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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再谈记忆从这章往後都是过去章,等写……
三旬不仅仅是一家酒吧,更像是一个LiveHouse。店主磊哥年轻时是个摇滚青年,组的乐队在这一片小有名气,乐队解散後,他便开了这家店,每周都会邀请几支乐队来此演出。
许惊岁将摩托停在门口,长腿一支,擡手摘下了头盔。
天气炎热,头发都被汗湿了几缕,他随意地向後捋了捋,迈步走进三旬。
“祝响!”
一道声音响起,祝响循声回头,一时呆了下。
映入眼帘的这张脸漂亮又耀眼,张扬得甚至有些攻击性。
肤色很白,桃花眼,眼尾微微上挑,鼻尖缀着一颗小痣,唇角勾着,显得有几分懒散。
眉钉和唇钉很是惹眼,耳朵上还戴了好几个耳钉,极光蓝的耳骨钉在灯光下闪烁。
许惊岁懒懒地往沙发上一坐,看向祝响,见後者一脸呆滞,便挑了下眉:“怎麽了?”
“我算是理解他们为什麽叫你许仙儿了。”祝响回过神。他上次见许惊岁还是一个月前,这麽久没见,对方的头发长了些,乍一看像是狼尾,衬得更加惹眼。
‘许仙儿’是那些乐队的朋友给许惊岁起的绰号,叫来叫去便传来了。
之所以叫这个有两原因,一是许惊岁的记忆力跟神仙似的,不管多难的谱子,看个两三眼就记住了。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张脸,据说西城区乐队的gay,十个里得有八个喜欢他。
本就是随便叫着玩的,许惊岁倒也不在意,他看着祝响,悠悠道:“找我来有事?”
“哦哦,对。”祝响突然想起来正事,“你那乐队不是找贝斯手呢吗,我给你物色了个好人选。”
上个月贝斯手闻穆与许惊岁不和,两人总是因创作理念发生争执。当然这只是一个原因,更多的则是他实在无法忍受闻穆的骚扰。
哪怕拒绝了很多次,闻穆依旧像一条赶不走的狗,一看见他就流露出令人恶心的眼神。
“快看!”祝响说。
许惊岁循声看去。舞台上灯光昏暗,周遭环境嘈杂,但台上的人很专注,好似有一层隐形的屏风挡在他与喧嚣人群之间。
背景屏幕是一团不断燃烧起来的火焰,前奏响起,背景音里的鼓声由缓切急,一步步将节奏推至高潮,主唱吉他扫弦,紧接着歌声响起,现场气氛顿时被点燃。
许惊岁好整以暇的托腮看着,这首歌算是跑场必备几大曲目之一,歌中的bassline很出彩。
贝斯弦少且粗,声色比起吉他要低沉,且更难操作,贝斯初入门尚算简单,但能将贝斯玩得好,要下很大的苦功夫,这也是许惊岁一直寻觅一个好的贝斯手无果的原因。
一个好的贝斯手,于一个乐队而言简直是宝藏!
这首歌中贝斯的律动感极强,含有大量的bassslap,很考验表演者的水准,能够完整演绎出来的贝斯手最起码得有个四五年的功底,因此他非常期待台上那位贝斯手的表现。
许惊岁手指在桌面上随着节奏轻点,伴着主唱的声音,低声哼唱着,同时心中倒数着拍子,五丶四丶三丶二丶一,就是现在!
一段贝斯Slap衔接而上,低沉厚实的声色顿时抓耳,男生左手点弦的同时右手拇指进行演奏,上下扫击一弦发出闷音,短短数秒,声色又变得锐利轻快。
许惊岁的一颗心在胸腔狂跳。接连七八个段落的slap,男生操作的游刃有馀,一张脸上没什麽表情,看起来很淡然,但许惊岁却通过这段演奏明白此人的贝斯绝不能简单用“很好”二字来形容。
他眸光专注的看去,少年身影清瘦颀长,却好像蕴含着无限的能量,将在场的所有人都带入了他的音乐世界。
一曲结束,场下顿时响起一阵欢呼。
男生或许是察觉到了目光,擡头看了过来。
冷冽漠然的眼神撞上炙热直白的眼神,电光火石间,许惊岁觉得呼吸都错了一拍。
後来,许惊岁曾听过一句话:人活着就是为了那麽几个瞬间。
他想如果这麽说起来,与林此宵的初见绝对算毕生难忘的一个瞬间。
*
许惊岁颇为感兴趣的望着那个男生,开口向祝响打听:“你认识他?”
这家酒吧祝响是常客,隔山差五就会往这跑一趟,新来了哪个好看的驻唱或哪个跳钢管舞的身材绝佳之类的消息比谁都灵通。
“他叫林此宵。”祝响笑着说:“新来的兼职。才来了一周吧,但名气不小,人长得挺帅,光站在那都有不少女生去看。”
“我听老周说他贝斯弹得一绝,前几天还有乐队的人要过来挖他,但是都被拒绝了,性格倒是挺怪的。能不能拿下就看你了。”
许惊岁闻言倒是挺感兴趣,看了眼,男生背着贝斯下了台,钢管舞曲响起,场上再度沸腾起来,可对他而言,却好像少了点什麽意思。
祝响正看舞蹈看得起劲,馀光瞥见许惊岁起身,他转过头问:“哎,你干嘛去?”
“我好像找到了心中的贝斯手。”许惊岁笑了笑。
*
酒吧後台。
“小林,有你的花。”
林此宵正将贝斯放进箱包,闻言手上动作顿了下,擡头看去,是一大捧碎冰蓝玫瑰,开得正好,很是璀璨。他皱了皱眉,问:“琳姐,谁送的?”
琳姐摇了摇头,说:“我之前也没见过,是个长得挺帅的男孩,看着与你差不多大。”
在这里工作,被献殷勤是常有的事,自打林此宵来的这一周,光是想约他吃饭的都有好几个,更有甚者,直接托人问睡一晚多少钱。不过她从没见林此宵收过东西,更别提答应谁。
果然,林此宵看着她,以一贯的客气疏离,问道:“请问他走了吗?没走的麻烦帮我退回去吧,谢谢琳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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