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前往哥谭,为马斯特家族进行私人演出。
听到这里,阿普斯忍不住打断了他们:“是我知道的那个马斯特家族吗?”
威利低垂下头,嘲讽的笑笑:“是的,是你知道的那个马斯特家族。”
他看着眼前少女微微睁大的眼睛,内心满是荒唐,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都知道这样的生意意味着什么,而伊桑接下他只花费了10分钟,没有一丝犹豫和纠结。
萨米尔老团长一辈子行善积德,却救了只白眼狼。
马斯特家族是哥谭赫赫有名的黑势力家族,其产业遍布城中每一处黑暗的角落,据传闻,家族嫡系还加入猫头鹰法庭。
这样的家族,如果不是和其处在同一高度,或者有利益相关,就最好不要轻易招惹,因为哪怕是旁系中的旁系,甚至是外室产下的私生子,只要有马斯特的姓氏,就不是普通人能够应付的。
老团长走南闯北,人脉累积不少,也因此才能婉拒对方的邀请,但不论老团长的依仗是什么,他也已经死了,留下的团员根本不能在已经接受定金的前提下取消演出。
伊桑卷走了定金,溜之大吉,留下的团员,只能等待厄运的降临。
早在伊桑逃跑时,马斯特家族的人就找上门来,当时幸亏有老团长的丧事和正在进行的演出这两件事在前面顶着,全团上下还有缓和余地,威利借机把伊桑干过的事告知了对方,哪怕无法取消演出,借着马斯特的手,也要给这个叛徒一点教训。
借着这段缓和的时间,威利假借节省开支的借口把团内能放走的人通通放走避免牵连,剩下的几个都是走不了的,几人走走停停,在十日前抵达了哥谭。
到了哥谭,他们以老团长的人脉到处打听,总算摸清了这位主顾的情况。
雇用他们是的马斯特家族的一个小旁支,名叫贾森·马斯特,一个没什么本事的草包,平日里酷爱古典戏剧和舞蹈,而萨米尔巡游歌舞团,就以演出14-16世纪历史故事改编的歌舞剧而闻名。
据传言,这个贾森·马斯特在整个马斯特家族没什么地位,也多亏如此才能把时间拖延到一个月后,可背靠马斯特姓氏,仍是高不可攀的庞然大物,他以折磨貌美的女舞者为乐,如强迫对方身穿古老的鲸骨束腰表演高难度的舞蹈动作,有些女舞者甚至会因此造成器官永久性损伤。
对于他喜爱的女舞者,他会给舞团一大笔钱把对方留下,而这些舞者,从此无音讯。
能在哥谭常驻的戏剧院和歌舞团,个个背后都有几分人脉势力,贾森·马斯特不敢惹也惹不起,因此,他就盯上了巡演的歌舞团,这样的团队大多无根无基,即便有势力也极有可能无法渗透进哥谭,方便他肆意玩弄。
威利结合调查到的事,仔细审阅了团里的所有女舞者,他们大多姿色平平,身材也不出众,贾森大概率看不上,最多最多,是被强制性要求穿上鲸骨束腰,不过吃上三个小时的苦,和性命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
几人放心的同时,也提起十二万分的注意力去认真排练,若是因为演出有瑕疵被责罚,那真是哭都找不到地方。
可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今天早上的临场排练时,他们的一名女舞者因为疲劳和紧张不甚从舞台跌落,造成腿骨骨折,无法进行演出。
所有的节目都是早就排练好的,此时再更换,台词和舞蹈动作根本无法记住;因为先前大规模的遣散人员,此时整个歌舞团也没有一个替补演员,女舞者的戏份就算不多,也没有别的演员帮忙替换。
无法演出的后果是所有人都没办法承担的。
威利咬咬牙,拿出这几日从黑市购买的强效麻醉剂,决定绑个人回来。
他们原本是打算埋伏在据此不远的一个舞蹈培训班外守株待兔,但由于今日大雪,培训班临时停课,威利无法,只能在繁华的商业街碰碰运气。
这一碰,就碰来了阿普斯。
汤姆年纪虽小,眼光却毒,一眼就看出阿普斯受过专业的舞蹈训练,加之他身材矮小,体型瘦削,看着就好控制。
威利则想的更长远,能在这条商业街上购物的人非富即贵,如果其家族势力不如马斯特,只怕也不敢硬碰硬,若家族势力和马斯特齐平或者高于对方,以贾森·马斯特的识时务,是不敢得罪的,正算反算,他们都还有一线生机。
“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绑来的人敢不敢得罪马斯特放在一边,一定敢得罪你们。”阿普斯淡淡的说。
威利垂着头说道:“知道,我们都清楚这是条下策,可实在没有办法,我们想好了,演出只有一场,演完后,我们立刻离开哥谭,然后把歌舞团解散。哥谭是个排外的城市,在这里的家族很少有把势力伸向外面的,只要我们隐姓埋名甚至出国远遁,还是有很大机会可以跑掉的。”
阿普斯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大概情况我明白了,”他看向三人,也没兴趣再听他们所谓的“不得已”,“虽然你们极端自私且无比阴险,不过我们的目的一致,看在这个份上,我可
以帮你们。”
他伸手,把自己的头发顺了顺,然后继续说道:“不过,我有三个条件。”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