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裴可之问我接下来准备做什么,“了解完了我的童年,然后呢?”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我要去你念书的地方。你在精神医疗学院待了八年,但你很少和我说你学生时代的生活。”
裴可之叹了口气,“看来我的童年经历并没有什么用。”
“才不是没什么用。”我反驳,说完,我又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好吧,事实的确如裴可之说的那样。虽然我努力了解了裴可之的过去,知道他小时候是个木偶似的漂亮小孩,但我依旧没能找到他想要的、他缺失的究竟是什么。可我不想承认,我不甘心我做的这些都是无用功。
“至少我更加了解你了。”我补充说。
裴可之看出了我的心虚,他不拆穿,只是笑着摇头说好吧、好吧。
既然这儿暂时没发现有帮助的线索,裴可之也对他的母星没有留恋,我当即决定走出他的童年,去往他的少年时代,看看那儿能不能捡到遗失的贝壳。
精神医疗学院建在中央星,位置特殊,是世袭贵族的辖地。正常流程得提交申请,审核通过才能放行。我不想浪费时间,可耻地走了个后门,找了我的朋友琉帮我办好了手续。
就这样,放下才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母星,裴可之又被我风风火火地拉去他曾经读书的学院。他对此毫无怨言,收拾行李时,他抬头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包容和慈爱,叫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搞什么啊!我只是身体年轻而已,你别真把我当小孩了!”我嚷嚷着,把怀里的抱枕扔到他脸上。
裴可之从容地接下枕头,他端详了我片刻,“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年轻的你,我确实会生出种奇怪的怜爱。”
我疑惑地“哈?”了一声,他坦白道,“可能原因是,现在的你就是我理想中的孩子,”裴可之解释,“我以前设想过要是有孩子的话,我最喜欢什么类型——大概就是你这样的。”
我指了指自己,顿觉荒谬。裴可之第一次见到时,我也不过二十九,就比现在大两岁。那个时候,他望向我绝对没这种拿我当儿子的感情,“以前你可没这么看我。”
“因为以前你是我的爱人,”裴可之说,他捻着下巴,笑眯眯地打量着我,“现在再看年轻的你,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我思考半晌,得出结论,“所以我是你的老来得子?”
裴可之大言不惭,“是的。”
我给了他一脚巴子,让他尝尝不孝子的滋味。
上午拿到琉传送过来的通行许可证,下午我就开着飞船,带裴可之来到了中央星。
相比鳞次栉比,日新月异的首都星,中央星上的时间仿佛陷入了停滞。中央星球的土地由百位世袭贵族共同持有,以严苛的方式控制人口数量,每年的新生儿里只有极少部分可以获得居民身份。
这颗老牌高等星球保留了人神共治时代的风格,星球上的建筑全采用木结构,保留斜坡屋顶,严苛地限制层高,绝不允许超过最中央皇殿的神塔;道路规划也遵从旧制,讲究美观有序,而非高效速达。
我和裴可之走在街上,这儿昨天才下了一场雨,整个街道都湿淋淋的。路过一家面包店时,橱窗里的店员正给一盘才出锅的姜饼人挤上奶油,我看了几眼,裴可之发觉了,他推门进去,轻车熟路地给我买了一袋。
“这家店面包做得不行,很硬,但是饼干都很不错。”裴可之说。
我拿起一块,咬碎姜饼人的脑袋,果真又脆又香,还带着小麦烘烤后的甘甜。
走了几步,又经过一家书店,橱窗后的书店的老板抬起头,看向我们,紧接着那张陌生的脸上竟焕发出喜悦的表情,他跑出店面,热情地向裴可之打招呼,“裴先生——好久不见!”
裴可之神色如常地挥手,硬着头皮和老板寒暄。不论老板说什么,他都打个哈哈送回去。我站在一旁翻了个白眼,裴可之就装吧,他压根儿没想起来这是谁。
等我们走出这条街,裴可之明显松了口气,“差点就露馅儿了。”
“你就直接告诉他,你不记得他不就行了?”我搞不懂他干嘛要遮掩,这么多年了,记不住人多正常。
“那可不行,”裴可之摸了摸鼻子,他撇开脸,避开我的目光,“我刚来这儿时很孤单,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我就假装自己是个天才。我经常提前背完拗口难懂的哲学书,再去书店找到这本书,当着所有人的面翻一遍,就开始自言自语——就是假装那种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天才,自顾自地背诵最晦涩难懂的篇目。等书店所有人都围着我了,我再镇定自若地把书放回去,说,‘是本好书。’……”
“我年少的时候,为了维持这个人设可是煞费苦心,每天背书背到后半夜。怎么说也得绷住,不能功亏一篑吧?”裴可之嘟囔。
后来裴可之如愿考入精神医疗学院,也算没辱没他天才的名声。他搬到了新的住所,很少再来这片街区,但关于他苦心孤诣塑造的天才形象深入人心,流传至今。
了解了前因后果,我捧腹大笑。万万没料到裴可之竟也有这种脚趾扣地的中二期,我笑得前仰后合,他低低地咳嗽一声,脸上难得浮现出几丝羞臊。
“哎呀……不懂事是这样的。”裴可之任由我笑得扒拉到他身上,神情无奈地拖着我往租房走去。
我和裴可之的租房在他学院附近,走十分钟就能到校。这是一座带花园的老洋房,上下两层楼,斜坡屋顶改造成了露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