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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第1页)

第127章

正午,羊州的天难得见了太阳,雾气淡去,阳光仿佛一下子就把湿气晒干了,让人觉得干燥舒服。

日光下,羊州驻军的五千精锐,个个长刀铁甲,骑马穿过城中央的街道,从刺史府一路到城门口。

马蹄声阵阵,速度却很慢,因为上面三令五申,不可惊扰民衆,不可伤百姓分毫。

原本,将士们是可以绕城而行的,可新任刺史却特意安排穿城而过,似是预示着有大事要发生。

待大军出城後,衙役们便敲锣打鼓地往各处张贴起告示,

因为方才那行军的阵仗,百姓们不仅不觉得惊讶,心里反而有种果然有大事发生的落地感。

“告示上都说了什麽,识字的给咱们念念呗。”挎着菜篮的妇人好奇道。

一个老学究仰头甩了甩衣袖,又清了清嗓子,才走上前去,擡手指着告示:“老夫不才…”

“上面说了五件事。”一道清朗的女声打断了老学究的话,条理清楚地往下说着,“一是昏君无道,不遵开国女帝传下来的规矩,要废除女子为官的先例,还不许女子进学堂,不许女子从商,想把女子当成猪狗圈养。”

“这这…这是真的吗!”不少人面露震惊,“皇帝不是娘生的吗。”

“第二件事,昏君暴虐,不仅先拿自己的亲姐试刀,把长公主贬到了咱们羊州,还将女官尽数赶出朝堂,引得仙人震怒……”

“第三件事,咱们羊州换了个新刺史,乃京城第一才女齐明烟,智略过人,只为百姓谋……”

“第四件事,当今贵妃娘娘,同时也是丞相府独女,她不远万里丶冒死孤身来羊州,带着朝廷所有女官的期许,为天下女子请长公主回京肃清朝野,以正视听。”

“最後这件事,天下女子有才者不知凡几,自不会甘愿为猪狗,以曹州的宜郡主为例,已经揭竿而反,要为咱们女子讨个公道,适才便是长公主担忧天下大乱,率兵去曹州与宜郡主说和了。”女子语速适中,字句清晰,嗓音沉重地说完了告示上的内容。

街道上顿时鸦雀无声,百姓们皆震惊得无以言表。

这时,老学究皱了皱眉:“话不能这麽说,女子本就该相夫教子,安于後宅,挺好的一件事,哪能与猪狗同论。”

“我呸,这不让干,那不让干的,把人拴在後宅,一辈子操持,跟猪狗有什麽区别,你觉得好,那是因为你是男子,你乐意,你以後别出门了,也别读书了,老实待在家里相妻教子吧,整天就指着妻子的眉眼官司过日子吧。”挎着菜篮子的妇人愤愤开口,忍不住把刚买的大葱朝老学究脸上砸去。

老学究登时黑了脸,手指着她怒喝:“无知妇人,圣人诚不我欺,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是,我不识字,可我为什麽不识字,为什麽无知,我打小是兄弟姐妹们里学东西最快的,就因为我爹非紧着银钱让我大哥读书,结果读出了个混吃等死的赌鬼,我就是吃了这种亏,才想让女儿好好活出个样来,我女儿多像我啊,又聪明又伶俐,今年才考中了举人,昏君就绝了女子为官的路,他这是想逼死咱们女子啊,我女儿满腹学识……宜郡主反得好,长公主也该反,还说和什麽,依我看直接都反了最好……”

妇人说着说着,泪流不止,似是哀叹自己的一生,又似是为女儿的未来痛心。

衆人心有戚戚,一个年轻人扯着嗓子喊道:“说得对,我虽是男儿,但也有娘有妻女,我也觉得反得好……”

人群里,抢在老学究之前开口念告示的女子默默转身,一路回到刺史府。

不一会儿,又有几人相继赶回。

“……军师,各处告示前,状况都差不多。”十梅率先禀报道,虽然齐明烟已经是羊州刺史,但她还是习惯地喊了“军师。”

齐明烟也没纠正,她喜欢大家仍这麽叫她。

“天下人,女占一半,便也该有女子的一半天,殿下此行乃顺应民意,自是万民所向……”

这则告示不仅会贴在羊州,也会贴在陌州丶曹州,乃至整个大韶国。

连尊贵的贵妃娘娘都抛却荣华富,请长公主为天下女子主持公道,不惜冒死来羊州,普通人只会更愤懑不甘,更想反抗。

她写告示时,特意点名陶铅华的来历和身份,为的就是激起民愤。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君王为舟,百姓就是那绵延江河。

道理不需要高深,简简单单让百姓懂了,便是最好的道理。

另一边,大军轻车简从,在次日下午赶至陌州。

陌州吴刺史早早便率人列队,在城门外恭迎。

叶雪尽并不打算在陌州停留,直奔主题道:“南疆三州,陌州居中,这五千羊州军就交予吴刺史了,无论是羊州还是曹州,但凡有变,吴刺史可知该如何行事。”

吴刺史立即答道:“殿下放心,微臣定全力驰援,绝不贻误战机。”

叶雪尽满意地点点头,命人继续往曹州赶去,除了她们这一行人,就只带了于鲁的百人亲卫队。

衆人皆快马狂奔,只有朱厌半晌回不过神来,一路恍恍惚惚的。

不是,他精心挑选了羊州最好的兵,就想着多立功呢,有什麽不对,也好自保以做筹谋。

结果,半道上,他就成光杆司令了。

那他还怎麽立功,筹谋个空气啊!

日落,大军原地停下休整。

陶铅华下马,小声吩咐十娘几句,便朝叶雪尽走来。

“和安,你且稍候,我已让十娘去寻那位朱大人,命他安排人扎帐,搭竈。”

她虽未曾亲自领军,但前世种种,看也看明白了。

叶雪尽听出她的话外音,温和笑笑:“铅华,你若还当本宫是挚友,便不必如此。”

对朱厌避嫌,完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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