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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爷膝盖挨得那一崩,张居藩打得够狠,他没收力,枪子儿刺穿骨头,直接射进木板,落地砸坑,血溅三尺,看上去触目惊心。
我蜷缩在他的大衣里,把自己覆盖得严严实实,剧烈惊惶的心跳,在毛呢散出的清冽烟味中,缓慢平息。
成爷本想抹掉眼皮上的血迹,结果越抹越多,整张脸糊了一大片红,他刚要起身,枪口裂开,更多血浆渗出,浸湿了裤腿,他痛苦闷叫,又踉跄跌坐回去。
堵门的马仔见老大都不行了,也纷纷退让开,成爷伏在沙发上,喘息着说,“张老板,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你不能让我失信,都在道上混,我也算你前辈,你太不守规矩了吧。”
张居藩冷笑,“许茂成,这笔账我会跟你算清楚。你他妈动我的女人,还敢和我要规矩?”
成爷的气焰减了大半,他脸色青白,硬着头皮说这不可能,这娘们儿是沈良洲的。
“马上就是我的了。”
张居藩撂下这句话,没再耽误时间,他弯腰抱我入怀,疾步离开了房间。
我全身都是汗,分不清是吓得还是疼的,高跟鞋上那根最长的棒子把私处撑得火辣辣的,那股无法形容的灼烧感,就像拿剪子绞了,动一下都撕心裂肺。
酒店门口停着一辆大型号的防弹车,张居藩坐进后厢,把我放在他腿上,吩咐司机开回别墅。
我湿漉漉的头发胡乱纠缠在一起,他耐心一缕缕理顺,窗外投射下迷离斑斓的灯火,很深,又很浅,很凉,又很热,张居藩棱角分明的脸陷入其中,光束不间断虚晃,浮荡,他的眉眼,他的唇,他的鼻梁,都如同静止一般美好。
可我知道,他是一个黑暗的亡命徒。
甚至在这世上,他都不该存在。
他违法了,他触犯了道德。
和我一样,都是活在不见光凭运气的地方。
张居藩在我愣神时,分开我的腿,我本能并拢,不给他摸,他命令我老实点,嗓音很沉,很霸道,不容商量,我被吓住,捏紧了他衬衫,他意识到语气有些重,又忽然温柔下来,在我额头吻了吻,“让我查看你的伤。”
他的声色拥有蛊惑人心的魔力,我一下子不再紧绷,他一根手指顺利探入私处,缓缓延伸,抽离时沾了点血丝,他抱紧我发颤的身子,“废了许茂成的手。”
坐在副驾驶的马仔一怔,“这…他曾经跟过祥叔,现在自立门户,在东三省也是叫得上号的人物,他又没招惹咱,就这么废了,说不过去。”
张居藩舌尖舔过门牙,眉骨暴戾抽动,神色阴郁至极,“我他妈没弄死他,已经仁至义尽。”
马仔见他来真的,不敢再多言,“是,藩哥。”
车停在一栋洋楼门口,路灯下有几名保镖驻守,为首一个手上拿着毛毯,张居藩抱我下车的同时,毯子盖在了身上,我几乎没感觉到寒意,就被一股温暖包裹住。
他将我放在卧房床上,吩咐马仔打一盆热水来,再煮一锅粥,他卷起袖绾,也不避讳,细致为我洗身,从胸脯的酒渍,到大腿根的血丝,我没矫情,反正他也看过摸过了,干脆大字型躺着,任由他折腾,他大约觉得好笑,也真的笑出了声,“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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