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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筝很少喝酒,但见到罗安后,他较劲似的,一杯接一下肚。红的白的混喝,动作之流畅,看得罗安目瞪口呆。
“你、你别喝了,我知道我混蛋,要不是小婷那边出了事……我也不会来找你借钱。”罗安坐在他旁边,人模人样地拦了一下叶筝,毕竟心虚,腕上没出几分正经力气,很快就被叶筝甩开了。
“你也知道你混蛋?”叶筝问。
话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罗安也不敢去猜,现在的叶筝总给他一种很冷漠感觉,由内散发出来的,好像对周围一切都不关心。特别是他看向罗安时,眼睛半眯起,目光冷得几乎要结出冰刺。
“钱我已经给你了。”叶筝把碍事的帽子摘下,蓬松柔软的黑发贴在前额上。他捂着脸,闷声说:“你以后别来烦我了。”酒精勾魂摄魄地爬进叶筝大脑,他狠狠抹了把脸,端起半罐啤酒起身。
他知道自己不能继续待在这个地方了,尤其是不能跟罗安单独待在一起。上次是车祸,这次是小婷,不知道下次等着他的又是什么。他扶着墙往前走,到镜子前勉强定了定神。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叶筝几乎要认不出这是谁——
青紫色的黑眼圈、臃肿暗沉的眼袋、嘴唇煞白干裂,连身上的衣服都像一层纸壳,沾水即化。
镜子里,他看见罗安一步一僵硬地走到他背后,笑得有几分讨好和低姿态,“叶筝,”罗安说,“吴老板说想见你……”
果然。
叶筝自嘲地笑了笑,这才是罗安约他来峰峦的目的,一个网|赌欠债的人,怎么可能进得来峰峦的门槛。他今天会答应来这里就是想看罗安会搞什么花招,结果也就那样。
包厢很安静,时钟滴答滴答,等待回复的过程中,罗安根本没胆子去看叶筝,他手心冒汗,搓着裤缝,在开门声响起的那刻,他猛地清醒了,抬手扇了自己一耳光,然后追着叶筝摇摇晃晃的背影出去了,“叶筝!我送你回去吧。”他大步跟上去。
叶筝有意逃离这个地方,虽然神智迷茫,但走得极快,一路埋头往走廊尽头跑。
昏黄的灯光、泼满颜料的壁画,还有长到看不见尽头的红毯,悉数拧成一团五彩斑斓的色块,排山倒海地涌向叶筝。肩上有如压了千斤重担,抬臂的气力都抽空了,细密的疼痛从发顶浇至脚下。
叶筝盯着脚下地毯,视线从平直到倾斜仿佛只用了半秒不到的时间,本能地伸手去扶身侧的墙,却不小心碰到了一扇门。
手掌落到门把上,哒一声,门没锁,他就这样把门推开了。
全身上下所有重力都抵在手心,叶筝失去平衡后,连人带酒失重地向前扑。
“叶筝!!”罗安往前疾跑几步,抓住门框。
等他看清房内现状后,脚尖死死顿在原处,大脑懵了好几秒。
这、这不是黎风闲吗?
