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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人高的小女娘提着三尺青锋,那画面是有些好笑的。
要知道,若非小女娘的手臂抬得足够高,剑尖都要垂到地上了。
但黑衣人并没有笑,这小女娘来的离奇,神出鬼没,她的剑也来得离奇,神出鬼没。
明明亲眼瞧着小女娘孤身前来,手无寸铁,眨眼之间,便握住了一柄三尺青锋。青锋剑,坚硬笔直,又不是柔韧的软剑可以缠在腰间,鬼知道在拿出来之前藏在哪里。
所以对于小女娘说出的“离开这里,我不杀你们”也没有掉以轻心。
黑衣人示意身下人稍安勿躁,收起面上的轻忽,拱手见礼,语气郑重起来:“小娘子,我们无意冒犯,只是听令于人,要取马车里的性命。我见你与这谢氏并无干系,不如行个方便。”
谢氏?马车里的人姓谢?
“你说得对,我与马车里的人并无干系,”邵秋实叹了一口气,“但我承了这马车外的人的人情,不好见死不救。而他要与马车里的人共生死,我便也得保马车里的人的性命,都是迫不得已。”
王琅是一个喜欢算计也精于算计的人,阳谋用得尤为的好。
让岑万峰给邵秋实做爹,便是阳谋。我知道你知道岑万峰是假爹,但他足够好,好到不容拒绝。
让罗金给邵秋实送家书,也是阳谋。我知道你知道收了家书就得还人情,但家书抵万金。
邵秋实收了半年的家书,如今便是她还人情的时候了。
王琅要用邵秋实,哪里是她不去琅琊王氏就能完全避免的?这一点,倒是岑夫子天真了。
黑衣人咬牙,声音狠:“小娘子是要跟我们硬碰了?”
邵秋实提着剑,她重练《无相剑法》的时间不长,但已足够她找回剑感。剑客用剑是需要感觉的,就像厨子用刀,文人用笔一样,未落墨,已是胸有成竹,便是所谓的感觉。
凭着感觉,三尺青锋在邵秋实的手中抖成了一朵绚丽至极的银色剑花。
剑锋残影割裂夜色,瑟瑟剑鸣裹挟着萧萧风声,落了一地的雪白寒光。
剑花豁然一束,凝实成邵秋实手中的三尺青锋:“不敢硬碰,只是你要杀我,我便杀你罢了。”
这一手,镇住了黑衣人,也镇住了罗金。
罗金给邵秋实送了半年的信,对邵秋实算不得熟悉,却也不算陌生。在他的印象中,邵秋实是个长相平庸还很有些馋嘴的小女娘。每次他到傅家送信,邵秋实若不在自己院中,必然是在小厨房里。
若要从邵秋实身上找个值得说道的地方,似乎是生财有道的。
他帮岑夫子带信,也带束修和小玩意,邵秋实有时回信有时不回,有时回礼有时不回。
回礼的时候礼物贵重,便连在琅琊王氏见惯了珍宝的他也觉得价值不菲。不菲到觉得岑夫子每月让他带到太原府的二两束修实在多此一举,只凭回送的那些,她便能生活得很好很好了。
但除此之外,就没什么特别的了。
第一次到太原府前,他曾想象过当世大儒之女的风采,想象对方该是个如何娴静如何恬淡如何秀外慧中如何文采斐然如何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小女娘,但真正见到邵秋实,他才失望地现对方竟是这样普通。
普通得就如街头巷尾随时能见的,就如同住在他家隔壁他家隔壁隔壁的小女娘一样。
不丑,却也说不上特别好看,就是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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