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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温家这活,总算是能帮到了娘家几分了。
「妹子,你咋来了?」宋巧的大哥看着一大早就回来的妹子,宋巧摆摆手「大哥,我嫂子呢?那活成了。」
「真成了?」宋巧大哥黝黑的脸上,难得露出喜色来。
「那可不。」
宋李氏原本已经不抱希望了,谁知道居然成了。
「一个月五百文,涨工钱的话,一次能涨五十文,最高一个月能给八百文呢,人家说了,如果满意这工钱,明天就能去做活了。」
「满意满意,这还能不满意。」宋李氏连连点头,他们村子里在县城里做活的年轻人,一个月都未必能挣上八百文。
旁边的孩子爹和公婆也是连连点头。
「地里的活有我们呢,你就好好去给人家干活,这活计轻松,不就是干些杂事,可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呢。」旁边的婆婆仔细叮嘱着,地里的活,家里人都能干,可这几百文的银钱,却不是轻易能挣来的。
「那,妹子,我现在就去吗?」宋李氏如今也是晕头转向的,只听着那五百文,八百文了。
「明个一大早去,人家府中的小少爷要念书,你得早些去,好给做早食。」
宋巧只觉得这一次温家给了自己面子,她自然是得接住了「温家事少,只要嫂子勤快,这活可轻松的很。」宋巧将自己能想到的事情全都叮嘱了一遍,她也不是没见过巷子里的人招短工做活,有些人家中可不是一般的苛刻。
可那温家姐弟,瞧着应该都是好相与的。
第二天早上,温知渝起的晚了些,等到她起来的时候,温霁已经去学堂了,而早食也有人做好了「姑娘醒了?小少爷已经吃过早食去上学了。」温知渝看着垂首站在自己面前的妇人,和热气腾腾的粥和烙饼,只觉得自己果然是懒散。
温霁下午回家的时候,院子里的地已经被翻过了,院子里也整齐了很多,就连他的卧室,也有人在里面清理。
「阿姐?」
温知渝原本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太阳,看书,最好身边还有茶点,可今日,温知渝却躲在房子里。
温霁推门而入,看着温知渝坐在椅子上发呆「你怎麽在屋子里坐着?今日外面的阳光很好啊。」
温知渝看着温霁「阿霁,咱们家有李婶了。」
「阿姐不喜欢李婶吗?」温霁皱眉,他还以为那是个老实的。
「没有不喜欢,而是李婶太勤快了,这一天做的事情,可比我一个月做的事情都多,如今我是真的无所事事了。」
温霁给温知渝倒茶「这样不好吗?阿姐平日养我已经很忙碌了。」
这话温霁说的不心虚,但温知渝听着心虚啊「养你怎麽了?养你才是阿姐做过的最松快的事情。」
温知渝轻咳一声「阿姐想了想,我也该去做些事了,还补贴家用,咱家也不能一直没有进项。」
「我会尽早考中秀才的,阿姐不必太过担心。」
她当然知道,温霁无论如何都能活下去,可既然是她养着,那她就一定要负责。
「不要给自己那麽大的压力,阿姐大你八岁,可不是虚长的年纪,别看阿姐平日无所事事,阿姐从前写话本可是信手拈来,除了因为拖稿被骂之外,其他的应该都没问题。」
这话不假,温知渝大学的时候,的确是靠写网络小说给自己赚生活费,还存了一笔小金库。
「阿姐也会写文章?」
也算会吧,现代的网络小说,那纷杂的种类以及狗血的风花雪月,怎麽也能在这些古代的话本中占据一席之地吧。
「那是自然,你那锦绣文章,阿姐写不得,可阿姐写的文章,你也未必写得啊。」
「那阿霁可要好好看看阿姐的文章。」温霁一脸的期待。
温霁这个年纪,聪明是一回事,可也是对感情需求过重的时候,偏偏温霁这些年过得太凄惨了,温知渝将他从泥潭一般的日子中拉出来,又将全副心神都放在温霁身上。
温霁自然而然的亲近温知渝,将自己的孺慕之情全数给了温知渝。
大抵在温霁心中,没什麽比突然出现在他生命中的温知渝更重要的人了,所以温知渝要做的事情,要写的文章,自然都是极好的。
「写话本这事,到底不是个光彩事,你又要念书,阿姐还是编造个假名吧。」
温知渝看了看温霁,抬手写下雨齐二字。
「便用阿霁的名吧,齐雨太过普通,便用雨齐吧,听着奇怪,却也容易让人记住。」
「听阿姐的。」
温知渝对温霁的每一点在意和偏爱,对温霁来说都弥足珍贵。
第11章古代狗血文学开创者(下)】
温知渝终於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後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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