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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早便有消息传出,说这偏远小镇来了位京中的陆姓贵人,只是从未有人见他露过面,故而只当是传闻,无人相信,毕竟这小镇偏远且苦寒,哪有贵人放着京中的好日子不过,跑到这地方来受苦。
然而今日那老翁瞧着那少年骑着高头大马,英姿飒爽的模样着实与寻常人家的侍从不一样,又瞧着他与沈之禾熟稔的模样,凑上前笑着试探,若是相熟往后这小娘子恐怕再无敢欺辱,自己也好趁早与她打好关系。
闻言,沈之禾抬眸瞧了眼满脸褶子如晒干的橘子皮似的的老翁,摇了摇头,“我不知那公子是何身份,只知他与周大官人家的二公子相熟,昨日他二人一同在我小摊上买了些吃食。”
老翁浑浊的眸子中满是惊诧,因着昨日家中老婆子身体不适离不得人,自己并未出摊,没想到错过了一睹贵人的容颜,满腹遗憾。
且说那周大官人是位文士,早年不知因何事,辞官离京,隐居在此,与人和善,名气极好,家中长子早早考取功名,在州中担任司户参军,管理户籍赋税事宜,平日里并不在家中。
那二公子不擅四书五经,却极擅经营,早年背着周大官人去京中经商,无意间得罪了京中权贵险些送命,好在被一位与周家极有渊源的贵人救下,如今也算荣归故里。
“小娘子卖的何种吃食,竟能让周二公子这等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愿意屈尊来这路边摊品尝?”老翁打量着沈之禾身前干净的台面,探头望向锅中却是空空如也。
方才那小娘子装食盒之际,被那郎君挡得严严实实,自己也未瞧见那吃食长什么模样。
毕竟自打他在此处摆摊开始,除了那李家的败家子仗着自己权势常常来此处打秋风,还从未见过周家二公子来吃这路边摊哩,真是稀奇得很。
话音一落,原本还在观望着的食客,不知不觉凑近沈之禾摊位,皆是满脸好奇,方才听那少年口中所言,沈小娘子卖得似乎是馄饨与小笼包。
“小娘子,劳烦给我来一份与周家二公子一模一样的吃食。”就在众人等着沈之禾介绍馄饨与小笼包时,方才嗅到肉香的吴永早便按捺不住,快步走至沈之禾摊位前,迫不及待道。
“好嘞,您稍等,我手头只有一个炉子,需得将馄饨煮好后,再蒸小笼包,诸位我这摊位所卖的吃食便是这馄饨与小笼包,您别瞧着这馄饨与小笼包个头小,但它啊,皮薄馅大,鲜嫩多汁,您一吃便知。”
说话间,沈之禾动作麻利地从抽屉中数出十个馄饨,随即舀了一勺温热的骨汤倒入锅中,不过片刻骨汤开始沸腾,她将馄饨放入锅中,只见小巧的馄饨在奶白色的汤中翻滚,如一只只灵巧的蝴蝶。
骨汤浓郁,香味渐渐飘出,离得最近的老翁不自觉吞咽着口水,心中暗叹,我的天爷这是用何物炖出来的,味道竟这般诱人。
真不敢想,若自己能在这严严冬日喝上这么一口,该会是多么舒坦。
随着香味渐渐散开,越来越多的行人向沈之禾摊位靠近,周围不断响起吞咽口水的声音,随着时间推移,香味愈发浓烈勾人,年岁大的还好,那些被大人牵着与沈之安差不多大的孩子,却是忍不住了。
只见一名身着青色斗篷的幼童,吸溜着口水,拖着自己的母亲朝沈之禾的摊位靠近,仰着头,眼巴巴地盯着炉子上那褐色的砂锅,却因格子矮瞧不见一点锅中的景象。
只得拽着自己母亲的衣角,抬着头,指着炉子的砂锅焦急道:“阿娘,好香。”
那被幼童拽着上前的妇人,面上带着些许尴尬,虽说这骨汤馄饨的香味十分诱人,但是那肉馅却不知用的何种肉馅,自家孩子还未吃过路边摊上的吃食。
沈之禾眉眼一弯,大约知晓那妇人心中的疑虑,冲着那妇人笑道:“娘子,我这馄饨是用鲜肉所包,骨汤则是用大骨头慢火熬了三个时辰,滋补又营养,幼童也可放心吃。”
随着沈之禾话音落下,锅中奶白色的汤咕嘟着泡泡,隔壁卖油糕的老翁今日晨起便只吃了一块油糕,如今着实忍不住了,摸着鼻子一咬牙,凑到沈之禾身旁。
“小娘子,这馄饨多少钱一碗?”
“七文钱,不过若是老丈将那炉子借我使使,我便不收你的银钱,如何?”原本还愁炉子不够用的沈之禾,闻言心念一动,目光落在老翁身后的炉子上,试探着开口。
老翁闻言大喜,反正今日并未做多少油糕,也早已卖完,这炉子燃着也是浪费炭火,借与这
小娘子也无碍,如今还能换上一份吃食,更是极好的选择。
“自然是可以的。”
经得老翁同意,沈之禾变戏法似的从推车下方取出一个三层的竹制蒸笼与铜锅,拎着便朝老翁的炉子走去,行走时路过沈之安轻声唤道。
“之安给阿姐打盆水。”
话音未落,便瞧见沈之安从矮凳上站起身子,倒腾着小短腿钻入推车下,片刻手中便捧着一只装满清水的木盆,摇摇晃晃地朝沈之禾走去。
姐弟二人配合着将小笼包蒸上,与此同时,锅中的馄饨一个个漂浮在水中,她取过空碗,将那馄饨捞出,在递给吴永时,难得露出一抹不好意思的神色,“郎君莫怪,我这定制的木桌还未做好,只能委屈郎君站着吃了。”
“无碍。”吴永迫不及待接过沈之禾手中的馄饨,端到鼻下猛嗅了一下,香味浓郁扑鼻,他用勺子舀了一颗,略吹了吹,飞快地塞入口中,鲜嫩的肉馅裹挟着骨汤的鲜香在口中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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