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晨,生物钟唤醒了沉睡中的丛凯歌。他缓缓睁开双眼,揉了揉眼眶,随即坐起身来。今天是星期一,又是一周新的开始。丛凯歌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时钟,确认时间尚早之后,便迅起床,穿上校服,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镜子中的丛凯歌身材瘦削,身高并不突出。他的肤色略显苍白,但眼神中总是流露出好奇与活力,似乎对周围的世界充满着浓厚的兴趣。
洗漱完毕后,丛凯歌步入厨房,现锅里装着奶奶提前为他准备好的早餐。从四年级开始,父母因车祸离世,从此他就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年事已高,无法找到稳定的工作,只能靠打扫街道维持生计。一方面为了养育丛凯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偿还因事故产生的债务——尽管得到了部分赔偿金,但在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花费巨大,最终还是无力回天。面对这样的困境,他们几乎没有时间去悲痛,又要面对生活的艰辛。
奶奶每天清晨都要去扫街,所以总是在锅里留好早餐给丛凯歌。他轻轻揭开锅盖,一股热气夹杂着食物的香气迎面扑来。锅里的饭菜因为热水的保温而保持着适宜的温度,无需再次加热或等待冷却。
丛凯歌拿起碗筷,在锅边大口享用着早餐。食物的味道让他感到满足和安心,他知道这些都是奶奶用心准备的。吃完早餐后,他又一口气喝完了豆浆,随后迅地收拾好餐具,背上书包,锁上房门,踏上了上学的路途。
走出家门,一阵清新的秋风吹过,丛凯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受着秋天特有的凉爽。他沿着熟悉的小路走向学校,沿途的景色也逐渐变得生动起来。街道两旁的树木叶子开始变黄,偶尔有几片随风飘落,像是在诉说着秋天的故事。
然而,今天的平静注定是要被一群不良少年打破。
夜星野穿着一件黑色夹克,头微乱,眼神中带着一种不羁与自信。他嘴角挂着一抹轻蔑的微笑,显得既痞又帅,在一群混混中很是惹眼。夜星野的目光在丛凯歌身上停留了片刻,仿佛在审视着一个猎物。他招了招手,示意丛凯歌过来。
夜星野:“听说你们这些学霸都很有钱,拿出来孝敬孝敬哥哥们。”
丛凯歌的心跳加,但他还是鼓起勇气走了过去。他知道,逃避有时候有用,但有时候也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听说你们这些学霸都很有钱,拿出来孝敬孝敬哥哥们。”夜星野看着这个瘦杆似的小孩毫不客气的伸手索要,他盯这个小孩好几天了。
年少的孩子总有一种自己天下无敌,是世界的中心,夜星野尤为更甚。
青春期的夜星野,心中一边告诉自己世界有没有他根本不重要,一边暗戳戳的压制不住自己的中二心态,维护了一帮小弟。
丛凯歌还是他小弟举荐来的,毕竟都是年龄不大的一群人,丛凯歌的学校又是跟初中的学校挨着,虽然夜星野初中毕业不上学了,但不耽误他想找一下马上要升入初中的小学生。
有什么比救苦救难的老大更好的存在呢?
夜星野心里这样想着,脑海里都放声大笑了,但表面上却是一派正经的样子,连跟在他身边的小弟都没有看出什么异样。
丛凯歌看着这一群小混混,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从口袋里掏出了钱。那是丛凯歌两周的伙食费,但他更害怕的是被这群混混打,被打几下其实还好,他不怕疼,他怕被打伤了让奶奶担心,也怕治伤会花更多的钱。相比之下,一顿不吃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夜星野接过丛凯歌递过来的钱,眉头紧锁。“就这么点儿?”他脸上露出一副嫌弃的模样。
“这事儿不对啊……”夜星野心里嘀咕着,“丛奶奶扫一天大街也就五十块钱的工资,这小子怎么一天的生活费就有五十块?这小弟怎么比我还有钱?”
