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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妈在一旁瞧着,笑的眉眼弯弯,仿佛沈时倦是她的女婿,怎么看怎么欢喜。
而我妈,我极度怀疑是沈时倦主张拿掉孩子的那件事,也让我妈对他彻底改观了。
她应该觉得,一个男人为了自己爱人的身体而选择不要孩子,一定是爱她到了极致。
我妈被沈时倦无私的爱打动了。
同样是因为孩子,因为立场不同,我和我妈对沈时倦的态度是相悖的。
总之,一屋子三个女人,都被沈时倦拿捏的死死的。
我忽然意兴阑珊,打了个哈欠:“沈时倦,你回去吧,我要睡了。”
“你这孩子。”我妈嗔道:“时倦一杯茶还没喝完哪!”
我妈喜欢喝茶,也很会品茶,而沈时倦什么都懂一点,他们聊着茶都能聊半天。
我不知道他这是不是投其所好,其实没必要,我都被他拿下了,他还需要花时间了取悦我妈吗?
“你们喝吧,我先回房间了。”
我刚走上楼梯,我妈忽然喊住我:“晚凝。”
“嗯?”我回头:“怎么了?”
“我等会把户口本直接给时倦了,你这个小迷糊蛋,明早别忘拿了。”
哦,我都忘了,明天要去和沈时倦领证。
“哦。”我无所谓地耸耸肩:“随便。”
我转身继续上楼,我妈叹着气说:“这孩子,这几天好像总有哪里不太对,问她也不肯说。”
“伯母不用担心,她没事的。”
沈时倦的话,听上去是在宽慰我妈。
实际上,可以理解成,我的状态好不好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临睡前,我给南星了条微信:“明天去领证。”
他的电话立刻打过来了,仿佛我明天去上断头台一般悲壮:“你想好了?”
“想好了。”
“顾晚凝!你脑子是不是有病,你明知道沈时倦不爱你!”
“他也不会爱上别人,并且对我无敌好,我要是放弃了这样的男人,我会后悔的。”
“你真的这样想?”
“再见。”
我挂掉了电话,把手机打成静音,然后闭上眼睛睡觉。
爱情这种东西,我誓我这辈子都不会再沾了。
但我强迫自己睡,却怎么都睡不着,在床上烙了好半天的烧饼,后来才睡着。
我也不知道沈时倦什么时候走的,反正第二天早上我下楼,他已经在我家了。
他换了衣服,一套中规中矩的西装,淡蓝色,衬得他肤色更是白的亮。
按道理说,我今天也应该穿蓝色,沈时倦昨天就把我今天要穿的衣服送来了,搭配了同色系的包包。
现在真相大白,原来是思侬喜欢蓝色。
怪不得原本我不讨厌的颜色,忽然因为沈时倦疯狂安利就厌恶起来。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真的挺准的。
所以,那件蓝色的裙子我连看都没看一眼,我穿的是我自己喜欢的颜色,我喜欢红色,扎眼的红。
因为小时候总是住院,病房里的白色和浅蓝色的病号服看的我生理性地厌恶,所以我很喜欢出挑的颜色。
比如,红色,鹅黄色,宝蓝色。
我穿了一条大红色的丝质衬衫和白色的包臀裙,还涂了很鲜艳的唇膏,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自己都想给自己吹口哨。
我很适合明艳的颜色,衬得我很有精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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