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丹恒:我不想去)
(丹鹤:不,亲爱的丹恒先生,你其实是很想去仙舟的,对吗?【狗头深情叼玫瑰jpg】)
丹鹤醒过来的时候,白炽灯正明晃晃地照着他的眼睛。
刚刚从黑暗中睁开眼,灯光刺的他眼睛一疼,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
他只感觉自己晕晕乎乎的,整个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像是喝多了酒一样,整个世界天旋地转。
别看丹鹤只是个少年人,他却是是喝过酒的。
死星上没那么多规矩,在那些朝不保夕的日子里及时行乐才是正理,未成年的孩子们酗酒的比比皆是。
在死星上,最绝望的并不是死亡,而是你知道死亡如影随形,却并不知晓它什么时候会将你拖入深渊。
在这里,资源匮乏让兄弟反目成仇、父子离心、母女残杀这种人伦惨剧每日都在生。
丹鹤想要阻止,却现他也好像有心无力。
今日他可以阻止得了,那么明日呢?
后日呢?
大后日呢?
因为被泯灭帮的那群疯子追杀,丹鹤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也不可能长时间拯救一个早已各自心怀鬼胎的家庭。
死星原本也不是死星,只是毁灭麾下的反物质军团来了之后,就变成死星了。
原本肥沃的土地变成了沙漠,甘甜的井水已然干涸,河流变成黄土沟壑,湖泊化为深坑,树木和青草都已经绝迹。
要不是有星际和平公司的人偶尔施舍一点粮食过来,或许这颗星球上的人类将会彻底绝迹。
酒好喝吗?
丹鹤是觉得这玩意有好有坏。
有好喝的,比如曾经有一位有渠道的死星幸存者开的破烂酒馆里面的招牌——艾立德杂粮酒。
听那店主把这酒吹得是如何高大上,其实丹鹤知道,那就是星际和平公司支援的各种粮食混合在一起酿造的。
卖阿克西里斯一碗,大概相当于信用点,相当便宜,虽然有苦味,但是回甘很浓,一大碗下去既解渴又爽快。
丹鹤在打劫完那些泯灭帮后,常常买好几碗,挑个好座位坐着,一边喝碗里的酒一边听其他酒客吹牛讲故事,能在酒馆里从白天坐到半夜。
有的酒不好喝,去年星穹列车去一处刚刚经历过战争的星球开拓,丹鹤与那里的达官贵人周旋时,喝了一杯据说是用不知道多少光年外的星系里运出来的顶级葡萄酿造的顶级葡萄酒,一瓶就可以买下一个星球。
他们说这酒好喝,但是丹鹤却觉得饮之无味,甚至隐隐约约还能品出一丝血腥味。
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是民间的起义军最先掀起的,丹鹤行走在这颗星球上时,看到了民不聊生、易子而食。
当有骨瘦如柴的老人颤颤巍巍地端着一碗用邻居家孩子身上最好的肉煮出来的肉汤、请他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喝的时候,丹鹤终于忍不住吐了。
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喝肉汤。
而那样的人间地狱与那些达官贵人所居住的城堡,仅仅一墙之隔而已。
外面易子而食,内里醉生梦死。
……很久很久以前,自己似乎也是见到了这样的场景。
是一群狼人身的怪物,它们将有着狐耳同族残杀致死,煮成肉汤。
好恶心的味道啊。
他想着。
思维越飘越远,眼前也出现了一些幻觉一般的场景。
有看不清面孔的人举着酒杯,和他开着不着边际的荤玩笑:“大晚上看什么了,早上刚起来就看到你一柱擎天的?”
军旅之人大多不拘小节,开起玩笑来也毫无底线,常常拿下三路那点子事说事。
隐隐约约的笑声在耳边响起,而自己好像也不介意,直接接话:“这说明我是个特别正常的男性持明,就算没有繁衍能力那我也是男的,又不是古国皇宫里的太监。”
“哎,还以为你是因为飞霄将军才起来了呢……”
“去去去,少胡说!”
但是真的不是吗?
后来他躺在床上,大半夜都没睡着。
年少慕艾,他也一百多岁了,喜欢漂亮的异性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