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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鹿鹿简直出离愤怒了,他冷笑起来,沈迟你他妈就这么对你的公主?你就打算这么一走了之?我爸妈他们随便一番话你就觉得我离开他们不能活?我不要你这种自我牺牲,我就要我的男朋友!
沈迟坚持不懈地把乔鹿鹿再次揽到怀里,抚摸他的脊背。他们彼此沉默了一小会儿,沈迟再度开口,声音平和但坚定:小乔,不要任性。
乔鹿鹿张嘴狠狠咬在沈迟的肩膀上,隔着衣料沁出了血味儿,他怒视着沈迟,脸颊通红,像一株燃烧的玫瑰,他说,沈迟,我没你那么成熟,我不认同你那些屁话,我就要和你在一起,一直在一起,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你这种所谓的为我好,你听清楚,沈迟,我现在就要去加德满都,你跟不跟我走。你现在不跟我一起,我永远都不要再见你。
沈迟轻轻摇了摇头。
十一
沈迟和乔鹿鹿分手后的几个月,看起来像没什么事儿,一个人旅行,走走停停,拍照片,参加志愿活动,拒绝热情的当地人搭讪,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
路线是沈迟很早之前规划的,在计划里是与乔鹿鹿一起,大把消耗他们的青春,一路欢声笑语,解锁这个世界不同的城市和不同的姿势。沈迟还提前在各个目的地预订了花束、首饰、烟花表演等等,他能想象乔鹿鹿惊喜的小表情,他知道他的小鹿就是喜欢这些庸俗的浪漫。
他一个人完成了这段旅途,最后一站是雷克雅未克,他去了早早预订的餐厅,切开蛋糕,拿出藏在里面的戒指,戴在了自己手上。
沈迟对着空气讲了一句happybirthdaybabe.
他想起来应红药,她很喜欢过生日,因为沈见岚无论如何都会出现在她身边,忘记一切争吵和背离,送给她新鲜的花朵、美丽的宝石。她那么美,笑得那么灿烂,像不曾有过任何阴霾。
他想起来乔鹿鹿的父亲和母亲,举止优雅,和蔼可亲,讲出来的话也滴水不漏:
tristan,我们非常感谢你,你给了joshua一段无与伦比的恋情,一定程度上讲,你是他的真正的初恋,不是每个人的初恋都会那么幸运的。
我们了解joshua,他非常非常爱你,他会想和你结婚,和你领养一堆孩子,放弃联姻,放弃继承权,放弃信托基金,放弃他从出生起拥有的一切。
我们相信,你不会愿意让他失去这些。
他想起来沈沅,沈沅很早之前就不厌其烦地劝告他,小迟,别陷太深,我怕你伤心。
沈迟当然清楚,他和乔鹿鹿注定只能一起走一段路。
在世界各地游荡了大半年,沈迟去了加德满都。他有点自然卷,又很久没有剪头发,一头乌黑打着点卷的长发让他显得更加英俊,他又入乡随俗,穿着深红的长袍,整个人简直有一圈圣光halo,帅得离谱。
各路旅行博主,摄影师,洗涤心灵人士等等都踊跃地向他递出橄榄枝,许诺给他流量、金钱、名利、完美的一夜情诸如此类的东西。
沈迟轻快地拒绝他们。
他仔细回忆乔鹿鹿念叨的要在尼泊尔做的若干件事,一件一件完成,然后在漫天经幡中跪伏,许愿乔鹿鹿平安顺遂,健康快乐。
沈沅工作很忙,百忙之中依然坚持抽出时间和沈迟facetime,谈过一些无关痛痒的日常话题之后,开始试探:
小迟,你有没有新的恋爱对象?
