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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山。
贝恩斯一边把大地巨蜥制作成标本,一边到处联系买家。
买家没来,但来了另一波人。
大约二三十人的西极老外来了。
打头的是一个勒斯许人。
他们是军队。
这个带头的更是一个军官。
约翰逊上校。
勒斯许王家上校。
响当当的名头啊。
坦白说,贝恩斯看到这货是吃了一惊的。
他知道,这个人应该是在高原才对。
他手下有两千士兵。
可现在呢?
身边空荡荡的就二三十人。
而且看他们的打扮。
一看就知道。
这是吃了大败仗,几乎全军覆没的那种。
应该是两千人马,到现在只剩下了这么多。
“天呐,你经历了什么?”
“有酒,才有故事。”
约翰逊上校开了个玩笑。
也不算开玩笑吧,他的确有些山穷水尽。
好端端两千人在他手上,大变活人只剩下了二三十,这让他怎么回去说明情况?
搞不好他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就算走了道格特米田共运,也会前途尽毁。此生后半段的岁月,成为一个酒鬼,然后默默无闻的死在道格特的哪个街角,是最好的下场了。
要知道,他可是上校。
差一步就是个将军。
他怎么能容忍自己如此不名誉的下场?
这不仅仅是他,也是他这残余的部下们的想法。
也许,他们仍然无法为他们的战败挽回尊严,但至少要有一个借口,要有一个说法。
贝恩斯想了下,就包下了一个小酒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
约翰逊上校吃的一嘴流油,他感觉自己活下来了,就说了他的故事。
约翰逊上校是在金边国的。
他听说了在金边流传下来的高原故事,就跑到了高原冒险。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被英雄王撒卡的故事给迷住的人。
英雄王撒卡,高原象雄部之主,整个高原的王,他有着绝对精彩并浪漫的一生。
他战败蛇国,打败无法想象的敌人,称雄于一世。
金边,甚至很多小国,都认为自己是象雄的子孙。
要不也不会有英雄王撒卡的传说故事。
约翰逊上校喜欢上了这个故事,绝对不是对英雄王撒卡有什么偶像崇拜。
时代不一样了。
现在是西极文明盛起的时代。
英雄王也不算什么。
但约翰逊上校对于这个英雄王的墓十分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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