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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吧。”
莫惊春看了眼街上人头攒动的各色摊位:“薄大哥,我买些东西就回去。”
挣了这么多钱,莫惊春想着今晚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花了四十文买了一斤半的五花肉和各种香料,准备回家给高氏和莫庆林做一道红烧肉。
另外还看见肉摊上有一对猪前蹄还没卖出去,于是她问摊主:“猪脚怎么卖?”
“要的话一对四十文带走。”那摊主见她刚买了肉,于是稍给她便宜了一些,称了一下两对一共快五斤,八十文便给她包圆了。
她还顺手多花了几文钱讨了两根没肉的筒骨,要怎么做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猪脚拿回去做什么?”
薄青山瞧见黑黢黢的蹄尖莫名嫌弃,欲言又止。
“红烧、卤、烤,都可以啊。”莫惊春很自然地接道,“你不会没吃过猪脚吧?”
“什么味的?”
不会有脚臭味吗?
莫惊春颇替他遗憾:“猪脚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红烧猪蹄,皮连带着筋肉炖得软烂入味,轻轻用筷子一碰就骨肉分离了。
卤猪蹄我喜欢吃有嚼劲一些的,一只能啃上半个下午,烤的更不必说,焦香酥脆,肥油汪汪”
薄青山忽然觉得,还挺馋的,于是很不要脸地开口:“那你打算怎么做,到时候给我也尝尝?”
莫惊春诱惑他的目的已达成,笑道:“明日卤好了我便送一些过去,请你尝尝。”
高氏只知道她今日去镇上了,不想大包小包带回来一堆东西,有肉又有菜,骇了一跳。
而后还有杭生送来了两串半铜钱,合计约二两半银子,是那卖酒所得的二十两中她拿出来换的。
高氏不明就里,连忙将门窗关上,仔细问莫惊春这都是从哪来的?
“奶奶,前两个月小叔从山上摘了好几筐野桃子,我便试着酿酒,这些钱都是我今日去镇上卖酒的钱。”
“卖、卖酒?”高氏越听越吃惊,“你是摆了个摊子?得了三两银子?!”
只是几坛小孩子酿着玩的酒而已,竟然一下就得了三两银子?
莫惊春含笑摇头,心道要是告诉高氏不是三两而是二十两还不知道她要激动到何种程度。
心里这么想着,嘴上也就说出来了。
高氏双脚一软,二十两!
她差点晕过去,整个人像踩在棉花上轻飘飘的。
二十两,她们家种地一年也才得差不多的钱,怎么忽然就变出来这么多银子了啊?
高氏咽了咽口水,许久才恢复平静:“春儿,剩的银子呢?”
莫惊春将钱从荷包里拿出来,递给高氏:“奶奶,在这呢。”
高氏恢复冷静后,却是有了不同的想法。
之前莫惊春和她商量去镇上摆个摊子的时候,她是觉得没必要,既浪费时间又挣不到钱的。
但是见莫惊春一下挣了这么多钱,她如今的想法有不一样了。
“春儿啊,银子放奶奶这存着,你给奶奶说说这是怎么挣得这么多啊?”
“奶奶,薄大哥说我的酒适合给官家夫人小姐喝,所以就带着我直接到大酒楼里卖了,价钱会高一些。要不是他,还卖不到这么高的价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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