沈迟笑了一声,说没有,又说加德满都的天际线很美,雪山和蓝天很有神性,沅沅哥有时间可以来看看。
沈沅亲昵地抱怨,说沅沅哥要认真工作,小迟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沈沅对于这个玩笑百开不厌,沈迟也总是配合他讲一句哥哥最好啦。他又和沈沅进行了一些温馨的家常的闲聊之后,跟沈沅讲他要去f洲做志愿者。
沈沅姣美的眉毛拧了起来,他斟酌了一下语句才开口:小迟,如果是因为母亲你才不愿意回国的话,这不是问题,妈妈…她没有——
哎呀你想太多了哥哥,沈迟露出一个撒娇的笑,他看着屏幕里的沈沅,认真道:我想做点有意义的事,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哥哥,我长大了。
沈沅注视着他的弟弟,他想他太了解沈迟了,沈迟过分懂事,清醒自持、甚至冷酷,寻找的理由也格外动听。
沈迟对他的孺慕之情是真的,怕给他添麻烦也是真的。他的弟弟,对他爱的一切,都那么奉献、那么真挚,随时都可以牺牲自己去成全。
十一
人生而不平等,这是既定的事实。
同样是走霉运被道路塌方困在半路上,沈迟是为了去救助长颈鹿,或者别的什么草原动物,不急不徐,充满人道主义精神,丝毫不为时间和金钱所困;陆野则是为了实地考察,他在z国刚刚迈入正轨的小公司奄奄一息,不得不壮士断腕来到广袤的f洲大陆寻找出路。
沈迟是私生子,是沈见岚和以绯闻著称的美艳女星搞外遇的产物。如果他是沈沅,沈见岚与另一个高门贵女的婚生长子,他和乔鹿鹿大可以一直甜甜蜜蜜下去——可他不是。
陆野是根正苗红家世清白好青年,父母恩爱,爸爸妈妈都在大学任教。他自己也非常优秀,长得好看,聪明又野心蓬勃,执行力极强。如果他是沈迟,沈见岚先生的私生子,他的公司早就摩拳擦掌准备敲钟了——可他不是。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永远是那一小撮人,一小撮之下,鄙视链究竟怎么运作,总归是时代的投影。如今大部分人愿意去当“沈迟”,他们相信那是全然的更好的生活,沈迟眼中挥之不去的阴翳,不过是一场富贵病而已。
陆野很难不被沈迟吸引视线。
他喜欢表,现在的经济水平还无法跟上他的审美水平——这让陆野的理论知识更扎实。
沈迟下车请点后备箱物品的时候,陆野发现他戴着一块全球限量18只的RM,他的梦中情表之一。
他又去看沈迟的脸,立刻意识到这是他活了二十五年见过最好看的一张脸。陆野真的陷入了疑惑,沈迟这种公子哥,在f洲吃沙子是为了什么。
塌方一时半会儿修不好,零零碎碎被迫停下了十几辆车,基本由旅游团和当地人构成,跑项目的陆野和做志愿者的沈迟着实是两个异类。
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寒暄了一会儿之后就开始各干各的,除了一个拉丁裔的小帅哥,他对沈迟的推辞浑然不觉,坚持和他调情,用西语风情浓重的英语火热示爱,一个劲儿往沈迟身上靠。
陆野越看越看不下去,他当机立断走过去揽住了沈迟的肩膀,对拉丁小帅哥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thatsmyman.
沈迟转头看着陆野,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微笑,像是一种纵容和鼓励,让陆野莫名觉得有些醺然。
十二
嗯,不好意思啊,我看你还挺烦他的,就…脑子一热就过来了。陆野不自在的拨了几下头发,被f洲艳阳炙烤了两个月依然十分白皙的脸上透出红晕和热意,他巴巴看着沈迟,生怕自己被讨厌。
沈迟笑了,陆野立刻被那个笑容闪到,脸更红了,丝毫不见和客户拉锯时临危不乱舌战群雄的风采,像一只中了麻醉枪的狮子,只会发出呼噜声。沈迟见状笑得更灿烂了,他朝陆野伸出手,语调不紧不慢:刚刚不是还很大胆?现在跟小猫一样,我叫沈迟,你——
我叫陆野!陆游的陆野生的野!沈迟还没说完,陆野就双手握住了沈迟的手,还控制不住的大力摇晃了几下。摇完他还没来得及在心里唾弃自己的颜控程度,色令智昏智商全无,他就再次听见了沈迟低沉悦耳,带着笑意的声音:很高兴认识你,陆野。
沈迟和陆野先是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实在很有缘分,拉各斯有那么多破破烂烂公寓,他们偏偏能当邻居。陆野从船厂跟人扯完皮回来累得像条狗,看见沈迟抱着一束白绿绣球花开他对门的门的时候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或者他其实是某个浪漫电影的配角,才会有这样的巧合。
陆野莫名为了“原来我们不只是萍水相逢”这个想法感到窃喜与羞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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