夜星野心里几乎要崩溃了,他们这一帮人都凑不出十块钱,而这新任的小弟怎么就随手就能拿出五十块?但是,他表面上仍然保持着冷静。
不行,面子上还是要稳住。
“对不起,这是我所有的钱了。”丛凯歌低下头,努力掩藏下自己内心的愤怒与无奈。
夜星野瞥了瞥手中的钞票,又看了看低着头的小家伙,他装出一副勉强的样子说:“好吧,小子,中午到学校大门口等着。不来的话,我们就去学校找你。”
丛凯歌虽然满腹疑惑,但还是点了点头。
夜星野提起丛凯歌,他感受到的重量轻得让他吃了一惊——这个孩子比他那位瘦得像竹竿一样的精神小弟还要轻得多,几乎难以想象衣服下的身体究竟有多么纤细。
夜星野将丛凯歌安置在自己的摩托车后座上,递给他一个头盔。“戴上,我带你去学校。”
丛凯歌不敢违抗,乖乖地戴上头盔。就这样,丛凯歌坐在摩托车上,随着车辆疾驶向学校。
丛凯歌的心跳加,吓得脸色白,这是他第一次以如此刺激的方式上学。他甚至不敢抱住夜星野,生怕自己会被甩出去,双手紧紧抓着后座的把手,好几次都感觉自己要被甩出去一样。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到校门口,夜星野就催促丛凯歌赶快下车,因为他还得去接其他的“小弟”。
丛凯歌急忙下来,摘下头盔还给了夜星野。夜星野接过头盔,随即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丛凯歌虽然不理解这一切,但想到那五十块钱,觉得这一趟确实“物有所值”,便进了学校上课去了。
怀揣着疑惑,一回到教室就被同桌请求作业,他要抄作业,课代表也在催促大家交作业,他暂时放下了心中的疑惑,很快就与同学们打成一片。
夜星野站在刘明家的厨房里,手里拿着一本破旧的食谱书,这还是刘明在家里翻腾出来的。
刘明一留守儿童,父母都在外面打工,他又不想跟爷奶生活,现在就自己住着,跟夜星野这帮人认识之后,钥匙就给了夜星野,也没办法,家里也没放钱,也就一些家具还是破旧的,就成了混混们的集聚地。
阳光从窗外斜洒进来,落在那本被翻得有些皱巴巴的书页上,上面写着“蛋炒饭”的字样。夜星野眉头紧锁,似乎正在认真思考如何才能做出一顿美味的蛋炒饭。
蛋炒饭,最重要的还是得有饭,先把米饭蒸上,这菜……略微一思索,骑着摩托车去买菜,鸡蛋,胡萝卜,芹菜,黄瓜……
买的时候风风火火的,回去做的时候有点麻爪,但也只有一点,少年信心满满,把锅洗干净,然后打开煤气灶,调整一下火力。
夜星野先是在锅里倒了一些油,待油热之后,加入了事先准备好的葱花和姜末。随着锅中出“嗞啦嗞啦”的声音,一股香气扑鼻而来。接着,他又把提前蒸好的米饭和打好的鸡蛋一同倒入锅中,开始不停地翻炒。
“哎呀,差点忘了加调料!”夜星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急忙从调味架上取下几个瓶子。他依次加入盐、胡椒粉、酱油以及一点点糖,边加边尝,试图找到最合适的味道。
颜色好像有点寡淡……哦草,买的菜忘记切了,先关火关火,拿着胡萝卜黄瓜芹菜,洗洗切丁,火腿肠也切丁,再度开火。
色香味俱差的蛋炒饭就出锅了,小弟听说中午老大要做午饭,也没有怎么在外面闲逛,差不多的时间点都回来了,以为能够看见老大手忙脚乱的做饭,没有想到回来已经做好了,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饭香,一个个跟鬃狗似的,别说什么味道差,就这个年纪的混混在外面瞎混,天天一天三顿饭混不上的,天天又要暴走几条街,各个瘦的跟个竹竿一样,这玩意儿都好吃坏了,夜星野眼见鬃狗们回来了,赶紧拿着饭盒装了满满当当一盒饭,还压了压,剩下的给小弟们吃,这就给丛凯歌送去。
中午,丛凯歌的肚子咕咕作响,小孩子就是饿的快,他忍不住摸了摸肚子,虽然穷但还真没怎么饿过。
但丛凯歌没有钱买饭,他想到了夜星野的话,犹豫着要不要去大门口,又怕夜星野真跑进学校找他了,犹豫了一下还是听话的去了校门口。
校门口虽然有保安看着,但也有很多学生在门口,大多都是学生家长来送饭,这些学生要么把饭端走吃要么在校门口就吃了,闻见诱人的饭菜香,丛凯歌的肚子更饿了,目光环视了一圈,也没有看见熟悉的人,丛凯歌没有敢再靠近大门口,只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呆在树荫下大脑放空。
没过多久,夜星野就骑着摩托车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饭盒,看见丛凯歌就招呼丛凯歌,好在丛凯歌刚才放空状态回神,要不然还真听不见夜星野喊他那个小孩,连忙跑了过去。
夜星野看着眼前这个瘦得像猴子一样的男孩,心里不禁泛起一丝莫名的感觉。他手里拿着一个装着蛋炒饭的饭盒,递到男孩面前,“给,你的午饭。”还是酸奶饭盒。
男孩接过饭盒,愣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盖子,一股饭菜的香味扑面而来。
丛凯歌皱了皱鼻子,尝了一口,果然,味道跟卖相一样,并不怎么样,但他还是硬着头皮继续吃下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