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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姐,到了。”
沈明枝扶着肚子从车上下来,看着眼前80年代流行的红砖黑瓦的大院儿,才彻底接受自己穿书的事实。
穿进了她看过一本年代苦情小说里,还成了苦瓜秧子女主,那叫一个虐啊。
无父无母,嫁了个当兵的丈夫,结果证儿还没领,新婚第二天丈夫就出任务死了,而她,怀孕了,一胎两个!
婆婆嫌弃她是丧门星,还怀疑孩子来路不正,直接赶出家门。
好在丈夫临行前给了她一封信,让她改嫁给自己的战友蒋少安。
原主性子软弱,她还没见到蒋少安就被蒋少安的妹妹蒋音音给赶出家门,流落街头,难产而死。
看到这结局,她就吐槽了那么几句,结果就被老天惩罚穿书了。
那她来了,她可不想死,这两个孩子,更不能死。
沈明枝走进主宅,她看到八零年代的老沙发,黑白电视机,还有收音机。
这家人很富裕,她那素未谋面的丈夫倒是靠谱,给她找了个强硬的靠山。
“爸!
你看看她!
鞋子脏死了就这么直接才进来!”
尖锐的女声又响起,还带着诸多的不满。
沈明枝下意识往回缩了缩脚,循声看去,就看到对面不远处的一个女孩,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军绿色的长裤,女孩的身后,一个约莫五十岁出头的男人,跟女孩一样的装扮。
男人目光带着几分审视,语气也还算温和,“你就是章平的遗孀?”
“我是。”
沈明枝迎视上男人的目光。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来之前以为不过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毕竟在婆家受了磋磨,应该也不会多好看。
但是眼前的女人长的太好了,不仅不粗糙,还生得细皮嫩肉的,脸色因为一路颠簸有些苍白凌乱,也丝毫遮掩不掉她的美,尤其是那双眼睛,眸色流转,莫名让人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精心养着的大小姐,别说在那落后的小村,就是在这县城里也是让人忍不住回头的存在。
可……
她是个寡妇,还是个孕妇啊!
他抿了抿唇,沉默片刻后,缓缓的开口道:“我的大儿子半个月前也因公殉职了。
他交代过,若是有人过来找他,一定要帮忙。
你想要什么?”
沈明枝愣了一下,她没想到,蒋少安也死了,更没想到,蒋家根本没有认这门亲事的意思。
盲婚哑嫁在这个年代正常,但沈明枝有些接受无能,但为了孩子,她也愿意试一试。
假如蒋家愿意娶,她顺利生下孩子后,会报答他们。
假如不愿意,也没关系,她在现代,好歹是个企业高管,也知道这个年代的经济缺口,做点生意,不图发家致富,养孩子总没问题的。
现在对方明显是不愿意,沈明枝没把口袋的里信掏出来,脑子里转得很快,想着怎么用这封信,能换自己跟孩子的一时安稳。
没等沈明枝开口,就听见一道声音传出来,“大哥说的是娶,不是帮。
他不在了,就我来娶。”
沈明枝抬眼,就看到一个英俊的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
男人有一米八五以上,穿着衬衫马甲,肩宽腰窄。
肤色也不是现代流行的小鲜肉那种白,很健康的小麦色,但因为轮廓分明,浑身充溢着荷尔蒙气息。
四目相对,男人瞳仁微微一沉。
书里,蒋家还有个二儿子,蒋少琛,能再家里这样随意的,只能是他了。
他被上司的女儿算计,怨偶一生,作者在原文里对这个蒋家二少,只有“身居高位,卓越矜贵,风光霁月”
这几个词的描述,但也已经能概括所有。
男人是蒋家的门庭和支撑,怎么可能娶一个揣着肚子的寡妇?
“她一个临产的孕妇,你把她赶出去,她能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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