他在吴老板的私人聚会里见过黎风闲几回,印象里是个话不多、也不爱交际的人。这种聚会一般以“打开人脉”为主题,很少有这种独来独往,光坐着不聊天的异类。特别是黎风闲总给人一种不可逾矩的距离感,带点冷淡、带点傲气。罗安见过不少人去找黎风闲搭讪,但基本一句起两句止。
出于礼貌和教养,黎风闲会给予一定程度的回应,不过都是些客套模版话,几个来回大家摸清了这人的脾性,也懒得做些无意义的交流。
其中最让罗安震惊的是,他的老板,吴先秋,那位富豪榜上的名人,跟黎风闲说话时,竟然也带着丝丝客气和谨小慎微。骨瘦如柴的右手会不自觉地发抖,尽管吴先秋竭力想把这些震颤藏在袖管中,可罗安跟在他身边当了五年助理,有些动作是骗不了人的。
吴先秋有权有势,国内龙头演艺公司“锦禾”的创办人,旗下多家子公司,所涉业务广泛,包含连锁电影院线等。而黎风闲只是一个唱戏的。
罗安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东西让吴先秋变得这么小心谨慎,以至于所有遣词用句都要经过多番斟酌才敢说出口。
罗安抬头看了眼包厢名称,花字阁,那更是个有钱都进不来的地方。他和黎风闲对视一眼,气怯地缩了缩脖子。
如果说叶筝看他时,眼底全是愤怒,那黎风闲恰恰相反,他平静得没有涟漪,只剩天花折下的碎光,不掺杂任何感情。
罗安想去搀叶筝,但又不知道该怎么下手,叶筝显然醉懵头了,迷迷瞪瞪地往黎风闲身上蹭。正想去拉一把,罗安又看见黎风闲动了,他把叶筝从背上扒下来,在看清对方正脸后,不知道是不是罗安的错觉,他觉得黎风闲表情好像变得更差了。
罗安这下更加是不敢留,连吴先秋都不敢得罪的人,他哪得罪得起。战逃反应催促着他离场,于是也顾不上那么多,罗安转头就跑没影了。
“你还记得吗,我们曾经见过,在初秋的第一个夜晚……”
包厢里,姚知渝还在深情朗诵着角色的台词。一个两个都是醉鬼,黎风闲深叹一口气,感觉自己才是喝醉的那个。他把叶筝“安置”在墙角,然后过去关门。
再回来时,黎风闲看到叶筝抱着膝盖打了个哆嗦,啤酒罐掉到地上,叶筝伸手按住它,手指轻轻点在易拉罐上,从左点到右,慢慢地,他开始用蛮力去挤它压它,手背绷出浅浅几道青筋,骨骼线条锋利有型,仿佛要把罐子捏得灰飞烟灭。
好歹是个明星,怎么敢一个人喝得烂醉。不过黎风闲没空深究这个问题,背上啤酒液湿滑清凉,他能明彻感觉到水珠从肩头滑至尾椎,犹如小虫裹着黏液爬行,让他头皮好一阵刺痒。
脱下湿透了的衬衫,黎风闲去卫生间冲澡,置物架上挂着两件干净的浴袍。但他没有穿“外人”衣服的习惯,总觉得这里的东西很多人共用过,并不干净。这时,门铃陡然响起,应该是送衣服的人到了。闭上眼,黎风闲强迫自己穿上那件白色浴袍。
拿到新衣服后,黎风闲又折回卫生间,从头到脚重新冲洗一遍,好不容易洗净,一出门就看见这样诡异的一幕——
姚知渝蹲在叶筝正前方,神情专注而严正,像在看一件展品那样,认真端详着面前喝醉了的人。
大概是听到了黎风闲的脚步声,姚知渝立马抬手制止,“你别过来,让我再看一会儿。”他目光炯炯有神,一点都不像醉酒的样子。
黎风闲垂着眼去看他们。姚知渝用食指点在叶筝额前,小声说,“你是真醉了还是装醉进来碰瓷的?”
“不过你小子运气真好……”姚知渝又说。正要抽回食指,指节却被叶筝抬手抓住。
“我操!”姚知渝吓一跳,惊魂未定地坐到地板上,“你你你没醉?”
“我没错……”叶筝紧紧咬着牙齿,吐字略带鼻音,“我没做错。”半晌,他终于放开姚知渝,转而捂住自己的耳朵,头发乱七八糟地夹在指缝,呼吸倏然急促起来,“你别看我……别看我……”叶筝蹬着地,像是要将自己缩进角落里。
“真喝醉了?”姚知渝拍拍手站起来,转头去问黎风闲。
黎风闲:“你说呢?”
“呵呵……那不就是喝醉了。”姚知渝拍了把有些酸软的大腿,径自道:“你知道他现在像什么吗?像一张被人用力揉过的白纸,但稍不注意,还是会被白纸的边缘割伤。”
“很好。”姚知渝神清气爽了起来,指着地上的叶筝说,“他就是我要的温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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