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伊心大起大落,窒息道:“他这是要住在第九层吗?他一个刚在梅尔斯大陆呆了不到一个月的留学生挑战什么不可能?没人提醒他大多数参赛者都只在下三层吗?”
何止是下三层,放眼望去,最终晋级的十二位参赛者实力悬殊,简直是旱得旱死,涝得涝死。有近一半的参赛者自知得奖无望,进魔法阵之后在第一层选择了一本简单的图书,只有直奔第三层的马文,还有庭霖那个仿佛在逛自家后花园的留学生,独树一帜,与众不同。
最先出魔法阵的马文即将得到用时的零点九分,急忙在踏出门的第一时间赶到第十三区域刚摆好的桌椅上,就一屁股坐下,头也不抬地拿笔、蘸墨水,以最快的速度默写下他在三层所见的那首诗歌。
埋头枯写间,马文听见看台上传来一阵惊叹,但好像并不是在为自己这个即将拿到冠军的人欢呼。
这首诗歌已摘录完三分之一,马文越是想静下心来加快速度,越是想知道观众看见了什么,终于他再也忍不住,抬头往半空中瞥了一眼——
他愕然发现,前三区域的庭霖、赫尔墨斯和阿多尼斯,居然都在第九层!
画面上,三个巨大的“九”滑稽地排成一排,像小孩排队乖乖等着被吃,马文简直想拍案大笑,什么叫不自量力?什么叫眼高手低?这就是!
梅尔斯大陆俗语,如果一个人抛开手中的银币而去追寻金币,那最终他连铜币都得不到,马文几乎压不住咧开的嘴角,再次低头写字时手都在抖。
耳边看台上的谈论声也渐渐大了起来,不止有一个人在疑问:“这三个人呆在第九层干什么?”
而魔法阵内,庭霖放回刚刚结束画面的竹简,抬步走到更深处的书架,取下其中一卷比刚才更具岁月痕迹的简帛。
丝帛展开后,一女子泛舟湖边,哀怨地唱道:“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
女子音调婉,如泣如诉,饱含思念与忧伤,咿咿呀呀哀叹许久,才掩泪淡去了身影。
这次画面消失后,庭霖没有像对待其他书那样在第一时间将丝帛卷起,而是若有所思地凝眸不语,动作轻柔地抚摸着丝帛轻薄的质地。
至此,他确定了一个事实——白塔中图书的摆放并非杂乱无章,而是是按千百年前,当时梅尔斯大陆的人们对这些诗歌的了解程度,自上而下分类摆放的。
第一层图书记录的诗歌在千百年前脍炙人口,第二层的诗歌广为流传,第三层的诗歌有过学习的人会熟知,到了第九层,只有对诗歌方面有过深刻造诣的大师才能读懂并品悟出其中真谛。
这座白塔,完全可以称其为当时诗歌智慧的结晶,不知有多少人为此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才能在那么遥远的时代收集到如此海量的诗歌,从民间小调到祈祷圣咏,从梅尔斯大陆到东方修真界,从书籍保存到建构魔法阵,不知耗费了多少圣哲的心血。
这座魔法阵的奇迹程度,简直不像近似文盲的妖魔鬼怪们整出来的。
庭霖放下丝帛,转身收起藤椅去了第三层,开始研究一些尚未听闻过的梅尔斯大陆诗歌。
同一时刻,魔法阵第二区域和第三区域,一吸血鬼一精灵先后踏过长长的漫长阶梯,在白塔第九层停步,而后一人往左,一人往右,走马观花般迅速扫过每一个书架,怎么看都不像是来认真比赛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速流逝,忽然,精灵王子阿多尼斯脚步一顿,碧绿的眼眸有瞬间的变化,但这变化的时间太过短暂,以至于宛若一个一闪而过的错觉。
阿多尼斯目光从书架上挪开,转而投射到白塔墙壁上一个阵点,对着魔法阵外的众多观众露出一个明媚的浅笑。
精灵序列驰名整个西幻世界的美貌顷刻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没人发现另一边的赫尔墨斯走迷宫般闷头乱转,竟也转到了和阿多尼斯同样的位置。
吸血鬼身形一偏,背后纯黑的双翼微展,从观众的角度,只能看见他苍白的手指颤抖地从书架下取出一本并不厚的书。
日渐西山。
除去排名前三的几人,其他参赛者都已陆陆续续地走出了魔法阵,马文是第一个向魔法阵提交答卷的参赛者,虽仍未公布成绩,但他已有了绝对的自信——阿多尼斯和赫尔墨斯两人像是住在了九楼,在那呆了半天,也不知道能探清什么东西。而庭霖那个压根不属于梅尔斯大陆的东方吸血鬼,先是在各层浪费了两个小时,然后才恍然大悟去第三层补救,早干什么去了?
就算他们三人能摘录到与他水平相当的诗歌,那会也在用时上被狠狠拖住脚步,一二三等奖?怕是一个也拿不到吧!
马文心情前所未有的晴朗,坦然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数着时间等着手下败将们出魔法阵。
少顷,阿多尼斯和赫尔墨斯纷纷下楼,打开门回到竞技场,马文看了阿多尼斯一眼,越过他对排名第二的赫尔墨斯热情道:“赫尔墨斯,你终于出来了!你不知道,我在魔法阵外等的有过无聊!”
马文满脸写着兴奋:“我很好奇,白塔第九层都有什么?我只在第三层呆了不到两个小时就出来了,实在没机会去九层看一看,那里的诗歌应该很精妙吧?”
和马文兴致勃勃相反的是,一精灵一吸血鬼都十分沉寂,赫尔墨斯尤甚。
庭霖不在身边,少年吸血鬼连嘴角都懒得扬,放松地向后倚靠着椅背,眉梢一挑,道:“你的水平也就第三层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