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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和,刘醒非几人,面面相觑。
没想到马金莲此行上门,竟然是示弱求软来的,是想给马呢娜多找一些帮助。
不过细想也对。
马金莲地位是高,但这是虚高。
她武功虽好,却是年纪大了。
整个马家,在江湖武林上的地位,其实就她一个人在撑。其余马家人,要不是废物,要不就是已经投入军中。
和武林有什么关系。
马金莲是以一己之力,拉扯住了马家在江湖上的地位。
由此也可知,马家下一代几乎是没人了。
也就是出了个马呢娜还行点,立刻让马金莲捧在手心里了。
因为在她眼中,这个马呢娜就是马家下一代的希望。
至于,更深层的。
她管不到,管不了了。
保养再好,也不是长生不老,她有预感,自己的时间怕也不多了。
此行的凶险,她也知道。
原本她不想去。
但现在,既然决定去了,她就要把以后的一些事安排好。
带上马呢娜。
一来是想在路上多教她点东西,让她飞快成长。
二来,也是想让她接触一下外面的人和事。
如果遇到厉害的,人品又不错的,就帮她结一下善缘。
不要小瞧了这一点。
如果结识好了人,未来不知能帮到多少忙呢。
比如,这时。
她就觉得挺好。
结识了于和,还有那三个显得神秘的人。
这就帮了大忙了。
“还有,之后的事,大家相互帮忙了。”
马金莲说了最后的请求。
但此乃双赢。
于和微笑道:“好说,好说。”
“对了,于掌门武功非凡,但唯独这剑,差了一些。”
于和道:“天下间,神兵自有其主,于某能有这把剑,已经很幸运了。”
马金莲慧眼如电。
“但是,这把剑,未必是于掌门所有,应该是清溪剑派所传承之物吧。我观于掌门的武功剑法,和此剑全然不同,难为于掌门以一把不适合自己的剑,竟然仍能打出天下第一的名头来。”
“这个……”虽然马金莲此话并无恶意,但仍然是让于和感觉到了一阵的尴尬。
可不是么。
当年清溪剑派是干杀手的,是刺客,这剑自然是黑刃的好,夜里持着一点也不反光,才好方便刺杀嘛。
于和却是走堂堂正正之道。
他的剑道与此剑便并不契合了。
从某种意义上,此剑其实反而限制了于和的武功。
鲜花配美女。
自然宝剑也是要在英雄手上才能绽放光芒的。
一把刺杀之剑,怎么让于和光热?
但还能怎么办呢?
天下间好剑它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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