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等了半晌,萧则还是沉默,梧桐树的叶子垂在他的脸侧,宽大的袖袍铺在青灰色瓦片上。片刻后,他收回目光,看着与她交握的手,漠然地开口:“没有如果。”
洛明蓁一愣,没好气地瞧了他一眼:“我是说如果,你说你怎么这么较真?”
看着萧则那一脸平淡的模样,她抿了抿唇,真恨不得扑上去咬他一口。说点好听的都不行吗?
她又气呼呼地把头靠回去,斜了他一眼:“当皇帝就这么好玩?连想想别的都不乐意?”
说完,她先泄气。扭着身子,将重量都靠在他身上。
罢了,男人就是木头,半点情趣都没有。
她不再同他扯这个,准备说点别的,头顶忽地飘来一道清冷的声音:“若我不是皇帝,又如何去找你?”
洛明蓁眼神慢慢亮起,抿着唇,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咳了咳。她仰起脸,嘴角微微翘起:“原来你在担心这个?你放心,缘分嘛,天注定,只要咱们有缘,不管在哪里,最后肯定会遇到的。”
萧则淡淡地开口:“鬼神之说,虚无缥缈。”他抬起与她交握的手,严肃地道,“我只信当下。”
洛明蓁甜蜜又无奈地看着他,这人真是较真。她嘴角的弧度加深,不过,较真得还挺讨人喜欢的。
她将手放回他的腿上,掩饰性地别过眼看着天边,眼神一亮,赶忙抬手指着前面,声音带着兴奋:“阿则,日出!快看,是日出!”
她还从没有看过日出,小时候闹着要去看。可每次没有熬到太阳出来,她自己倒是先睡着,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开始晒屁股。
后来,她也懒得再折自己,一次也没有去看过。
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看日出。
她睁大了眼,慢慢屏住呼吸,直直地看着远处的群山。
先是大片深蓝色的光影,一点点推开夜幕,将远处的天空晕染成浅浅的蓝色。青山上浮动的雾霭慢慢消散,又铺上长长的橘黄色绸缎。层峦叠嶂之间,缓缓涌动出金色的火团。
原本沉寂的皇城全部拢在赤色的火焰余光里,琉璃瓦尖上反射出一束一束的白光,周遭的景象都活了过来,梧桐叶舒展。
“当当——”沉重的铜钟敲响,一声又一声,回荡在皇城的每一个角落。
钟声太大,洛明蓁什么也听不见,只顾着看升起来的日头,胡乱地拍着萧则的手,高兴地喊了起来:“阿则,你快看!好漂亮,真的太漂亮了!”
萧则抬眼看着她,整张小脸都埋在橘黄色的光晕里,尤其是那双眼睛,熠熠生辉,亮得像天上的星子。。
鸦羽似的眼睫一开一合,在鼻梁两侧投下根根分明的影子。日光太盛,连她耳垂上细小的绒毛清晰可见。
她高兴的时候,恨不得眉尾都飞起来。
哪怕知道了他那样不堪的过去,她也没有害怕,没有用异样的眼神看他。
还是像以前一样,好像在她看来,那些都不算什么。
在她眼里,他还是他,是萧则,不是任何人。
萧则的眼神慢慢柔和下来,往后靠着身子,单手撑在身后,余光似有意或无意地瞧着她。
“阿则,你刚刚看到了么?是不是很漂亮?”洛明蓁眯了眯眼,看着已经高高挂起太阳,又转过脸看向萧则,期待地看着他。
她两只手都撑在他散开的衣摆上,肩头搭着的两根辫子垂在胸前,随着她的动作晃来晃去。她将身子往前凑,抬起一只手摇晃他:“你看到没呀?”
刚刚日出的时候,她可是叫他了的,要是没看到多可惜。
萧则静默不语,半晌才道:“嗯,看到了。”
洛明蓁又问:“怎么样,好看么?”
他目光微转,落在她的脸上,眯了眯眼:“很美。”
洛明蓁嘴角的笑加深,拍了拍手:“那肯定的,我都说好看,必须得好看啊。”她往后仰躺,头枕在交叠的手臂上,瞧着头顶垂下来的梧桐叶,惬意地道,“日后,咱们可以时常来看。我现在才发现,这宫里也没那么差,你看看,在这儿躺着多舒服。”
她仰起脖子,日光透过树叶缝隙洒在她的衣衫上,风一吹过,斑驳的影子如水浮动。
萧则坐在她身旁,侧过身子,单手撑在房梁上,掀开眼皮瞧着她:“时常?”他轻笑了一声,“你确定你能那么早起身?”
洛明蓁一怔,心虚地眨了眨眼。对上萧则戏谑的眼神,她挺着脖子,不满地哼了一声:“只要你晚上少折腾我,我就能起来。”
萧则敛眉,俯下身子,纤长的眼睫几乎快要撩过她的鼻尖,在她慌乱的眼神中,勾了勾唇:“你觉得可能么?”
洛明蓁鼓着腮帮,想反驳他两句,可看着他那张脸,忽然觉得有些口干,她咽了咽喉头,掩饰地道:“是我不和你计较。”
不怪她立场不坚定,只怪他生得太好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