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个小姑娘的母亲抬步走来,见周佑宸有意喂小乐吃肉,便谦虚了一会儿,接着又说,“这孩子刚刚吃过东西了,还是别让她吃太多,免得吃坏了肚子。”
“没事,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哪能不吃?”周佑宸没有听了妇人的话,右手夹着肉喂到小乐嘴边。小乐推辞不得,只好咬了下去。
肉还行,小乐吃得挺开心,但不敢露出喜色,只因那是萧小姐喂给她吃的。
“不知足下贵姓,该如何称呼?”周佑宸也没忘了一旁无措的妇人,极其温柔地笑了笑。
这位萧小姐谈吐不俗,一举一动优雅高贵,咋看都是大贵人,甚至很有可能是盛京里的贵人。妇人心下一想,面上堆起微笑,回了一句,“夫家姓林,小姐可以叫我林大娘的。”
“那么,你本姓呢?”周佑宸并不愿意称呼女性都用夫家姓氏,她们有名有姓。
“我家姓马。”林大娘是第一次被人问及娘家姓氏,她嫁进村正家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她是马家的女孩子了。
“那好,马大娘,你们家一共几个孩子啊?”周佑宸想进一步了解一下村正家里姑娘们的生活,包括婚配状况。
老实说,村正以一脸骄傲的语气告知她小乐会找到一个好婆家时,周佑宸便没有抱多大希望了。
小乐才十二岁就开始谈婚论嫁了,甚至那么快就找了婆家,这个村里十分流行早婚早育。
祁良没有插嘴,他只需要细细记录资料,顺带考察。何秉昭汪梦醒也不出声打扰,在她们看来,周佑宸有分寸,这个问题她问入情入理。
林大娘似是看出这群人以周佑宸为,待周佑宸愈尊敬,也就不兜圈子,开始大谈特谈家中的姑娘们,“小乐是我刚过门时生下来的孩子,到底是老大,平常我常教她要多多照顾底下的弟妹,弟妹也很听话。小乐自小就没有下过地,公公说是小心养着,养白了漂亮,这样好找婆家。我也听公公的,家里的活都是我和老二老三他们一块包了,小乐还跟着夫子读过书,念得是诗,夫子说这孩子聪明,我也没多拘着她。村里的同龄女孩早就十岁嫁人了,小乐留到十二,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公公也很疼她,村里的孩子都很羡慕小乐。”羡慕的是什么,不言而喻。
周佑宸动了动嘴,好似是笑,又实在是笑不出来,往常一贯维持的客套微笑,此时此刻,无力笑出。
“大娘,你家的其他孩子呢?”汪梦醒很好奇除了小乐,其他孩子究竟是怎么样的。
“他们在地里干活,要是不干,会被婆家嫌弃的。”林大娘说着说着又指了指旁边羞涩的小乐,“小乐的嫁妆我们准备了衣服和棉被,还有一些家具,就这笔嫁妆,不少人都出不起。”字里行间皆是骄傲。
村正家已然算是相对开明的家庭了,愿意养大女孩,也肯让孙女念书,也不让孙女下地干活,就连找婆家也是精挑细选,而不是随便打出去的。对比一下同村的女孩,要么生下来被丢弃,要么被送去大户人家当丫鬟,为家里做牛做马做到死,又或者是被当做童养媳卖给有钱人换钱。
怎么看都是小乐过得幸福了,正因如此,小乐不仅不为自己早早嫁人感到悲哀,而且倍感荣幸,爷爷和娘都很爱她,她有什么不满足的?
