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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我不觉得愚蠢。”
一曲终了,温逐的手指在琴键上停留片刻,然後收回。他擡起头看向黎铮,站起来走过来:“怎麽了?不舒服?”
“啊?没有……”黎铮也感觉到不对劲,自己的眼眶竟然湿润了:“我想起一些……过去的事。”
温逐静静地看着他。
黎铮深呼吸几口,调整好情绪,缓缓地说:“我读大学的时候,选择了文学专业,因为我爸妈都很喜欢艺术。我妈她以前是做珠宝设计的,非常擅长画画;爸爸是学音乐的,《出埃及记》就是他最喜欢的曲子。
“可惜我没遗传到什麽艺术细胞,画画的水平很差,连我妈都救不回来。差不多是懂事的那年,我对爸爸说想学习音乐,他就带我去看了钢琴,问我想不想学。我说想,心里充满了期待,希望他可以亲自教我。
“我以为至少……他是想教我学习钢琴的,没想到都是谎言而已,我等到的只有他的抛弃。没有留下任何话,他就那样抛弃了我和我妈,不要我们的家。我知道为什麽,他有更好的前途可以奔,他不想再过没钱的生活了。”
黎铮吸了吸鼻子,尽量不去想因为钢琴而引起的悲伤回忆,勉强笑了笑:“你弹得真好听。”
温逐擡起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不想笑的时候,不用勉强自己。”
黎铮的笑容逐渐消下去:“你真的……明白。”
“只是……善于观察。”温逐坐回钢琴前,让出了椅子上一半的位置:“来。”
黎铮坐在他身边:“不要释放信息素。”这里可是幼儿园,他才不想做出什麽丢人的举动。
“我努力。”温逐居然带着一丝笑意,朝他眨了眨眼,叫他一时恍惚,紧张得呼吸急促,连忙正视钢琴,转移话题:“你是什麽时候开始学习钢琴的?”
“大学。”温逐说:“只是业馀选择。你刚好挑中了我会的,马克西姆演奏过的曲子里,只练过《出埃及记》和《克罗地亚狂想曲》两首。”
黎铮兴致勃勃:“《野蜂飞舞》呢?”
“太快。”温逐耸耸肩:“放弃了。”
黎铮心里有点开心,在他逐渐了解温逐的过程中,没想到温逐也会有觉得什麽东西难,从而放弃的时候,而且温逐说得轻描淡写,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麽。
还有点不敢相信。现在,他居然在和温逐讨论钢琴曲目:“不知道你会不会觉得冒昧……我以为你出身经商人家,从小的教育,应该不会是钻研这些。艺术是很消耗时间的,你爸爸不是也说这是玩物丧志?”
“所以读大学的时候,自己选。”温逐说。
“没想到比起经商,你更喜欢艺术。”黎铮非常开心,觉得这是自己和温逐为数不多的相似之处。
“喜欢?”温逐斟酌了片刻:“不知道。”
“怎麽会不知道?”黎铮笑了:“不喜欢的话,怎麽会自学钢琴?”
温逐语气平淡:“经济学归为理科,因为是家里需要,所以别无选择;艺术就划进文科,不应该偏科。”
黎铮感觉奇怪:“……应该?那你自己分不清更喜欢哪一个吗?”
“也许对我来说,需要比喜欢重要。”温逐抚摸着琴键:“因为喜欢,才需要;因为需要,才喜欢。两者不一样吗?”
“怎麽能一样?因为需要才喜欢,那还能叫喜欢吗?”黎铮说不出来奇怪在哪里,但温逐现在的表现,不管是语气神色,还是思维用词,都像一台机器一样符合程序,却不符合情态。
温逐忽然转头看着他:“喜欢,是什麽感觉?”
“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黎铮心里越来越诧异。
“对你来说。”温逐执意问下去。
黎铮说:“对我来说……大概就是无限地投入各项成本,享受和一个人或一件事的相处过程,完全不在意也不会去计较结果和回报。我觉得,喜欢这种感情是从人的内心推动驱使着人的极大动力,是自发的想要,不是客观的应该。”
“……无法控制。”温逐总结:“听起来像是亏本行为。”
“是啊。”黎铮笑了,他其实很理解温逐现在的不理解:“看上去是非常吃亏的,对于你这样经商的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甚至有点愚蠢的行为。不过,对于乐在其中的人来说,又是另一番滋味了。我想,爱就是这样的吧。”
温逐顿了顿,轻声说:“我不觉得愚蠢。”
黎铮一点都不奇怪,温逐总是这样,让人相处起来觉得很舒服:“那你还学过其他乐器吗?你是不是也会画画啊?还有其他,比如雕塑啊,戏剧啊什麽的?还有电影?下棋?书法?”
温逐说:“乐器只学过一点钢琴和竖琴。其他只是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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