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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梦像是一个幻觉来得猝不及防,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苟知味的记忆里。
看不见抓不着,甚至更加让人心慌的是,苟知味心中的慌乱、焦虑正在慢慢消失。
在医院待了七天,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苟知味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大碍。
出院的那天是一个晴朗无云的天气。
清晨的阳光不算强烈,但是当柔和的光照射在苟知味身上时,他却感受到了刺痛的灼热感。
“知味,妈妈买了许多你爱吃的菜,回去给你做,你住了这么久的院,要好好补补身体。”安澜亲昵地挽着苟知味的胳膊,眼神里很是宠溺。
“谢谢妈。”苟知味头还是有些沉,这里的阳光太刺眼了,他不喜欢。
“妈。我们快回家吧。”苟知味抬手挡着头顶上的光。
看到苟知味的动作安澜没有说什么,她拉着儿子的手上了车。
苟家是a市有名有姓的豪门,作为苟家唯一的继承人苟知味自然是备受欢迎的。
a市有名有脸的人物在苟知味出事的第一天便迫不及待地来看望了。
只是那时候的苟知味根本没有意识,所以不知道来访的人。
现在苟知味出院了,他家已经来了许多的人,包括苟知味以前的那些朋友,他们没有差一个人全都来了。
以前的苟知味看到这样的场景,即使他不喜欢,觉得吵闹,也很少会拒绝他们玩乐的邀请。
苟知味一向得体,即使他是苟家唯一的继承人。
但是现在,烦闷几乎达到了顶点,胸中的沉闷始终挥之不去。
苟知味没有心情应付他的酒肉朋友,随便打了人便回房间了。
回到房间苟知味躺倒在了床上,抬头看着头上的吊灯,又出现了那种感觉,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不想再管心里的想法,苟知味侧了个身闭上了眼睛。
一个月后。
a市酒吧。
那是一间极其富力豪华的房间,空间之大能容纳百人。
房间里吃喝玩乐的东西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各种供人休息的房间,堪称五星级酒店。
苟知味坐在包间正中央的沙上,他手里拿着麦克风正在唱歌。
那是一奔放豪爽的歌曲,歌唱者需要极大的肺活量才能唱好。
这群富二代一般不会选这样消耗体力的歌,任谁歌唱到一半累的喘不上气都会很尴尬。
富家公子极其好面子,没有人出来玩乐愿意唱这样的歌,即使唱也不会像现在的苟知味一样一直不停地唱。
周围的人惊呆了。
即使在昏黄的灯光下他们也能清晰地看到苟知味额头上的汗水。
他们不知道这位苟家少爷是怎么了。
自从生了场病,苟知味整个人都开始不对劲了。
不喜欢出来和大家一块玩乐,也再也不热衷调戏美女,他整个人像是成了一个性冷淡一样完全没了以前的激情。
“他都唱到第十五了,还都是废嗓子的歌,我们要不要劝劝他?”
有人小声提议。
这些富二代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很会察言观色,尤其是察比自己身份尊贵的人的色。
“是啊,苟知味嗓子都哑了……”
“那你去说啊!”一个穿着花衬衫的卷毛嗤笑开口。
没有人动。
以前的苟知味他们可能还会想着去劝一劝,但是现在,算了。
以前的苟知味虽然身价比他们在座的任何人都高,但是他从来都不摆架子。
他有着和他们一样的乐趣,吃喝玩乐,把妹飙车,怎么爽怎么来。
现在的苟知味太冷了,也太平静了,自从他从医院醒过来后,经常笑的人再也没有笑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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