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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
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不知怎么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尸体从马上栽下来,弄得满地血。
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绑在马背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第一次知道披风还有这个用处,一面黑一面暗红,看样子就是为了沾上血不显是吧?”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以前都是用马皮,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撒上厚厚一层石灰,再裹住尸体,用绳子扎紧,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
不过呢,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西南这边不成,尸体放一天就臭了,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或者用盐腌了,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
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尸体不腐烂,不过,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如此才能弥漫全身,死后就没啥用处了。”
狄光嗣道:“人活着的时候为啥要喝毒药,就为了死后尸体不腐烂?”
李思一边吃一边道:“道门跟佛门都有这样的法门,主要是为了坐化之后好看。”
云瑾道:“丢失了密件,不一定会死,为啥那个人自杀的那么干脆?”
温欢道:“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较难缠。”
几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那一队百骑司又转回来了,而且还多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马上的骑士道:“思量之下,他们几人最为可疑。”
马上的骑士瞅了云瑾他们一眼道:“拿下!”
云瑾放下饭碗瞅着为首的骑士道:“你是谁?”
说话的骑士从怀里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云瑾听他这样说,就重新端起饭碗,继续吃自己的浓粥。
百骑司众人见在场的人对他们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就再一次高声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程龙想了一下,就对百骑司的人道:“这里没有你们要拿的人。”
马上骑士抽出明晃晃的横刀指着程龙道:“那就是你了。”
程龙吃惊的张大嘴巴道:“怎么又成我了?”
温欢道:“没看见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吗?”
程龙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往里面坐了过去,他也不想惹上这群讨厌鬼。
百骑司首领大怒,挥挥手,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纷纷拔刀……
李承修将最后一具尸体丢进悬崖下滔滔的河水中,就对围绕在身边的百十个纨绔营的子弟道:“把这件事忘了吧。”
一个纨绔低声道:“我们不是没担当的人。”
其余人等闻言,纷纷应和。
李承修笑道:“我们是一个旅的过命好兄弟,这一点都清楚,不过呢,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干嘛要认?”
“我们杀了百骑司的人。”一个纨绔担忧的道。
李承修道:“这里是军中,你们以后要习惯,但凡有人向我们拔刀,我们就要杀了他们,这个时候不分什么自己人跟敌人,只要向我们拔刀的人都是敌人。
再告诉大家一件事,大家在长安的时候,人命金贵,杀不得,在战地,在军中人命不值钱,只要有人威胁到我们的命,那就杀了他。”
或许是李承修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众人也就渐渐的安静下来,只不过,今晚能入眠的人不多。
天亮的时候,众人被悬崖上早起的猴子唤醒,接着悬崖上的涓涓细流洗漱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地面上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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