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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花第一次见蔺长思的时候,正是十二岁。在其他姑娘还在母亲怀里撒娇时,她已经接下了长孙家的重任,开始掌管家业。
那一年吴王妃生辰,王府办了一场游园会,遍请了汴陵城中有头有脸的人家。长孙家原本没有收到帖子,但汴陵前头几家富户都在受邀之列,春花硬是请长孙老太爷托了梁家夫人,带她一同赴会。
就是在那场游园会上,吴王妃拾到了一方自己少女时亲手绣制的绣帕。几经查问,才查知是长孙家的春花小姐不小心遗失的。谁能想到,长孙春花的母亲和吴王妃竟然是幼时比邻而居的手帕交?虽然失散多年,但王妃听说闺中密友早早离世,还是恸哭了许久。又听说密友遗下一双孤苦的儿女,更是怜孤惜寡,痛惜不已。
她将自己的独子带到春花面前,认真叮嘱:
“长思,春花是母亲最好的姐妹的女儿,从今往后,你要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爱护。”
“长思遵命。”他恭恭敬敬地允诺。
扎双鬟的少女盈盈向他下拜:“长思哥哥。”
一年到头,用尽心思攀附王府的人实在太多,她可算是其中最成功的一个。也因此,显得十分突兀扎眼。立刻便被游园会上的其他富家千金排挤了。
蔺长思再看到她的时候,她被几个富户家的小姐围在中心,一把推倒在地上,沾了一裙子的灰。
“你费尽心思,演着一出认亲的大戏,图谋的是什么?要钱财?还是你想嫁进王府?你也配?”小姑娘间的争风吃醋,虽然幼稚可笑,却也不减其尖酸残忍。
他向来看不惯这些仗势欺人的事,想起母亲的叮嘱,便要上去帮她,却被寻家大少爷拉住。
“那丫头能耐得很,世子且看一看再说。”
名叫春花的小姑娘慢吞吞地从地上爬起来。
“你们以为,把我的衣服弄脏了,我就会出丑吗?”
“不然咧?”为首的富家千金气焰嚣张地瞪着她。
春花从袖中掏出一条细长的鬃毛小刷子,轻轻刷过裙摆。刷过之处,原本沾满灰尘的丝帛一下子就干净了,灰尘全被鬃毛吸走。
原本等着她撒泼失态的富家千金们都怔愣地望着她。
半晌,有一个忍不住问:“你……这是什么衣料?”
“这是我们春花布庄新进的南洋布料,名字就叫‘不染尘’,柔软贴身好打理,万一弄脏了,用这猪鬃细刷轻轻一刷,便崭新如初。特别适合游园、踏青、骑马这样的场合呢。”春花笑眯眯道。“这料子,汴陵只有我家有货。我穿得不好看,倘若是姐姐们穿上,一定比我好看一百倍。万一需要和世子哥哥一同骑马、打球什么的,姐姐们也不必担心失了仪态啦。”
“……”蔺长思微微失笑。
“姐姐们若是需要,打发丫鬟去我们布庄订货便行。咱们都是好朋友,报我的名字,给姐姐们打七折,再免费送一把随身的刷子。”
富家千金们面面相觑,半晌,有一个道:“我们是……好朋友?”
“可不是么。我一看到姐姐们,就觉得美不胜收,将来的世子妃,一定是几位姐姐中的一位呢。”
蔺长思有些笑不出来了。
那一天,长孙春花和汴陵城中所有的名门闺秀都成了“好朋友”。春花布庄的布料被抢购一空。长孙春花其人,迅速在汴陵商界声名鹊起。
蔺长思自幼身患顽疾,自问无欲无求,不争不抢,所难弃者,似乎就只有这么一点执念,却不便人知。
“我这辈子不纳妾,不花心,也绝不会养什么外室。你觉得,我的私德可还行?”
春花捧了小暖炉,侧头笑了一笑:“世子爷自然是松筠之节,不像我这市井女儿,死皮赖脸,轻浮懒散,这辈子也只能孤独终老了。”
“……”蔺长思默了一默,没有再说什么。良久,由许大夫扶着起了身,说是要走。
走出两步,又回身道:“明日我不来了,你也松快些。只是许大夫开的汤药还是要喝,一剂也不可落下,知道了么?”
对面立时欢喜:“知道了,长思哥哥。”
严衍与石渠在园中亭后听了一耳朵,觉得不妥,于是仍到春花书房中等待。岂料等了一炷香的工夫,春花仍不见踪迹。
书房大得不像话,橱格与书案堆满了山海一般的文簿,窗下一方软榻,也有纸张书本扔得横七竖八,三五个暖炉四散翻倒,七八枝秃笔混迹书页中,各处皆铺设地毯和软垫。重重杂物中可见一个人形蠕动爬行留下的痕迹,主人的懒漫放纵可见一斑。
严衍不是急性子的人,但也不惯等人。想了想,便起身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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