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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家屯离开平县城并不远,姐弟二人一大早出发,不到两个时辰就到了城里。
孟清在街市就地摆了个摊,嘱咐过孟松每种野味的价格后,就扛着仅有的野鹿去了县里最大的酒楼。
酒楼掌柜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脸上每条皱纹都显示着精明。
“掌柜的,收野鹿吗?今天刚打的。”孟清扛着野鹿,立马收获了一大批好奇的视线。
开屏县靠山靠水,经常有村民拿了打来的山货来酒楼买,掌柜已是见怪不怪。
“放下吧,我让人看看。”
掌柜让小二把野鹿卸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才惊奇道:“女娃子,这是你家谁打的,竟然连伤痕都没有!”
这时候的人打猎,甭管用弓箭还是陷阱,总归会在猎物身上留下伤痕。
能用弓箭射中猎物的眼睛,使其一击毙命,就可以说是很高明的猎手了。
而孟清扛过来的鹿,里里外外竟没有一道伤痕!
孟清笑笑,没有正面回答:“你们收不收,我赶时间。”
“收,当然收!”掌柜瞬间笑眯了眼,想了想,伸出一根手指,“一贯钱,如何?”
野鹿不是什么稀奇山货,拿去酒楼卖,一般也就十几枚铜板,一贯钱已经是很高的价格。
孟清却眼都不眨的拒绝了:“算了,我去别家问问。”
说着扛起鹿就要走。
掌柜急了,赶紧指挥小二把人拦住,一双肥手搓来搓去:“姑娘或许不知道行情,你这鹿不是稀罕物,一贯钱不错啦。”
孟清转过头:“掌柜是欺我年幼,不懂事?”
“一贯钱也可以,不过只卖鹿肉,皮毛得还我。”
掌柜笑容一滞,瞬间反应过来是碰上了行家,不由得叹气;“是在下贪心,这样吧,两贯钱,肉和毛小店都收了,如何?”
孟清心下算了算,知道掌柜还是刻意压低了价格,不过也在能接受的范围内,于是点头:“成交!”
动物皮毛向来是越完整越高价,野鹿虽常见,完整到这样的皮毛却不多见,打理打理也能卖出高价。
只是孟清初来乍到,尚且不了解市场。
掌柜拿了两贯新钱交到孟清手上,笑道:“以后凡有如此完整的山货,小店都愿高价收购。”
孟清点点头表示了解,掉头回去了街市,打算等其他货物卖完之后,再去买点粮食香料。
回到街市,却发现孟松的摊位前围了不少人指指点点,隐隐还能听见里面传来哭声。
孟清面色一紧,赶紧上前拨开人群,只见孟松鼻青脸肿的蹲在地上,眼圈红红,面前的货物都没了踪影。
“姐!”见孟清回来,孟松哭得更加厉害,“姐,我没用,没保住你的货!”
孟清楼主孟松的头把人揽在怀里,眼神冰凉:“先别管货物,阿松,是谁打了你?”
孟松年纪还小,被孟清一哄,身上的伤似乎更疼了,抽抽噎噎地说不出话来。
孟清安慰似的轻拍着孟松的背,转头又去问围观的人:“诸位街坊,不知是哪个贼子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伤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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