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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脚底抹油,光速离开。
临走时,他见花店中自养的狐尾百合开得正好,还不忘顺走两枝。
……
都春刚在劳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春”的最后一横笔迹还没干透,便听门口响起一个陌生的男声:“这么快就招到了?”
他好奇扭头,见门口立着个瘦削身影。
作者有话说:
论百城和都春谁的演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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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城君,占人家花神的便宜,夺笋啊
“不努力就只能继承家业了。”
宁念明未料宁骏今天会来,听到声音后有些意外,拄了盲杖,就摸索着直奔门口。
“小心。”都春眼疾手快扶住宁念明。
这是二人初次手指相触,都春心中泛上了一丝奇异的感觉,好似落梅坠入白雪,轻轻软软的。
眼神如果有颜色,这会儿只怕他连睫毛都被熏成了粉红。
都春喉结滚了滚:“宁哥,我搀你过去。”
话毕他吓了一跳。
虽然在心里疯狂吐槽,百城给自己强加了一个如此年轻的身份,但他的身体和嘴,都还是挺诚实的。
“骏叔,我介绍一下,”宁嘉树似乎很怕宁骏,不敢怠慢,忙不迭跑到宁骏面前,“这是哥新招的店员,叫都春,人又老实又能吃苦。”
都春听百城说过,宁念明是正儿八经的富二代,家中有一个挺大的园艺公司,由叔叔宁骏经营。于是他乖巧地打招呼:“宁总好。”
和他预想的不同,宁骏十分接地气,从头到脚没有任何一处能和“总裁”二字沾边。他和宁念明眉眼相似,只是身形更劲瘦,青年时大概也是俊朗帅哥。
宁骏的衣着相对而言朴素,灰色t恤和运动裤松垮地在身上挂着,若是配副白纱线手套,可以直接下地干活。
宁骏眼眸深邃,有些像欧美人,他凉凉地看了一下宁嘉树,接着打量着都春。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出口是商人语调,和气而冷漠:“初次见面,你好。”
都春心想,初次见面是不假,但这羁缘怎么算都得有几百年。
宁家先祖是花神堂的花匠管事,曾照看过自己的原身。
彼时,自己还是株只修炼了五百年的白梅,灵力十分有限,也未能化成真身。
嫉妒如空气一般无处不在,都春被养在堂中,由于美得出众却又秉性孤傲,遭到了一众花木的排挤。
是宁管事看它整日委顿,丝毫没有“傲雪凌霜、一树玉条”的气势;便将它单独移栽在瓷盆里日夜照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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