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章第四章任务完成一半
夜间林父和林母在屋内商讨如何让衆人知晓林书沅清醒的事。“明日早些出门你带沅儿去趟学堂,接云起下学。”林父道,“就是不知沅儿是否愿意出去?”
“这点老爷就放心吧,自从沅儿清醒之後,对府外的事极其好奇,她肯定是愿意去的。”林母道。
林父:“如此便好。”
沅儿自从查出病情後就极少出门。一是外面人多眼杂,怕一不小心弄丢了她;二是外面的孩子总是嘲笑她丶欺负她。每每出去,必不开心。如此一来,她便不愿出去了。林父林母也很心疼,但也没有办法。
第二天,林书沅午睡正香,被林母轻轻唤醒。“沅儿,沅儿。”
“唔,母亲。”林书沅困极了,揉揉眼睛,不知林母唤她做甚。林母疼爱地摸了摸她的头,“沅儿,醒醒。待会随母亲一同去学堂接你兄长下学。”
“学堂?”林书沅脑子一片混沌,只听见学堂二字。她思维停顿了片刻,终于反应过来。“学堂,出去?”
“对,出去。”林母欣喜地笑了。沅儿才清醒几日,说话越来越伶俐,真是聪颖。随我。听见要出去,林书沅的困意瞬间消失。太好了,终于可以出去了,她早就好奇外面是什麽样子,这下如愿了。
她兴奋地推了推一旁睡得正香,四脚朝天,肚皮都露出来的小葵。“小葵,醒醒,出去。”小葵毫不理睬,烦躁地翻了个身,嘴里嘟嘟囔囔。虽然听不清他说什麽,但林书沅直觉上觉得不是什麽好话。她继续推搡小葵,等他醒来,要是知道我出去玩不带他,又好唠叨我了。“小葵,醒醒,出去,吃。”
“出去,吃?”小葵一个翻身“蹭”得起来了。
“喵?”好吃的?
“恩。”林书沅双手握拳,重重地点头,坚定地回应道。
“喵!”好,走!
林母被她俩认真的小模样逗笑了。“再不起床,天都要黑了,可就没法出去了。”
一听这话,她俩利索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床边站好,生怕耽误一秒钟。“母亲,好了。”林书沅道。
“好了?”林母问道,“衣服都没穿就好了吗?”
“唔。”林书沅看着身上的中衣,确实是没好。因为午睡时间长,林书沅嫌穿太多睡得不舒服,每每都是脱了衣服只穿中衣睡觉。
林母意味深长地说道:“今日是沅儿清醒以来第一次外出,可得好好打扮一下。”
“恩。”林书沅表示她懂,林母是打算让她惊艳衆人,名动京城。毕竟她长得这麽可爱,每次照镜子她都觉得自己的长相真是了不起。
林母为她挑选了一件粉白绣花银边裙,脚上穿了一双浅蓝勾金绣鞋,头上还绑了两个小揪揪。显得粉粉嫩嫩的,配上她粉白粉白的肤色,活像一个陶瓷娃娃。
林书沅喜欢极了,连连称赞。“母亲,喜欢。”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有信心,自己一定会艳压群芳,成为人群中最闪亮的焦点。
小葵看了也称赞道:“不错,粉白□□。”
林书沅:......能不能不提□□了。
打扮结束後,林书沅牵着林母的手走出府邸,一出门她就深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和府内不一样。
“现在时间尚早,母亲带你去集市逛一逛可好?”林母低下头,轻声询问道。
“好。”林书沅开心极了。根本不在乎接林云起下学的事,她只想在外面吃吃喝喝玩玩。集市上,她见了不少新奇的小吃,林母也惯着她,喜欢就买。于是,她从街头吃到街尾。她一块,小葵一块,可和睦了。
吃到最後,她和小葵的肚子都撑得鼓鼓的,步子都要迈不开了。
“这些剩下的东西怎麽办,扔了怪可惜的。”王妈妈看着这堆剩下的吃食有些发愁。
听闻,林书沅羞愧而又心情忐忑地看着林母。自己是不是太过放肆了。林母瞅见了林书沅的小表情,摸了摸她的头表示安心。“不妨事,有人解决。”林母丝毫不担心这个问题。
“时辰也差不多了,该去学堂接云起了。”
路上,因为吃饱了,林书沅又开始犯困了,她的眼睛一点一点地就快要闭上了。忽然,她被一个东西闪到了眼睛。
“恩?”她睁开眼,迷茫地寻找。是一个涂抹得五颜六色的蝴蝶簪子。她轻轻地拉个一下林母的衣角,两眼亮晶晶地看着她。“母亲,喜欢。”
林母宠溺地笑道:“喜欢就买。”林母拿起簪子,戴到林书沅头上。“真漂亮。”
林书沅高兴地拿起镜子反复欣赏。摊主也适时夸奖道:“令媛与这跟簪子真是般配。实不相瞒,这跟簪子是小儿的得意之作,多少人来试这簪子,都没有令媛戴上去合适。”
林书沅被摊主夸得喜不胜收,笑得极其开心。林母见她这麽喜欢这根簪子,痛快地买了下来。
她们走後,摊主急忙跟儿子分享这件好事。“儿子,你的那根丑蝴蝶卖出去了。”
摊主儿子正制作新的簪子,头也不擡地说:“爹,我就说了,总有人会欣赏我的手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