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云和十一点才来。
他骑着一辆新的三轮车,后面除了熟悉的箩筐,还多了一张折叠桌子。
昨晚余云和就被余支书赶出家门了,昨天他睡得是他哥的床、盖的也是他哥的被子。
余伯家一穷二白的,余云和要买的东西不少,加上这辆三轮车,他原本就不多的积蓄已经去了大半了。
余云和觉得,他得再努力一点。余伯家只是个暂时的落脚点,一天经手一百多块钱的他,已经不满足于在村里起房子了,他要想办法搬进城里,他要在城里买房!
因为刘霖说余云和晚点回来,林引珠就放心去摆摊了。
当然,林引珠还不忘交代阿晓,要是余云和还不来,就由她去卖盒饭。
阿晓正准备要出,余云和就来了。
余云和没有留意阿晓失落的神情,急急忙忙走进厨房将他那份卤肉端出来。
犹豫了一会儿,余云和问林奶奶:“奶奶,能不能让阿晓跟我一块去?我爸崴到脚了,得休息几天。”
林奶奶眼神瞥向阿晓:“你自己问她。”
她又不是什么地主婆,阿晓是来打工的,又不是卖身。现在阿晓的活都干完了,她是自由的,可以自己做主要不要帮忙摆摊。
阿晓自然是愿意的。
她眼睛亮亮的,盯着余云和:“有钱不?”
余云和嗤笑一声:“有!”
阿晓爽快应下:“那行。”
两人匆匆忙忙去娟姨那里拿了饭菜,赶到工地的时候已经接近十二点了。
工地干活没有纺织厂那么严格,这是已经有不少工人出来买饭了。
周围几个摊位已经排起长队,余云和一来,就有人往这边走来。
余云和早已褪去最初的青涩,如今已经能够很熟稔地和老顾客们打招呼了。
有阿晓帮忙,两人很快将摊子支好,开始给工人们打饭。
今天的饭菜也顺利卖完,余云和载着阿晓回到小院。
林引珠已经回来了。
余云和将今天赚的钱都放到林引珠面前,简单说了他家的事,然后说:“前天的账你就记两百吧,直接从我这儿扣。”
那当然,这是他的家事,林引珠不可能替他出这份钱。
林引珠点头,既然要算账,那干脆今天就把钱分了。
林引珠一边数钱一边和余云和说:“昨天是我和阿晓去的,钱没你的份哦。”
余云和点头:“嗯。”
算完账,余云和告辞:“我得先走了,我要去百货商店一趟,家里啥都缺。”
“去吧,你那箩筐就别带回去了,放廊下吧。”
“行,对了,珠姐,晚上奶奶少做点菜吧,我和阿霖想去国营饭店打包点菜来你这一块吃,行不?”
林引珠将钱收好,开玩笑道:“行啊,庆祝你新生吗?”
余云和却一脸认真地点头:“是,庆祝新生。”
下午出摊时,阿晓主动申请跟着林引珠一起。
林引珠自然不会拒绝,她也想趁机观察一下阿晓的表现,她长得这么可爱,又爱笑,应该很受顾客喜欢。
意料之中的,阿晓果然很讨人喜欢,不仅是大人喜欢,小孩也很喜欢她,而且很听她的话。
平时林引珠招待一群小孩时,小孩没有排队意识,围成一圈,大喊着要肉肠,有时候手都快要伸进锅里了,林引珠总是得扯着嗓子大喊才能让他们后退一步,但阿晓可以让他们乖乖排好队。
林引珠也没看出来阿晓有什么特别,除了嗓门大了点,能盖住小孩的声音,还有啥?
阿晓像个孩子王,所有小孩到她面前都乖乖听话。
林引珠终于不用扯着嗓门维持秩序了。
这里距离大城县的小学不远,每到放学时,就有不少学生从这里路过,顺路买肉肠吃。
林引珠之前就觉得,肉肠生意可以直接开到校门口。
不过她一个人,分身乏术,而且在她这里,卤肉才是大头,她不可能舍弃卤肉的市场,专门去卖肉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