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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没身份没,甚至连这里的话都不会说。
他穿着白T恤和大裤衩,茫然地走在魔法世界的街道上,呆呆地看着与他擦肩而过的巨人和精灵,百思不得其解——
我也没吃毒蘑菇啊,怎麽就产生幻觉了呢?!
由於衣着奇怪,语言不通,神情恍惚,还是个模样周正的普通纯净人,祝明玺很快就被黑心黑肺的奴隶贩子盯上了。
当天下午,他就被卖给了安德烈,成为了魔王的奴仆。
……魔王。
一想起这个名字,祝明玺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脑海中瞬间闪过那个高大的身影,漆黑的长袍,滴血的弯刀以及独角兽濒死的泪眼,树精凄厉的惨叫……
祝明玺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抬头对老管家讪笑道:「时候不早了,我去工作了,魔王大人三个月前给我的那颗种子还没发芽呢。」
三个月前祝明玺刚来的时候,魔王亲手给了他一颗种子。
据老管家所言,那颗种子相当娇贵,受不得半分魔力波动,只能由普通纯净人种植。
而这,也是祝明玺被买来的主要原因。
可是三个月了,已经整整三个月了!
祝明玺当时种下的种子还是一丁点儿发芽的迹象都没有!
每次魔王听见他汇报说还没发芽,脸色都会黑一度。
祝明玺觉得这颗种子要是再不发芽,发芽的就该是他的坟头草了!
也是因为这个催命符的存在,祝明玺才拼了命地想要赚足金币赎出卖身契,永远离开这个城堡和这个魔王!
.
来到城堡後面的花园,祝明玺像往常一样给其他花草浇了水,施了肥,除了虫,然後就专心致志地对待花园最中间那颗还没发芽的种子。
他给种子浇上今天清晨采摘的露水,固定好为了防止被动物破坏而编织的竹罩,因为这颗种子是精灵族独有的花种,祝明玺还用蹩脚的精灵语夸赞它美丽……就差跪在地上,求它快快发芽了。
做完这一切後,祝明玺也没闲着,而是去花园四周的荆棘枯木林中砍了几十根树枝,用匕首削成魔棒的形状,准备明天後天再拿出去卖。
反正魔王三天後才能回来嘛,他刚好可以把魔棒的保质期设定为两天和一天,这样的话,他就又能大赚一笔了!
「啪嗒。」
一个微弱的声音忽然响起。
祝明玺抬头看去。
只那麽一眼,祝明玺就吓得差点儿魂飞魄散——
只见花园的正中间,祝明玺亲手编织的竹罩被顶翻在地,刚刚的声响就是它发出来的。
而在竹罩旁边,一只皮毛漆黑,像松鼠又像是兔子的家伙正费劲巴拉地往外钻,怀里还抱着一颗硕大的,发着淡淡微光的紫色种子!
那正是祝明玺小心翼翼呵护了三个月的精灵花种!
祝明玺头都快炸了!
一人一鼠对视的那一刻,祝明玺飞快抄起手边的长木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那只松鼠兔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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