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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喝酒?”季青临觉得这很符合他的形象,不过还是有点难以置信,“之前三十几年都没喝过?”
林孟商的侧脸在会场漏出来的那一点灯光里显得有些朦胧,平直的鼻梁在脸颊上洒下一点阴影,苍白的肤色像是能融进月光里一样:“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我喝过两次,下场都不怎么好。”
“喝得太多了吗?”季青临沉醉地看着他优美的侧脸线条,“宿醉是挺难受的。”
“第一次还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刚成年,一时兴起去了一个万圣节派对,结果喝的太醉,最后还掉进了泳池里,发了好几天烧。”
“你还有这种时候?”季青临完全无法把面前的人跟派对动物联系在一起。
“就那一次,醒来之后难受死了,然后我发誓再也不喝酒了,”林孟商说,“坚持了很多年,结果前两年有几天自制力下降,又喝醉了一次。”
“又参加了一次万圣节派对?”
林孟商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学校、操场、月夜,有种学生时代才有的青涩悸动感。季青临长叹了一声,觉得此时此刻实在太适合有一个吻了,真是可惜。
“孟商!”一个高大的影子突然在夜色里冒出来,吓了两人一跳。季青临警惕地看着来人,不过从林孟商无动于衷的反应可以看出来,这应该是他的熟人。
“这是余振南,”林孟商告诉他,“我们一起去的美国,他是师范大学的教授。”
“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余振南表情严肃地说,“正好,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林孟商等着他发问,但余振南迟迟不开口,好像在等着什么人。过了几分钟,还真有一个长头发的中年男人朝他们走过来。然后余振南把胳膊搭住林孟商的肩膀上,语气严肃地问他:“你告诉他,要是我是同性恋,你会不会看上我?”
林孟商震惊地看着他:“什么?”
“他说我不可能有你这种男朋友,”余振南带着受伤的语气说,“我觉得我优点还是很多的。”
“你们为什么会聊到这种话题?”
“我们刚才在品评今天会场里的优质男性,”余振南说,“他觉得你超出了我的level。”
“我本来就不在你的level里啊!”这两个人以为这场晚宴是什么?公园相亲角吗?
“假如呢?假如?”余振南坚持不懈地追问,“你会考虑我吗?”
季青临不知道这年头直男都怎么了,一个个这么执着于同性的喜爱。
“好吧,”林孟商无奈地说,“我会。”
这语气不太情愿,但余振南激动得大喊了一声“yes!”,然后用胜利者的目光看着那个长发男人。
林孟商真心实意地对季青临说:“抱歉,之前我不该觉得你不正常的。”
林孟商
事情是从一束午夜的玫瑰开始的。
在那个奇奇怪怪的慈善晚宴之后,冯诺一收拾行李搬回了男朋友的住所。临走前,他还抱着那个猫爪抱枕跟林孟商依依惜别,情真意切地赞美他是一个多么完美的朋友和房东。
“赶紧走。”林孟商用近似机器人的冷酷打发了他,毕竟那辆宾利停在楼下碍眼还堵路。
做饭的人不在了,林孟商现在也没有什么早回家的理由。如果实验室那边有事,他经常在学校待到深夜。
顶着看不见一颗星子的夜空回家时,他在门口踹上了一束体积巨大的玫瑰。
他皱着眉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弯下腰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这华而不实的东西。玫瑰似乎在楼道里呆了挺久了,原本娇嫩欲滴的花瓣有些蔫答答的。花束上面没有卡片,不过林孟商回国不久,在知道他住址的熟人里,能干出这种事的只有一个。
他无奈地把花挪进屋里,随手放到客厅飘窗上,然后视若无睹地洗漱上床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再度上演了。昏暗的楼道,无人认领的花束,疲惫晚归的物理学家。除了有一点不同:玫瑰从深红变成了香槟色。
林孟商握着手机神色复杂地看着花束,最后还是一言不发地把它抱了进去。
第三天,玫瑰变成了粉色。
第四天,淡绿色。
直到第七天,林孟商终于忍无可忍,直接给送礼人打了电话。认识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的玫瑰固然能开阔人的眼界,但他的飘窗已经变成了玫瑰乱葬岗,非常碍眼且容易引起密集恐惧症。而且他可不像黛玉那样对落叶残红有什么怜惜之情,在他眼里,这就是容易长虫的易腐湿垃圾。
“嗨!”男子大学生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充满元气,“好久没联系了!”
“能不能别再送花了?”林孟商一边费力地往垃圾袋里塞玫瑰一边说,“我真的不吃这一套。”
“你不喜欢玫瑰?”
“这种花打理起来又麻烦,枯萎得又快,而且还容易招虫子,”林孟商着力强调自己的不为所动,“在我看来就是植物尸体。”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试探着问:“你不会浪漫过敏吧?”
“赶紧退了。”林孟商干脆利落地下了最后通牒,毫不留恋地挂断了电话。
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然而林孟商第二天披星戴月地回家时,仍然在门口一脚踹上了明显是花束的东西。
他自认为不是个暴脾气,此刻也忍不住想捏碎某个男大学生的骨头。然而还没等他打开手机兴师问罪,突然意识到了刚才那一脚的异样。
触感不对。
他蹲下来用手机照明,终于发现了违和感的来源:这是一束塑料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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