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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第1页)

宫中皇子公主出痘平安痊愈之后,是要专门举行仪式庆贺的,内务府来请示的时候,康熙想了想。

“四公主跟朕、太子与二阿哥一样,都是得上天庇佑的有福之人,才能够染上天花却侥幸存活,便俱照阿哥之礼为公主庆祝吧。”

“嗻!”

这下这位四公主地位可是大不一样了,没瞧皇上都说她是有福之人,内务府的人再不敢怠慢了她。

太子得知此事后,也命人送了一份贺礼过去。

他的这位四妹妹可不简单,今后可是位了不得的人物,颇有手腕。

她是喀尔喀蒙古部落归附大清之后,下嫁的第一位贵女。与其他下嫁蒙古的公主不同,她并未拘束在内宅后院之中,她还参与政事。

就连蒙古的将军、督统都得乖乖地给她跪安问好,当地的百姓尊称其为“海蚌公主”,海蚌在满语中就是参谋的意思,她把持蒙古的政权,一生权倾漠南漠北。

她懂得审时度势,知道进退有度,将当地与大清的关系处理得十分妥当。

不得不说,某些方面,她比他这个太子还要优秀。

只不过她幼年在宫里,过得大约是不太好的,便多照拂一些吧。

他吩咐人送礼过去的时候,胤祾刚好也在,便也让听风选了一份适合小孩子的玩意儿一并送去。

六月正值盛暑时节,康熙挪去了西苑住着,正在读书的三位皇子,也都被一起带了去。

康熙住的地方叫勤政殿,殿东的菊香书屋是康熙的书房,殿后有个叫澄怀堂的地方,是大臣们议事的场所,勤政殿的西北角种了许多桑树,还专门开辟了一块地方种田,取名丰泽园。

这些建筑都是青砖灰瓦,与宫中其他建筑的红墙琉璃瓦截然不同,透着一股子自然朴素的另类风格。

不过胤祾倒是挺喜欢住在这边的。

下学之后,总是拉着大阿哥一起,不是跑去爬树掏鸟窝,就是下地逮蛐蛐,回来跟康熙一起用晚膳的时候,时常带了一身的泥。

康熙每每看见他那副埋汰的样子,总是忍不住动肝火,但一旁的太子总护着他的胞弟,康熙最多也就是训斥几句。

“既然你这么喜欢泥巴,那明日起,便抽出两个时辰随朕去田里给稻禾除草。”

康熙就是要让他尝一尝苦头。

“好啊好啊!”这样就不用一整天都闷在屋子里读书了,胤祾再情愿不过了。

第二日,康熙差人给三个儿子各自送来了一身特制的布衣,那料子着实有些粗糙,胤祾上身的时候,便感觉有些磨皮肤。

不过他没有把这点小小的不适放在心上,兴高采烈地出了门。

他到的是最早的,顺便还在田埂上,捉了一只蜻蜓。

“保宁!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来的是大阿哥,他正扯着自己身上的衣裳,看样子也是不大适应。

“可能是因为他们第一个给我送的衣服,大哥,你快过来,你瞧,我捉住了只什么?”

“这个我不认识,要不待会儿我替你问问皇阿玛?”

俩人正盯着蜻蜓看呢,康熙就带着太子露面了,他们俩身上穿的同样是布衣。

康熙的头上甚至还戴了一定斗笠,引得胤祾直盯着他瞅。

“保宁你总盯着朕看作什么?”

“皇阿玛,你头上戴的帽子真有意思,能不能也给我戴戴?”

康熙没好气地捋了一把他的脑袋。

“给二阿哥拿一顶斗笠过来”他顺便问了一下剩下的两个儿子,“你们俩呢?”

大阿哥嫌弃那斗笠太丑,没要,太子也表示了拒绝。

康熙领着三个孩子下了田,亲自拔了一株杂草,告诉他们,要除去的便是这样的,还一人给他们安排了一个有经验的人跟着,让他们不确定的时候,好及时请教,可别把他种的稻禾给嚯嚯了。

其实也挺好分辨的,稻禾这会儿都已经挂上了穗,虽还不到成熟的时候,但也看得出来那是成串的稻谷。

父子四人除着除着草,便都散开了,日头开始变大,晒得人有些受不住,大阿哥早已忍不住,管伺候的人也要了一定斗笠戴在头上,只有太子还端着自己的架子,忍受着灼人的烈日。

正当他皱着眉抬头想望一望天的时候,头上突然多了一样东西,替他挡住了那份恼人的炎热。

“太子哥哥,你先戴一会儿,不会有人发现的,他们只会以为你是我。”

他最知道太子哥哥好面子,重仪容的性子,方才是悄悄摸过来的。

“保宁,我不”太子刚想继续嘴硬,却发现保宁突然指着他后面,脸上露出惊奇之态。

“那一株是杂草吗?生得比别的稻禾都要高,它还长了果实,已经变成黄色的了。”

太子转身,定睛一看,竟是一株已经成熟的稻禾。

“这个时候便已经成熟了,难不成这就是皇阿玛前世所发现的御稻米?”

胤祾上前一步,凑近

跟他一起观察那株格外与众不同的稻禾,顺便问他:“太子哥哥,你一个人在说什么呢?”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株应该不是杂草,可能是早熟的稻禾。”

“稻禾?成熟的稻禾便是长这个样子的吗?”胤祾终于不是五谷不分的人了。

“保宁,我在这儿守着,你去喊皇阿玛过来,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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