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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身玉立、身姿挺拔的高大男人,脚上踩着一双软萌的可爱小猫拖鞋,就这么轻车熟路地“登堂入室”(字面义)。
洛谙摸了摸下巴。他俩好像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相到对方家里做客的程度吧,这孤男寡女的,啧。
将门关上,她也跟着往客厅走,打算给客人泡个茶什么的,毕竟人家上门做客,总不能太失礼。
结果刚转过大理石屏风,就看见,一片高大明亮的落地窗前,客厅中央,“客人”正坐在一张藤椅上,在行云流水,技艺无比技艺纯熟地,泡茶。
男人穿着一身卫衣,本是极为休闲的打扮,现在坐于茶几前泡茶,反倒有些仙风道骨后的返璞归真,不拘泥于外表的形式主义。
但洛谙觉得,什么返璞归真,什么气度不凡,都没有时初礼那张精雕细琢的脸令人心旷神怡——鬼斧神工,明眸皓齿,绝色当如是啊!
好吧,她就是这么肤浅。
呸!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好像是主人,他才是客人吧,这客人怎么自己泡起了茶。
但他可真好看啊,刚回过神的洛谙,又一次被男人的美貌所吸引。
一年多没见,他的变化,好像有点大。
刚才男人进门,只看见他的头似乎长了不少,现在他坐着,洛谙才现,时初礼竟然是天然卷。
以前头短,并不明显,现在长了以后,柔软的头乖顺地趴在头顶,舒服地打着圈,毛茸茸的,有种想让人摸上去的冲动。
曲起两根手指,互相摩挲,紧接着握紧拳头,将指尖的些许痒意,藏在手心,洛谙抬步朝着茶几另一面的椅子上走去。
“试试看。”洛谙坐下时,时初礼就将一杯茶,放到了她的对面。
洛谙看这人不紧不慢的样子,也不说来找她的意图,便也跟着他的节奏,安心品起了茶。
“什么时候开始喝茶的?我记得你以前好像爱酒和咖啡多一点。”时初礼拿起一边的手巾,慢条斯理的擦着手,慢哟哟地问洛谙。
他的声音和说话习惯,好像一点没变,永远这么温和,闲淡。
“嗯?你还记得我以前爱喝什么?”
洛谙有些讶异于这人对自己的习惯,了如指掌,毕竟,他俩以前,其实并没有多熟悉。
可她却忘记,即便不甚熟悉,即便一年多未见,她还清楚记得他的说话习惯等。
“嗯,之前看你喝酒还喝得蛮凶的。”有一次,她醉酒,还是他送她回来的,不过,这话他没有说,以免女孩尴尬。
想到这里,时初礼抬起茶壶,又给洛谙添了些茶。
洛谙礼貌地双手捧了捧茶杯,转眼却盯上时初礼的手。
修剪干净的指甲,被热茶烫的略红的指尖,握着茶壶把手的修长手指,白皙的指关节下青色的纹路清晰可见。
无论哪一项,都是手控人的福利!
刚才她其实就注意到了,泡茶的时初礼,不仅人好看,手更是像温养了许久的玉器,倒显得她这套茶具,配不上这双手了。
可惜,那也不能一直盯着人家看吧,洛谙便也克制了一回。
但现在,手都伸到自己面前来了,再不看,她还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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