周佑宸挑眉,对此不予置评。
汪梦醒有些焦急地开口说,“小乐需要那么早就嫁人吗?”哪怕大雍大家闺秀谈婚论嫁,多半是在及笄时谈,哪会十二岁就嫁人的?最早也是十三岁啊,正好是何秉昭的年岁。
何秉昭也是吃了一惊,这里的村民和盛京的百姓一比,好像是两个天地的人。
盛京百姓都不会这么做,这儿倒是那么快,还是本地的风俗习惯,这……
“女孩子大了就要嫁人,家里养了她这么久,总该是要做点什么。”林大娘不解地看着汪梦醒,以理所当然的语气解释说,“村里姑娘嫁人哪个准备嫁妆的?不都是把人送过去意思一下吗?公公为了让小乐过得好,专门让我们多找一些好看的衣服给她,就是想让婆家不小看她。现在大家都是十一二岁嫁人,再晚就是老姑娘了,嫁不出去的。”
一番话下来,把周佑宸汪梦醒何秉昭三人说得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这年头还真是无奇不有,何秉昭心想着。
周佑宸倒是接受很快,现代社会各种层出不穷的奇葩新闻见多了,对于这种早婚早育现象只能说有所了解,不至于纳闷,当然,她绝对不赞成这种现象继续生。
“可是,十二岁还太小了。”何秉昭蹙眉,视线停在瘦弱稚嫩的小乐身上,连她的腰部高都没有,就一育不良的稚童模样,她嫁过去真的好吗?
“不小了。”林大娘甩了甩手,“别人的十岁都开始了,她晚了两年,还是公公想再看看婆家好不好。就公公如此疼爱小乐,村里姑娘哪个不羡慕?”
什么是鸡同鸭讲?这就是了,周佑宸懒得再多废话一句,冲着羞涩腼腆的小乐招了招手,“小乐,你过来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结婚那天,老婆坚持丁克,我签下丁克协议。十年后,妻子姜慕瑶却牵回一对混血双胞胎,告诉我这是为了公司发展,孩子是海外合作方的。晴空霹雷下,质问她为何背叛婚姻?她冷笑你牺牲一点家庭怎么了?为了我的事业,这是你的福气!我红着眼眶看着她,和她吵得天翻地覆。岳父岳母指责我自私,亲戚朋友劝我大度,就连律师也暗示我弱势。当初要不是你死皮赖脸求着结婚,我女儿会跟你签那破协议?。男人嘛,带个绿帽子算什么,能帮老婆事业腾飞,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协议这...
话说清朝嘉庆十二年余杭县乡下有刘吴两家,均是退休了的镖头。刘家只一个女儿,名叫刘玉佩,生得十分美貌。吴家有两个儿子,长子吴德明。他与刘玉佩都学了一身家传的好武艺,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及到年长完了婚,因吴德明在城内一家镖局当了镖师,合家搬到县城内居住。刘玉佩与吴德明乃是恩爱夫妻,新婚燕尔,两情相悦,不在话下。却说一天晚上,夫妻两人吃过晚饭,俱觉十分困乏,早早便睡了。次日早上,刘玉佩从昏睡中醒来,只觉头痛乏力,眼皮十分沉重,几番努力,好不容易张开了眼,只见身傍的吴德明躺在血泊之中。用手推时,却是一动不动。再看自已双手不知怎的都沾满了血,右手竟还握了一柄牛耳尖刀,不由一惊。以为是在梦中...
文案不正经当万人迷小说里面的炮灰男配重生后,他决定不再跟万人迷抢东西了,他要好好修炼早日飞升!第一步就从先杀了这万人迷开始吧但!重生不要紧,为什么我的内心独白会有气泡框啊!道侣都跟人跑了,还在这沾沾自喜都是白莲花的养料,用得着这么奋勇争先吗给别人养儿子养出感情了啊,绿帽子都不知道多少顶了同为炮...
...
正和丧尸搏斗的江雨桐却穿成了看过的一本小说中炮灰童养媳身上。刚穿越,就被婆婆陷害对刚出生的婴儿下手,差点被刚考中秀才的夫君掐死。她可是砍丧尸犹如切瓜的江雨桐,手一抬,脚一踢,差点让那个媲美陈世美的夫君归了西。刚和离,那后娘就准备把她配给打媳妇的屠夫。她先和离,再断亲。她要在乱世中发家致富。可是兜里没一文钱,连个落脚...
未婚妻劈腿,我伤心之下在酒吧意外遇到了热血都市修仙,带你走进不一样的热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