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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小童抱着陶瓮,怔怔站着。
在他面前,是一把即将落下的长刀。
持刀的士兵一边砍向他的肩膀,一边伸手欲夺他手上的陶瓮。
这场即将发生的血光之灾,被横生出来的长||枪格挡住了。
“你敢拦我?!”持刀的士兵大怒,随即反应过来,“你也要他的陶瓮?”
持枪男人冷冷看他,默然无语。
对方承受不住这压力,率先撤刀,色厉内荏嗤笑。
“一个破陶瓮,要就给你好了,有什麽稀罕的!”
他明明已经收刀转身欲走,却冷不防回身,冲小童作出凶狠表情,又提刀作势欲砍。
小童唬一大跳,手中陶瓮应声落地。
砰!
里面的东西碎了一地。
不是抢劫士兵想象里的财帛,而是腌菜。
味道倏地蹿出来,抢劫者直呼晦气,狠狠瞪小童一眼,终于大步走了。
男人也收起长||枪,回身望小童一眼,什麽也没说,举步离开。
“贵人留步!”
小童喊住他。
男人站定。
“不知贵人大名,来日当思回报。”
男人回过头。
小童大约五六岁年纪,话却已经流利,可见家教良好。
但举目四望,这屋舍破落,门庭败坏,空荡荡一眼就能望到底,分明又是久已没有长辈在家做主的情形。
这样的小童,便是再早熟懂事,又能单凭自己活多久?
可男人救不了。
乱世之中,这样的岂止一户?
百户千户,亦沧海一粟。
男人一路走来,比小童更惨的,比比皆是。
他救不了,只能走。
今日出手,对小童来说,也许眼前是幸,可日後小童依旧会活不下去吧。
这乱世,人要怎麽做人?
小童仰头望他,脸饿得消瘦,还在等他答案。
男人沉默良久:“我是叛军。”
话说完,他转身便走,不再回头。
其实不用他说,小童也能看出来,男人的服饰,与刚才闯进来抢劫的士兵是一样的。
得不到答案,小童叹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
如果能,再想报恩的事情吧。
迷雾散了又聚。
眼前须臾一变。
小童已经长大成为青年。
他背着行囊走在茫茫戈壁上。
手脚瘦长,面容也依稀有昔日轮廓。
在那一场满城皆哭的动乱中,他终究是活下来了。
十几年前,天下凋零败落,烽烟难灭,他从那座城走出去,走遍了大半个天下,也看遍了天下百姓的悲号痛苦。
他无意力挽狂澜拯救天下,却不知不觉学会一身医术,走到哪治到哪,当起了赤脚郎中。
从陈留到长安,从江南到边塞,他已不知走过多少地方。
匆匆的脚步终于在一户人家面前停下。
对方早已侯在门外,迎接这位十里八乡都罕有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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