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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吃大骨头(第1页)

林晓晓是带着向越泽来买棉鞋的,听说向越泽他们要去的城市会比较冷,现在已经在下雪了。

担心他刚去人生地不熟,所以林晓晓决定还是给他准备好,让他装在箱子里带出国去。

现在虽然刚入深秋,但是因着北方天气冷,需求大,所以现在柜台上已经出现了棉鞋。

刚上市的东西价格一般都比较贵,可向越泽出远门,林晓晓也想让他穿的体面些。

毕竟他出国留学,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还有祖国和学校的脸面。

两个人挑挑选选了半天,林晓晓终于相中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这双鞋价格确实不便宜,三十多块,快赶上林晓晓之前一个月的工资了。

可这双鞋实在是太合林晓晓的眼缘了,她还是决定给买下来。

卖鞋的大嫂是认识林晓晓的,主动给她抹了几块钱,还送了袜子和鞋垫。

都这样了,她还生怕林晓晓觉得自己卖贵了,“妹子,姐真没赚你钱,这是上海产的,好牌子,可耐穿了,穿上好几年都不坏!”

她说的这些,林晓晓自然知道,不然的话,她怎么会花这么多钱来买一双皮鞋?

“多谢大嫂了,咱们都是熟人,自然相信你,下次买鞋,我还来找你!”

和卖鞋的大嫂又聊了几句之后,林晓晓拉着向越泽去了一旁的柜台,想要给他买一个结实点的行李箱。

没走几步,他们就看到方路明站在不远处,正背着手看向他们这边。

向越泽来商场的次数不多,一个手就能数过来,在加上上次签合同的时候方路明还不再,是以从未见过这个人。

林晓晓对方路明笑着点了点头,拉着向越泽继续往前走。

向越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觉得这个方经理对自己似乎颇有敌意。

买好箱子和鞋子,其他的衣服什么的,林晓晓都决定自己给向越泽手作。

反正那天开会,于老师说了,年后动身,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她有的是功夫,可以慢慢做。

她打算给向越泽做上一整套行头,棉大衣,棉袄棉裤,毛皮大衣,单裤棉裤,都准备一套。

剩下的,向越泽要是需要,可以在当地买。

向越泽的意思是,不想林晓晓那么辛苦,可是他也知道,这话林晓晓肯定是不会听。

她虽然没有阻止自己出国,但是刚结婚没多久,丈夫就要离开,哪个女人心里不会难过。

为了让她能安心点,向越泽便也没再阻止,随她去了。

……

日子一天一天过的很快,一转眼,已经是十二月底了。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寒风呼呼的吹,跟刀片刮在脸上似的,刮的人生疼生疼的。

今天向越泽没课,林晓晓顶着寒风放学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晚饭给做好了。

一进门,林晓晓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肉香。

“炖的酸菜大骨头?”林晓晓一边脱衣服一边问道。

听见她的声音,向越泽拿着炒勺出现在门口,“快点把外套脱了,暖和暖和,准备吃饭。”

“好嘞!”林晓晓脱下外套,将发梢上的雪整理干净。

她偷偷摸摸走进厨房,将冰凉的小手伸进向越泽的衣服,放在他结实的腹肌上,“哎呦,真暖和。”

向越泽无奈的摇了摇头,一手继续做菜,一手隔着衣服将她的手抓住,“手怎么这么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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