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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窃贼深深吸了口气,姜重黎不自觉张开了嘴,舌尖被吸入对方口中,胸腹间一阵阵发痒,紧接着他全身都开始酸麻,头脑晕眩,心悸,手脚轻微又不可遏制地发起抖来。

魂从口出,魂飞天外,灵魂都被抽空了一样。

姜重黎迷迷糊糊地想,这难道是……低血糖的感觉?

亲嘴,原来会低血糖的,怪不得电视里一到吻戏,演员双方的表情那么痛苦那么难受。

姜重黎因为初吻的古怪体验,不由对于接吻这种行为,产生了深深的误解。

然后,他就厥了过去。

再睁开眼睛时,天已经亮了,姜重黎虚弱的要命,更饿的要命,简直前胸贴后背。

窃贼坐在床沿看着他,也不知坐了多久。见他醒了,起身给他倒了杯水。

姜重黎抖着手,哆哆嗦嗦地喝了。

窃贼又给他盛来碗粥。

姜重黎赶紧狼吞虎咽的吃。

看他吃的太急,窃贼坐到他身旁,轻轻给他拍背。

“你厨房里只有大米和土豆,调料只有盐,本想给你做些好吃的补补精气,可惜实在无从下手。”窃贼说。

他的声音十分低沉,微微有些暗哑,声波在空气中震荡的感觉好像通着电流带着磁力,直直往听者的心魂里钻去,麻酥酥一片。

姜重黎吞下一口土豆粥,抬手揉揉耳朵,可惜没什么用,耳朵还是莫名其妙的发痒发烫。他有些意外地看着窃贼,脱口说:“你不是狗?”

窃贼摇头,“之前我太虚弱,元精匮乏,话不成音,见笑了。”

姜重黎有些好奇,“那你之前汪汪的,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窃贼似乎有些尴尬,咳了一声,回答道:“不是汪,是王。”

“王?”

窃贼点头,“我是在呼唤你,吾王。”

哦,不是呜~汪,是吾~王。

姜重黎瞪着此贼,内心开始有些崩溃。

大半夜的跑他家来,不劫财不劫色,却跟他玩起了spy,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

不,不对,说完全没有劫色也是不大准确,之前那个……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接吻吧?完了,完了,本来打算献给未来女朋友的初吻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如果不是端着的是自家饭碗,姜重黎早就连碗带粥一起砸过去了。

窃贼见他不吃了,额头还青筋直冒,不由有些担忧地摸了摸他的脸,“怎么了,粥不合口味吗?”

虽然材料十分有限,但窃贼手艺无疑非常好,简简单单的土豆粥,土豆馨香绵软,米粒晶莹圆润,浓稠恰到好处,整碗粥简直是入口即化。

“就算不喜欢,也还是再多吃些,”窃贼声音低低,轻轻哄着姜重黎,“吃完了,就继续歇着养养精力,你喜欢什么菜式,我出去采买食材,回来给你做爱吃的。”

姜重黎嘴角一抽,“……你还打算回来?”

窃贼一顿,挺直腰杆,在床边正襟危坐,严肃到近乎立下誓约般,轻声诉说:“你放心,我这一生都会永远陪伴着你,绝对不会离你而去,我的国王。”

姜重黎一瞬间有些晃神,只觉得眼前的贼人好看,好看,好看得不得了。

不同于黑灯瞎火的昨夜,清透的晨光中,此贼身材高大,裹着一袭浓黑的紧身皮衣,肩头垂下的披风长及地面,头上连着兜帽,一张华丽至极的黑色面具掩住了眉目,可以看到流光溢彩的深黑瞳眸,以及露出来的下半张脸。

但就是这仅仅露出来的部分,也仍然让人觉得英俊到炫目。

姜重黎呆呆盯着贼人的双瞳、口唇与下颌线条,从来不知道还能有人仅仅凭着半张脸,就帅到叫人睁不开眼的地步。

什么叫帅到眩晕,帅到刺痛,帅到圣光夺目,帅到闪瞎狗眼,这就是了。

姜重黎努力别开头,不再去看贼人,琢磨着现在的ser可真不得了,质量高到简直吓人了。

“重黎?”贼人唤了他一声,伸手包住姜重黎捧着碗的手,试了试瓷碗的温度,“粥有些凉了,锅里的还热着,我给你换一碗。”

姜重黎看着贼人的手,发现这双手也分外好看,素肌玉骨。就是这样的手,给他做的土豆粥。

不知怎么,姜重黎突然觉得耳朵又开始发烧,他有些尴尬,赶紧说:“不用了。”

“凉粥不好吃。”贼人坚持。

姜重黎摇头,几口吞下剩下的粥,“真不用,反正我尝不出食物的味道。”

明明看起来那么清香可口的土豆粥,吃在姜重黎口中,却与他吃过的其它所有食物一样,味如嚼蜡。

姜重黎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从小就这样,不管多贵多精美的食物,他都不懂到底好吃在哪里,久而久之,也就不浪费食材了,什么便宜吃什么,如果不是人体需要盐分,他连食盐这个最基本的调料都不会买。

所以在面对特意煮粥给自己的贼人时,姜重黎感觉到了一丝愧疚。

“是我疏忽了,”贼人竟似乎不大意外,只是顿了一下,就柔声安慰他道,“成为我的国王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再给你做好吃的。”

“等……等等啊,”姜重黎肚子饱了,有力气了,大脑终于开始正常运转了,“咱们不玩了成不成,你啃我那一口我就当自己上下嘴皮打架了,门就在那边,出去直走左手边就是楼梯,没有监控,你可以安全撤离。”

姜重黎琢磨着赶紧将人哄走,然后就马上冲出去,报告保安。

这位虽然入室了,但没劫财也没劫色的ser,长的确实是帅,可是他张口国王闭口国王,入戏太深,难保精神不会存在什么问题,必须请保安大叔采取措施,必要的话还得报警,不然实在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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