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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万个不情不愿。
离黑板太近的位置,适合在老师面前刷存在感,但其实不方便听课,所以大部分人选择坐在中间。
第一排就零星几个人,包括冯清莹和阮季星。
沈轲对坐在外边的男生低声说:“同学,麻烦让一下。”
他把书包放阮季星旁边唯一一个的空位上。
唐天和瞪眼:不是,大哥,那我坐哪儿?
沈轲扬了扬眉,像是在说:随你便。
在老师和诸多同学的注视下,他当机立断,决定抛弃重色轻友的沈轲,改抱冯清莹的大腿。
开始上课。
阮季星还没反应过来,事情怎么发展到,和他变成同桌这一步了?
余光里,沈轲上半身懒洋洋地靠着椅背,微微仰着头,手里拿着一支笔无意识地转着,不知是在听课,还是走神。
没戴帽子,他的眉眼便完整地露了出来,鬓角修得干净,下颌线条流畅清晰。
比之前少了几分不近人情的冷冽,多了十八九岁少年人独有的俊秀。
突然换了个视角审视他,她才懂得,为什么那么多女生喜欢他。
或者,按照冯清莹的说法,是符合她们的审美。
趁老师背过身去写板书,阮季星在草稿纸上写了一行字,推过去。
沈轲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
【你干吗不跟唐天和坐那边去?】
他提笔,字迹草而不乱:避嫌。
阮季星画了一个加粗的问号。
【我不喜欢冯清莹。】
【难不成你喜欢我啊?】
尽管她很快涂黑,压在手臂底下,但沈轲还是看到了。
这时,老师恰好转过来,阮季星像掩饰什么似的,拿起旁边的水杯,抿了口水。
她一时没过脑子,才写那么句鬼话。
她的本意不是异性之间的喜欢,但在这样的语境下,根本解释不清,干脆划掉了。
沈轲略撑着太阳穴,浅笑了下,又迅速敛起。
他从书包里随手抽了本本子,翻到空白的一页,工工整整地写道: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的确喜欢你。
顿了顿,继续写:以前是,现在也是。
她有次问过他,是不是讨厌她,那次他没来得及接话。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她心里应该已经有答案了,但他还是作出了正式的,明确的回应。
他从来就没讨厌过她。
自从那天高数课和沈轲传了小纸条,阮季星就感觉怪怪的。
他既然知道,她指的是无关情爱的喜欢,为什么搞得像表白一样?
弄得她更尴尬了。
不过幸好,马上就是国庆假了,不用再见面了。
1号一大早,阮季星出发去火车站。
a大离火车站颇远,得先坐几站公交,再换乘半小时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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