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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宁?!”我绕过满地的玫瑰拍上了他的桌子。
“对啊,”他很是无辜地点点头,手上剥莲蓬的动作倒是丝毫未停,“你后面那位帅小伙儿等一早上了。”
一回头,我看见穿着笔挺西装甚至打了头油的王盟捧着束都快要蔫儿了的玫瑰特委屈地站在那里。蓦地,手机铃声响了,他立即跟打了鸡血似的秒复活:“是大姐打来的!”他慌张地四顾着,然后双手合十做了个告罪的姿势,抄起桌上吴邪的凉茶一口灌下,稳了稳心神才接起电话。
电话一接通,王盟声音立即甜得堪比客服。
可客服注定就是一个受伤的职业。
半分钟后他如丧考妣地垂下了手,哽咽地扑住了还在啃莲蓬看好戏的吴邪:“老板!我失恋了!!!”
吴邪拍拍他的肩,安慰道:“喜……节哀、节哀。对了,买玫瑰的钱记得还我。”
这下王盟哭的更大声了。他想把眼泪鼻涕都擦到吴邪领子上却被后者无情地拍开了,他抽泣着说:“老板……你看你也没给老板娘准备点什么不是,要不这些玫瑰……我一千块钱卖给你吧。”
吴邪看着天花板,非常拿派地沉吟了片刻,最后把剥剩下的莲蓬房随意往桌上一丢:“贵了,五百。”
“最少八百!”
“六百,不能再多。”奸商嗑着莲蓬米毫不留情地砍价,“你看你老板娘的表情,明显是不喜欢这些玫瑰,我是好心——六百块就当是帮你处理垃圾了,嗯?”
王盟不舍地回眸看了那些玫瑰一眼,哭着点点头。
“很好,成交,你可以走了,谅解你失恋的痛苦,提前下班,诶你手上那束花留下。”接过花,他装模作样地清了清嗓子,“喏,送你。”他把玫瑰往我这边一推。
“……垃圾就这么处理给我啊!我不要!”我手一扫,那束本来就被王盟之前因紧张捏变了形的玫瑰就变成了真正的垃圾。
“六百块诶,你真败家。”
“嫌弃我啊,那分、手、吧!”
他无奈地又望望天,最后叹了口气,口气软软地来哄我:“你说我们交往这么久,你说这三个字的频率比说我爱你的频率还要高,都哪儿学来的坏毛病。”他剥好莲子,细心地剔去莲心,喂到我嘴边。
我哼了一声,心里骂自己真是贱骨头,人家稍微一示好一顺毛就什么怨气都没有了:“还没结婚呢就嫌弃我这嫌弃我那的……我还想问你这臭脾气被谁惯出来的呢。”我愤愤地去咬他手中的莲子。
“还能是被谁惯的,不就是你嘛……诶你属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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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别扭的心情直到晚饭后才有所好转——吴邪好像终于意识到了今天是怎样一个特殊的日子,他揽上我的肩,说:“走,看话剧去。”
“看话剧?”我先是一愣,旋即了然,相比起电影院里那些丧心病狂报社的情人去死去死团,话剧院的单身战士还是比较少的,“看哪场?最近有什么比较好看的话剧吗?”
吴邪点点头,很是绅士地替我拉开车门,甚至在我上车的时候还特别细心地用手挡着车门框,怕我撞到头:“我们的故事啊。”
“……《盗墓日记》?!”
“答对了,奖励个吻吧!”
我被雷的浑身酥麻,立马嫌弃地关上了车门。
这事儿要追溯到半年前,那个时候我被吴邪从长白山上背回来后就一直被他强制要求住院直到痊愈,除了每天出来放风一小时,其余时间都得呆在病房里,他三叔都给判减刑了我还距离坐穿牢底遥遥无期。我撒娇没用,发脾气更没用,万般无聊之下我只好捡起了自己断更了好久的小说,然后……开始把天然呆写成天然蠢天然可憎天然大魔王。
结果有一天被可憎的大魔王发现了……他呵呵冷笑两声,咬牙切齿地说以后你更新新的章节必须先让我过目。
不过必须承认,他写小说确实比我有天赋,在他成为我的作文老师之后,我的小说有了质的飞跃,原本没几个人看的小冷文也一下子火了起来,付梓出版后不久竟然还被改编成了话剧——就是上映的时间有点搞笑,在阴历七月十五鬼节首演。
在知道我们是去看《盗墓日记》的彩排之后我兴奋的心情一下子没有了——好吧,凭良心说自己的作品被改编成话剧当然值得高兴,我早就憋着一肚子好奇准备去看首演。虽然现在能和吴邪一起来看彩排我也挺开心的,可……那意义完全不同不是吗?
“自己身为原著,彩排一次都不去,搞没搞错啊。”停好车,吴邪拉着不情不愿的我走向剧场大门。
一看预热海报,我激动了,连说话都变得结巴起来。“这这、这、这是主演?演我们?”我指着海报正中两位演艺圈炙手可热的大明星问吴邪,“天呐……我做梦都想不到居然能请来她演‘我’!!!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吴邪笑着摇摇头:“现在告诉你也不迟啊——这不是‘薛北风’。”
“……啥?”
他强忍住笑:“来,让我郑重介绍一下,”他指着海报上的大明星说,“正中间的这两位——是‘胖子’和他‘女友’。”
“……神马?!你特么在逗我?!”
“没逗你,胖子知道要演这部话剧之后自己斥资八百万成了投资人,要的,就是请一个最帅的人气最高的男演员演他,顺带再请个美女演他女友。”他一边说一边把我往剧院里推,“之前彩排的时候我也来过,说实话,他俩演的不咋地,毕竟是明星而不是常年演话剧的老手。演我们俩的那两位就不同了,我钦点的,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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