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连云和沈沧没睡,等着暗卫将人给带回王府,裹上厚实的斗篷去瞧。
大夫已经在给那人上药,腰臀被打得没有一块好地儿,衣服都粘在了血肉上。
「郑钧还真狠。」宋连云皱眉,明明白天在他跟前客客气气的还挺像个人。
沈沧也微微拧眉,冷声道:「越是这般心狠手辣,越说明他心里有鬼。」
大启律例有规定,即便是家中的奴仆也不能随意打杀,郑钧在朝为官多年,一向行事谨慎,如果不是此人偷换夜明珠令郑钧气急,郑钧大概也不会下此狠手,以免给人落下把柄。
宋连云小声:「我看他就是个鬼。」
沈沧轻轻「嗯」了一声,算是回应,又转头问大夫:「此人伤势如何?」
大夫正全神贯注地清理伤口,闻言忙道:「回王爷的话,他这一身伤看着吓人,好在没伤着脏腑,只要好生将养一段时日就能恢复。」
「好,劳烦大夫给他用最好的伤药。」沈沧点点头。
大夫应了一声,继续给人处理伤口。
待大夫处理完伤口,又细细叮嘱了几句看护要点,才退了出去。
宋连云和沈沧也没有再留下,沈沧吩咐了人好生照顾,便和宋连云一道回玉衡堂去歇息。
「明日有早朝,是陛下回朝後的第一次早朝*,我要早早进宫,那人就辛苦你看着了。」上了床後,沈沧半揽着宋连云的腰身,亲了亲宋连云的额头。
宋连云往沈沧怀里蹭了蹭:「那快些闭眼。」
沈沧低笑一声,应了,满足地又把人往怀里搂了搂,不多时,两人沉沉睡去。
宋连云虽然封了定南伯,但是身上并无官职,可以不用起大早去上早朝,沈沧作为摄政王,想偷懒也不得,第二日天才蒙蒙亮,便起身洗漱,换上他的紫色亲王朝服进宫。
和沈沧这个大忙人不同,宋连云如今算是个富贵闲人,只是他闲不下来。
宋连云在沈沧离开王府後没多久便起床,麻溜地洗漱更衣用了早膳,就去伤者那边守着。
伤者还未苏醒,周全轻手轻脚地给宋连云搬了把椅子:「伯爷,您坐下等吧。」
宋连云点点头,坐了下来,脑子里脑补着此人与郑钧之间的深仇大恨。
时间缓缓流逝,屋内静谧得只能听见伤者微弱的呼吸声。
临近晌午,床上的人手指忽然轻轻颤动,接着喉间发出一声低低的闷哼,缓缓睁开了双眼。
他眼神先是迷茫惊慌,待看清周遭陌生又华丽的环境,还有守在一旁神色淡淡丶眸色冷冷的宋连云,第一反应就是想逃,结果没能爬起来,还牵扯到了伤口,痛呼了一口气。
宋连云见状,赶忙伸手轻轻按住他:「你别乱动,不然大夫白给你上药了。」
那人喘着粗气,眼中满是警惕,死死盯着宋连云,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声音沙哑虚弱:「你是谁?」
宋连云看着床上之人:「想必你已经听说过我,我是陛下新封的定南伯。」
定南伯……
「我在宸王府?」
宋连云点了点头:「没错,你在宸王府。」
那人怔愣了一瞬,旋即笑了起来,自言自语道:「我赌对了。」
他赌宸王会派人去郑府把他带走,这步没走错。
宋连云敏锐捕捉到他这话里的深意,不禁来了兴致,倾身向前:「你故意把夜明珠调换了送到宸王府给我当贺礼,是想做什麽?」
那人吃力地撑起身子,目光沉沉:「我想让郑钧死。」
他顿了顿,似是牵动了伤口,疼得微微皱眉,缓了缓才接着说:「伯爷,郑钧该死。」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发颤,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我的长姐与小妹,都是因为他被弄到了青楼!」
宋连云愕然,青楼的案子不是已经结案了?隔了小半年又牵扯出来一个郑钧?
沈沧那般大阵仗地清查,都没有能查到郑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