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养病的日子仿佛在平静湖泊上漂浮的小舟,闲适而舒缓。冯诺一时常读书给他听,然后报告一些时事新闻,免得郑老板和社会脱节。偶尔(或者说经常),冯诺一也会做出一些惊人之举,比如在一个寒风猎猎的午后,他突然摇起郑墨阳的床板,让他看着窗外。
“怎么了?”郑墨阳好奇地望向窗外。
他所在的病房外有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时节早已入冬,遒劲的枝干上本该空无一物,然而在光秃秃的树梢顶端,竟然留有一片金黄的银杏叶,在寒风中簌簌地抖动。
“你看那片叶子多坚强啊,你也要像它一样,”他深情款款地对郑墨阳说,“只要它不落下来,你就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郑墨阳愣了一秒,然后开始放声大笑。
那片银杏叶明显是粘上去的标本,这是明目张胆地照抄《最后一片叶子》。
郑墨阳伸出能活动的右手朝他招了招,对方很听话地跑过来,低下头让他亲了一口。
“今天要读什么?”郑墨阳看他手上的新封面。
“莱姆的书,”冯诺一翻开了《索拉里斯星》,“一个在科幻上统一了东西方审美的男人。”
“我一直很好奇,”郑墨阳歪在枕头上问他,“你为什么不写科幻小说呢?你那么喜欢科幻,而且你有很强的理科背景。”
“也许是近乡情怯吧,”冯诺一边看边回答,“因为读了太多好作品,所以自己写出来一看,这是什么东西!所以就放弃了。”
“哪有一开始就能写出经典作品的,”郑墨阳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尝试一下?”
冯诺一合上书发了一会儿呆,郑墨阳知道这是他思考的外在表征。最后,像是给予对方赞许似的,他点了点头,对床上的病人说:“在重置之后,你记得提醒我。”
“好的。”郑墨阳说。
然后冯诺一声情并茂地朗读起来,郑墨阳表面上全神贯注实则漫不经心地听着。如果不是冯诺一本人写的,他对科幻并不感兴趣。而且冯诺一给人读书还有个坏毛病,喜欢跳过自己不喜欢的情节,导致听众时常觉得前言不搭后语。郑墨阳并不想听一个逻辑混乱的故事,他只是觉得对方给自己读书的样子很可爱。
如同每一个给别人安利自己心爱之物的人,冯诺一希望得到听众的反馈。在第二次抓到郑墨阳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的嘴唇时,冯诺一板着脸放下书,气呼呼地瞪着对方:“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我在听,”郑墨阳说,“刚刚不是把液氧喝下去了吗?”
“你根本不是在听故事,”冯诺一揭发他,“你就是在想些不可描述的事。”
郑墨阳很直白地说:“算上去美国,我们已经两个多月没做过了。”
冯诺一从上到下扫了一遍他身上的绷带:“我觉得今年之内都不可能了。”
郑墨阳当然不会提自己想怎么秋后算账,只是用探讨学术性问题的语气说:“我和十年前比,哪个让你觉得更爽?”
“什么玩意儿??”
“现在,”郑墨阳神态自若地重复了一遍,“和十年前比。”
冯诺一冷眼看着病床上疯狂开车的人,给了对方一个面积很大的白眼:“你自己不知道吗?”
“我想听你的感受。”
冯诺一又露出那种调皮的微笑:“你现在都这把年纪了,总不能和二十二岁时候的体力比吧。”
“你这是在故意挑衅我吧。”
冯诺一极快地在对方唇上亲了一下,闪电般退回座位,重新拿起了书。郑墨阳极力忍住,才没有把骨折的胳膊伸出来拽掉他领口的扣子。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过可怕,冯诺一开始甜言蜜语:“我这十年一直在想你。”
郑墨阳的表情缓和了一些:“是吗?”
“我经常会在网上搜你的新闻,或者看你公司的官网,可惜你不喜欢在媒体上露脸,照片好难找,”冯诺一说,“每次看到你过得很好,就会觉得很欣慰也很难受,比例大概是九比一,或者反过来。”
郑墨阳的脸色已经由阴转霁:“什么时候会比较想我?”
对方可爱地歪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樱花开的时候。”
“樱花?”
“那年我看到宿舍楼下的樱花开了,忍不住发信息告诉你,情侣之间不就是会聊这种没有意义的小事吗?”冯诺一说,“在那之后,每年四月,我走在路上看到樱花树,就会突然想到,我已经没有可以发‘樱花开了’的人了。”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站在门口的姚梦琳大声地说。
郑墨阳看着她走过来,丝毫察觉不到自己是不受欢迎的第三者,还例行揩男朋友的油——想吸猫自己养去!——非常地疲惫:“为什么你总是挑这种时候过来?”
“你们腻歪的时间那么长,我什么时候来都会撞上,”姚梦琳把包丢在病房的沙发上,“你就只会迁怒你十年的老朋友。”
“你们要谈公事吗?”冯诺一主动站起来,“需要我回避吗?”
姚梦琳宠溺地看着他:“要是我以前的男朋友有你一半识趣就好了。”
郑墨阳非常不爽她把冯诺一和“以前的男朋友”画等号,让视线穿过她投射到后面的冯诺一身上:“宝贝,能帮我做点清淡的素菜吗?”
“好的。”冯诺一答应着帮他们带上了病房的门。
姚梦琳用嫉妒的语气说:“他还给你做饭。”
“医院的饭不好吃,酒店外卖又一股餐馆味,我想吃家常菜。”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