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所有结果都是双份,自然不可能存在误差,方女士夫妻两个原本还有些难办,但是看到结果后立刻眼睛一亮。
是他们夫妻两个的孩子!
和汪凝,和汪凝老公都没有任何关系!
尽管这并非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但是方女士不在乎,她已经做了几次试管婴儿了,只可惜每一次都失败了,上次胚胎在体内孕育了两个多月,已经是最好的一次了,因而她真不在乎孩子不是自己生的这一点。
这是她的女儿,是她和她老公的女儿!
然而汪凝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啊!
总之,现在已经确定汪凝确实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偷盗了方女士的卵子试图生下孩子,汪凝自己心中也清楚这一次她的职业和人生彻底毁了。
可是那个孩子怎么可能不是她老公的?
不可能啊!
怎么可能会是这样?
警方拿到结果后也有点无言以对,随后继续调查,最终只能得出一个结果来。
汪凝偷盗方女士卵子后太过紧张,因而拿错了蝌蚪,不小心拿的是方女士丈夫的蝌蚪,并非是她自己丈夫的。
“……”
最终,这个孩子自然被血缘上的父母抱走,汪凝则被警方控制了起来,汪凝老公尤为愤怒,因为这件事直接提出了离婚。
他已经知道为什么汪凝要这么做了,因为她根本不能有孩子。
汪凝根本就不明白,为什么她丈夫的孩子最终会变成别人的,一定是谁害她。
“有人害我!有人害我!我不可能搞错的,我不可能!”
她不可能帮别人生下属于别人的孩子!
一定哪里有问题,这不可能!
可惜无论她怎么闹,最终结果都无法改变,那就是方女士夫妻两个的孩子。
两人求了孩子快十年,上一次孕育了两个多月最终还是没保住,两人都快放弃了,结果没想到峰回路转,居然会突然出现属于他们的孩子。
这对于方女士夫妻俩来说,绝对是意外之喜了。
知道那个小姑娘被方女士夫妻两个带走了,陶云端顿时心满意足。
对于这个小姑娘,他一开始就知道肯定会被方女士带走,方女士夫妻两个经济条件都很好,又盼了多年孩子,现在有了这个小姑娘,一定会对这小姑娘非常疼爱的。
陶云端之所以等到孩子出生后才将这件事捅破,也是为了小姑娘好。
他并不想提前让方女士夫妻两个知道这件事,然后去思考要不要让汪凝“代孕”的问题,也不想汪凝伤害到还没出生的孩子,如果在这之前,这小姑娘要么无法出生,要么就算出生,也不会太健康,所以他才等到一切结束。
至于说汪凝的丈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S9CIgqthRmSWlSWOo3HA提取码WiX6(txt链接失效可到存档处C19980722)...
我是一个不存在迪迦宇宙的昭和系外星人。可为啥加坦杰厄的随从会找上自己呢?还要让自己给它打工,难道就因为自己是外星人!?和辉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例外,但他是万万没想到啊,自己每跑到另一个宇宙,那个宇宙的大BOSS都会莫名其妙的找到自己,并要让自己为他打工。靠,我上辈子靠脸吃饭的人,岂能给人打工。总之,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作为邪灵,林叶衔是被迫出生的。为了糊口,他向安魂处申请了一个店面,结果分到他手里的是一个快要倒闭的古玩店。好在他还有点本事,开铺子的同时,把积压的那些不值钱的假货改造一下,捉鬼算命看风水合八字之类的活计也来者不拒,小日子也算过得去。直到有一天,安魂处的人找上门,说在古墓中发现了他店里的东西。有人拿着他的东西去招魂,通过禁术结成了他与大佬的阴婚林叶衔卧槽,这婚我不认!管我P事啊?!安魂处你不是啥活儿都接吗?安抚大佬这事也接一下呗?林叶衔思考jpg也不是不行,但得加钱!高亮提醒本文纯属虚构,勿要封建迷信,相信科学!!友情提醒1互宠,1V1,HE,甜文,放心看。2攻出场比较晚,请耐心等待。3文里很多私设,有引用会标注。立意你守护别人,别人也在守护你。...
引得走廊上的病人都纷纷侧目。沈遇却顾不得这...
所有人都后悔江妄舟娶了我,连我也是。最后,我从摘星楼上一跃而下,重回了十年前。这一次,我决定斩断与江妄舟的所有缘分,成全所有人。宋枝雪,你真厉害啊,竟能让我爹娘以死相逼,非要我娶你,你以为嫁给了我,就能得到幸福么?...
故梦已去,终是过往贺憬言楚淡月结局番外畅销巨著是作者蜜桃椰椰又一力作,贺憬言晚上回来后,在楚淡月的院子里待到了深夜,才回到我和他的院子。我坐在桌子前等着他,他开门看见我,愣了一下。上前抱着我的肩膀,怎么还没睡觉?我侧过身子躲开了他的手臂,递给了他一份和离书。他接过,看完脸色一变,声音里透着不悦,我不同意。徐意暄。他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你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说过要在一起一辈子,这辈子都不可能和离。我们不欢而散,他说完直接出去了。第二天楚淡月给我送来了拿走的风筝,却已经不成样子了。她怯怯地说道,对不起姐姐,是我把它弄坏了。你要怪就怪我吧,不要怪憬言哥哥。我之前很宝贝贺憬言亲手给我做的这个风筝,舍不得把它拿出来。我看了一眼,说,珍珠,烧掉。楚淡月出声阻止,姐姐,这可是憬言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