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解决了黑狼之后,齐默非常熟练地将黑狼的皮给剔了下来。
这些皮毛非常坚韧,比士兵身上的铠甲还要厉害。
虽说,普通刀枪根本伤不到齐默,但他还是决定把这些皮毛做成衣服穿在身上,毕竟,多一点防护手段,就意味着在战斗中多一点活下来的几率。
往后的几天时间里,齐默除了打猎之外,几乎每一天都在练习刀法。
只不过,他的进步速度明显变慢了。
他有些惋惜地自言自语道:“没了黑狼这个陪练,刀法的训练又变慢了,看来还是得再找一个厉害一点的陪练才行。”
齐默准备了几天的干粮,背着刀,走进了山林深处。
现在的齐默,就连老虎和黑熊都能一刀劈死。
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陪练,就必须得往山林深处走,最好是再找到一头像黑狼那样的妖兽。
山里的虎豹豺狼很多,以前赤水镇里那些经验丰富的老猎人曾经告诉过齐默,很多山林深处的猛兽都已经成了精,刀和弓箭根本伤不到它们,而且和人一样聪明,想要狩猎它们,至少需要七八个老猎人一起。如果有人运气不好在山里单独遇到了它们,那基本就算是活到头了。
所以,在此之前,齐默从来没有踏足过山林深处。
齐默在山里走了一整天。
山林深处的野兽明显比外围要少很多,但齐默遇到的每一头,都要比齐默之前遇到的厉害很多,不过,对于齐默来说,并不算太难对付。
一天过去,死在齐默手里的野兽就有七八头,不过,却并没有哪一头野兽能比得上齐默之前杀的那一头黑狼。
齐默推测,那头黑狼的实力放在这片山林里,应该也足以排得进前几。
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出现在山林外围,或许是被原本所在的狼群驱逐了。
天色渐渐变暗。
齐默找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升起篝火,准备过夜。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黑暗里突然升起了十几道绿油油的光点,像是什么野兽的眼睛。
齐默立即警惕起来,与黑暗之中那一对最凶狠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那同样是一头黑狼,而且比之前齐默所杀的那头黑狼更加高大、凶狠,在它的身边,还跟着十几头普通体型的狼。
显然,最大的那头狼就是狼群的狼王,而被齐默做成狼皮大衣的黑狼,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老狼王。
它突然发出一声狼嚎。
紧接着,周围伺机而动的十几头狼一拥而上,像是要将齐默撕碎一样。
经过这些天的磨砺,齐默的心思比以前沉稳了许多,即便面对十几头狼的围攻,也没有丝毫慌乱。
他紧紧地握着手里的钢刀,仅仅只是几个照面,就杀死了两头冒进的黑狼。
与此同时,他还必须要分神去关注一直伺机而动的狼王,那头畜生在等一个偷袭的机会,等到齐默的体力耗尽或是找到了机会,它就会毫不犹豫向齐默发起进攻!
果然,趁着齐默与一头狼缠斗的时候,这头狼王悄无声息地发起了进攻。
它悄悄绕到了齐默的背后,虽然齐默已经及时做出了反应,但还是稍微慢了一些,狼王利用巨大的体型将齐默扑倒在地,张开血盆大口就打算将齐默的脖子咬断。
情急之下,齐默一脚踹在狼王的肚子上。
人在遇到生命威胁的时候所爆发出的力量是非常强的,更何况齐默的力气本来就很大,这一脚,直接将狼王巨大的身躯一脚踹翻,重重的砸在了地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别人的女友再丑都是个人,他的女友却是一只丧尸。不过他的目标就是要把女友养的白白胖胖,至于她是不是丧尸,嗯,这不重要。蓝蓝,快尝尝我做的菜。某人在女友已经可以正常进食的时候乐滋滋的做了一大桌菜,还没拿起筷子就看见女友一口一个碟子的把桌上的饭扫了个干净,把碟子留下啊喂!没有人可以挡在我们的面前,如果有的话某人牵着女友的手站在山野之上,看着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露出了一个很是儒雅的笑容,那我们就杀光了他们吧?总之,这就是一个哪怕心爱的女人变成了丧尸,都不愿意放手的偏执+变态男人的故事。(甜宠+互宠,女强男也强,成长型男女主)...
...
雨后总会天晴是网络作者寻觅创作的小说推荐,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沈智宋坤,详情概述沈智的女儿沈安安流产自杀后的几天里,学校里到处充满了关于女儿的流言蜚语,可是沈智知道女儿不是这样的人,他往身上挂着一个写着还我女儿清白的六字牌匾,站在学校门口要求学校主持公道。宋坤此时却得意地向沈智炫耀我女儿得到保送清华大学的名额了!沈智听到这句话,却忽然想起,这个名额原本是属于女儿的,宋坤的女儿宋琳锦的成绩排名仅次于女儿沈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