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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承云的不懈努力下,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他连这个所谓的领头人的名字都不知道,不过听他的口音确确实实是兖州本地人。
“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脱啊!”
林承云尽可能的想要给自己找一个舒服一点儿的地方,实在是琵琶骨被扯的生疼,最后折腾了许久,也只能勉强找到一个不那么疼的位置。
还想在想什么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
他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他是真的不能受伤和生病的,高烧和伤口炎是他早就有预料到的,但是眼下他并没有任何的药物来给自己救命,只能在潜意识里不断的给自己打气。
只是从其他人的视角,这个人是一言不合就死一死,完全是在吓人!
“主子,穿了琵琶骨的那位,只怕是快不成了,要不要派个人给他灌点药?”
“是吗?快不行了哦。”
语气平淡到手下人都不知道是该杀还是该救了,直到喝完了一整杯的茶水后,对方咂巴咂巴嘴,缓缓地吐出一句。
“剥光了,丢出去,有人捡,就活,没人捡,就死;
既然他说努力有用,那我倒是想要看看,他都那么努力了,会不会有人救他。
派个人跟上去,要是被人救活了,就再抓回来。”
“是。”
林承云都烧迷糊了,被人粗暴地从铁钩子上拽下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是血,身上仅存的敝体衣物也都被除去,直接远远的丢到了官道的旁边。
也是林承云命大,正好被出来找他的护卫给救了回去,虽然有些丢脸,但好歹保住命是没有问题的了,因为跟来的两位都是太医院的太医,只是他断了的骨头和伤口,短时间内是好不了了。
“找条狗,闻味道,我被他们拖出来的时候,身上肯定留了味道在那儿,要快,否则,味道就要消散了。”
林承云被人涂药的时候疼醒了,结果第一句话就是这个,伺候他的四个少年公子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他死忠,还是该说他死脑筋。
“我家养狗,既然郡主娘娘都这么说了,我带着人去,你们照顾好他,要是能成,咱们也跟着好好的赚个功劳。”
“行,交给你了。”
从军营里借了两条好狗,会口技的少年方归一就带着人牵着狗上了山,然后让狗闻着林承云的衣服四处找人。
那头,林承云的琵琶骨被穿的两个大洞因为感染开始化脓,整个人因为高烧导致全身的皮肤看上去跟着了火一样。
“不行,还是用放血疗法吧。”
“林大人身子骨差,若是放血疗法,只怕身子骨会更弱了,三年五载他都恢复不了了。”
“身子骨弱总比丢了命强。”
两个老太医一路上得林承云照顾,过得还不赖,眼下瞧着人命都快丢了,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救人的机会,赶紧动手。
放了三盆血后,眼瞅着林承云的脸色都白了,两个老头这才赶紧停下来,好在,烧已经退了,命也保住了,给他灌了三大碗苦汤子后,两个老太医给林承云止血后,各自休息去了。
采花贼的事还在生,依旧有人上报自己家里的女眷受到侵犯而被虐待致死,官府派兵围住后,依旧是一无所获。
林承云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五天以后了,给他换药的人正好是另一个小伙子,徐明雨。
“快!告诉其他人,没有采花贼,都是那些姑娘的家里人犯的事,要快!”
“啥?你确定。”
“。。。”
徐明雨是四人里最不服林承云的,但是看着他都半死不活的了,却还是这么说,估计是真的,就出去把自己听到的都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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