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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里水汽氤氲,宛如一层薄薄的雨雾。湿漉漉的墙壁上,一颗颗水珠向下滑落,途中故作平静地停滞片刻,又胆战心惊地向下坠落。
少年坐在浴缸里双手抱着膝盖,尽量把颀长的身体蜷缩得小一点,浸没在水中的部位多一点。或许是热气熏红了他的皮肤,也可能是别的东西烫红了他的肌理,他浑身泛着一层可爱又可怜的粉红色。
斯特莱夫家族的人都有一头醒目的银灰色头发,宛如某种在雪原上生存的野兽。少年也不例外。
包括他的容貌,也是那一家人仿佛受到米开朗基罗眷顾的线条。雕塑般棱角深刻的面庞上,有一双饱含爱欲的柔软嘴唇。
他同样继承了疯狗家族野兽般强悍的体魄,虽然眼下仍显瘦削青涩,但从他的身形轮廓来看,日后一定会发育得十分出色。
不过他色泽健康漂亮的皮肤上有不少惊心的疤痕。疯狗家族将伤疤视作男人的勋章,但对少年来说只是苦难的烙印。
安鹤笙怡然自得地坐在浴缸旁边的椅子里,叼着一支雪茄,烟雾和水雾交融在一起。温暖的水流,模糊的蒸汽,雪茄散发的木质香调,比什么都能让人放松戒备。他拿起一块浴棉,倒了些沐浴乳在上面,想帮少年搓洗脊背。
少年条件反射地缩起肩膀,不安地躲开了他的手。
安鹤笙眯起眼睛,透过缭绕的烟雾觑着少年调侃道:“躲什么,我手里拿的不是刀。”
少年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打了个纠结的死结,身体依然无法舒展地抗拒着。
“每次给迪蒙洗澡,都是我最放松的时候。我总是和它聊天,告诉它我这一天见了哪些人,遇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如果他能说话,也许我能少点寂寞。”安鹤笙将雪茄放在一旁,伸长手臂把浴棉按在少年背上揉搓,“跟我说说,这十年来你都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他的力度恰到好处,揉出的泡沫绵软轻盈。尼禄的肌肉线条却倏然隆起,从发梢到脚跟全都紧绷起来。“那天我从医院回到家,看到我的父亲倒在血泊中……”尼禄的声音和身体一样紧绷,发出的声音十分艰涩。他的喉结滚了几下,含糊地跳过了那段不愿回忆的悲剧,哑声呢喃道,“我跑了出去,结果被一辆车撞倒,之后就失忆了。”
肇事司机把他带回了家,见他记不起自己的姓名身份,随便塞给他一点钱,就迫不及待把他打发走了。
自那之后他在街上流浪,卖过报纸,在码头做过小工,在餐馆里洗过盘子,也靠替人跑腿赚些小费。他被醉醺醺的酒鬼打骂,被老板克扣工钱,也和街头混混打过架,有几次差点没命。
在那些暗无天日、饥寒交迫的日子里,他最怕的就是受伤生病。他没有多余的钱买药,只能靠自己的生命力硬抗。比伤病更折磨人的,是无人问津的孤苦。
过去他无比渴望某一天,有人在街上认出他,大声叫出他的名字,用力地拥抱他,为他流泪,为他心痛,然后带他回家。
可这样的愿望从未实现。即使他恢复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当他踏入斯特莱夫家的大门,他依然没有得到温暖的怀抱。
迎接他的是惊讶、质疑、厌恶,以及接踵而来的羞辱打骂。
他以为的亲人和他过去流浪时遇到的人没有区别。他梦寐以求的温暖怀抱,一次都不曾获得。
尼禄正失神于自己充满伤痛的回忆,冷不防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环住了。
“斯特莱夫家的人说你死了。”安鹤笙紧紧抱着他,任由衣料被水打湿,满怀唏嘘道,“如果我知道你还活着,流落街头还吃了这么多苦,我绝对不会坐视不理。”
尼禄整个人僵硬得像一块石头,靠在安鹤笙怀里一动不动。
他的僵硬不是因为受到了惊吓,而是这是十年来第一次有人拥抱他,不顾他浑身是水,沾湿自己的衣服。
他在安鹤笙怀里,感到安鹤笙身上幽渺的香气清晰地包裹住了他。那气味如有实质,在植物温柔的芬芳中隐藏着野兽荷尔蒙危险的气息,让人分不清自己究竟是被撩拨得心动,还是刺激得心悸。
哪怕被当做狗,他也无法不贪恋这片刻的温存。
安鹤笙收回手臂,指尖带着怜惜抚过少年背上最长的伤疤,然后拨开他湿漉漉的额发。
尼禄尚未从刚才那突如其来的拥抱中恢复心神,对上安鹤笙的目光那一刻,紊乱的心跳变得更加躁动。
安鹤笙眼眶微红。仿佛被水汽浸润,一抹泫然的柔光在他眼中漾动。他皮肤过于苍白,一点血色就衬得格外糜艳。本就风流迷人的眼睛更是宛如一幅水墨未干的画,愈发叫人沉醉。
这一次,这双眼睛是为了谁蓄满眼泪?我吗——尼禄被搞糊涂了。
在白天的葬礼上他受尽屈辱,其中一部分正是来自安鹤笙。然而现在,这个身份不同凡响的男人拥抱他、为他落泪,帮他洗澡,动作轻柔得好像他是值得珍视的宝贝。
他的伤口被敷上蜜糖,甜蜜裹着疼痛。他感到害怕,不安,困惑,愤怒,羞耻。可是在这之中,第一次得到拥抱和抚慰的沉醉感却潜滋暗长。他内心乱作一团,不知该如何自处。
少年陷入猜疑困结。安鹤笙却在心说雪茄放得太近了,一股烟熏到了他的眼睛。这体质也真是敏感,这就受不了了,要哭不哭的什么都看不清。
他忍着泪撩起水,打湿尼禄的头发,抹上洗发露帮少年洗头,话里有话地说:“今天你受了很多委屈。可你要知道,如果我不这么做,你的欧比昂叔叔是不会答应让你跟我走的。”
他的话点到即止,余下留给少年自己揣摩。他想知道自己选中的人究竟是孺子可教,还是愚钝难琢。
尼禄却只是低着头,一如既往地缄默不语,也不知听懂了没有。
少年头发浓密,发丝很硬。安鹤笙的手指极富耐心地搓揉那些倔强的发丝,指尖轻轻擦过他的头皮,撩起的痒意让少年发根酥麻。
那种酥麻顺着头皮沁入大脑,渗入每一道骨缝,流经每一条神经,直到指尖和脚尖。尼禄说不上是放松还是紧张,每一组肌肉似乎都在战栗。水流好像浸透了他的皮肤,侵入了他的身体,随着安鹤笙手指的动作在他体内荡漾,撩拨得五脏六腑都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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