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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没有人能够连续一周只吃一种食物,狗也行,况且兔肉不好吃,霍森还吃不饱。

“哪来的这么多兔子?”霍森忍无可忍,把牧弋连狼带兔都丢进了雪里,本来还想装俩天的瘸腿也装不下去了,它也冲到了雪地里,对着牧弋的狼脑袋一顿教训。

对于饥一顿饥一顿还是一顿的小狼来说,每天有新鲜兔肉吃是很好的生活,但霍森是从小接受人工饲养的猎犬,它的餐盘里……从没这么寒酸过。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再吃真要吐了。

霍森不是没在野外走失过,但它流浪的时候,也不曾只吃兔肉,它一向不负猎犬之名,捕猎的实力也很强。

“我……我只能捉到兔子。”牧弋缩在霍森底下,小声呜咽,霍森没下重口咬,但狼崽子叫得那叫一个鬼哭狼嚎,没一会霍森就松开了狗嘴。

“出息!”霍森僵着身体后腿两步,从牧弋身上下来。

小狼不是爬不起来,它就偏趴在雪地里,嘴里还紧紧咬着好不容易猎来的野兔。

霍森叹口气,它开始上下打量着牧弋目前的体型,小狼已经比半个月前膨胀许多,按这个生长趋势,再过半月,它或许就可以带狼崽子去更深的密林里,试着诱捕野鹿或狍子。

至于更多的……牧弋需要狼群。

狼不是原野之上的独行侠,狼群靠战略和配合捕猎比自己身形庞大的猎物,霍森暂时只能教会牧弋如何打单独斗。

老猎户已经不再是猎户,霍森可以缩在木屋里摆烂过完下半辈子,做只宠物也很美好,但牧弋不行,小白狼来自森林,随着年龄的增长,霍森在牧弋身上看见愈发明显的野性和血性,小狼必然有回去的一天。

“天要黑了,把兔子叼好,吃完再进屋。”霍森没再做什么,它低头,像往常一样扯掉半拉兔肉,然后退到一边,等小狼开撕才严肃道,“明天别去了。”

屋内不透风,男人已经哀嚎血腥气好几天,前天终于贱笑着把一狼一狗赶到屋外去啃肉。

“我知道了……”野兔会被霍哥嫌弃……牧弋啃咬野兔的气势弱了许多,整只狼闷闷不乐。

霍森抬起前爪踢踢萎靡不振的白狼,不耐烦补充:“这样的过家家没意思,过几天,我教你捕猎。”

“诶?”牧弋猛地把狼头从野兔身上抬起,一对狭长的眸子被喜悦撑开,“真的吗霍哥?”

“不骗狼。”霍森站过去,同牧弋爪爪相握。

雪地冻爪,幸好有霍哥相伴。

“我会努力的。”牧弋用力撕开按在爪下的半拉兔肉,想要让自己长得更快一些。

一片低矮的灌木丛背后,鬼鬼祟祟猫着一狼一狗,仔细观察的话,能透过灌木的缝隙看见两对闪烁着精光的眼眸。

霍森如约在天气晴好的日子带着牧弋钻进密林,走了一天,正是饥寒交迫的时候,小狼崽的神态也从起初的兴奋,转变为无聊,已经习惯每日准时三餐的小白狼不住舔着嘴边,朝不远处的鹿群直咽口水。

太阳正在缓缓朝西走,再过不久,密林的天,就会换上一轮圆月值守。霍森没有回程的意思,也没有向鹿群进攻的示意,牧弋疑惑地把狼头靠在霍森的前爪上。

牧弋的动作不大,发现霍森没有反应,牧弋得寸进尺地把自己的狼身挨得更近了些。霍森安静趴伏在灌木丛里,一动不动,身下却突然挤进来一团白色的毛团,它皱起眉,抬爪摁下了躁动的白狼。

“别乱动。”霍森压低声音道。

于是牧弋假意乖乖趴好,它收紧自己的耳朵不再使坏地挠霍森下巴,它把前爪好好并在身前,不断调整姿势让自己趴得更舒适一些。

乱斗之下,咔嚓一声,白狼的前爪按断了一根枯枝。

——发出不小的动静,牧弋失措地将毛绒的前爪收在了身下,抬起狼头装作注视鹿群,耳朵便又戳到了霍森的下巴。

“也别出声。”霍森的声音又一次贴着耳根响起,两次的提醒声调都没什么起伏,牧弋便知道它的霍哥没有生气。

冰原的一月份完全没有春意,随处可见的仍旧是寒冰和白雪,极寒的天气还会一直持续到开春雪化。这片湖面附近,除开树枝,还长着些许能让野鹿饱腹的苔藓,是鹿群最喜爱的觅食场所。

鹿的数量太多,野鹿群的鹿角和蹄子都够小狼吃上一壶,所以它并不急着出手,反而耐心地等待冰湖边的鹿群离开。

冰湖不是霍森原定的目的地,它想要去的地方还要更远些,得穿过冰湖。

湖意味着水源,水源在野外是极其重要的物资,除了这群野鹿,这一片附近还潜伏着其他危险的猎食者,同时也有狼群活动。

它和牧弋,一狼一狗,形单影只,在这里对鹿进行狩猎,不是一个好主意。

同样,野鹿群也不是霍森今日的狩猎目标,学习捕猎应循序渐进,牧弋连乳牙都未褪完,怎么咬得过健硕的公鹿。

哦对,小家伙的牙前俩天又掉了好多颗,还没长出来。

本就没多少的攻击力又大大削弱了!没有獠牙的幼狼,野鹿若是杂食生物,只怕都要笑出声来。

早一天看见牧弋这嘴牙,霍森都不会带狼崽来这么远的地方,可惜牧弋隐藏得太好,一直到刚刚小狼故意凑上来,霍森才发现牧弋门牙都没了。

现在虽然十分懊悔,但霍森没打算空手回去,出来就算猎不到野鹿,带孩子见见世面也是好的。狼王的后代,总不能天天和一只狗缩在两脚兽的木屋里,玩捣毁野兔窝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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