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简舒清醒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完犊子了,他喝醉了明天准起不来。
路沈唱着唱着就看到简舒突然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直直往他这边走过来,一把夺了他手里的麦克风。
“唱这么难听,让爸爸来教教你怎么唱歌。”
简舒说着,就着伴奏唱了起来。
他的嗓音偏苏,唱歌时似乎染了温柔,像是被暖风包裹着,又像是被甜甜的云朵包围着。
路沈惊呆了,他从来不知道舒子唱歌这么好听!!
江砚鹤盯着唱歌的简舒,眼里不经意间划过一抹怀念。
他很小的时候,每当换了新的环境总是会不安,简舒就会抱着他,在他耳边唱小星星。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简舒的歌声似乎带着某种魔力,总能安抚着他的不安。
时隔多年再次听到简舒的歌声,他心里莫名地安心了下来。
包间的氛围一下子就变了,变得温柔又温暖,歌声的感染力似乎能安抚人心。
直到一曲唱完,包间的两人才回了神。
简舒拿着麦克风看着他们,唇角勾了一抹笑,自信又张扬:“我唱得怎么样?是不是好听到哭了,快夸两句听听。”
江砚鹤看着他的笑容与他对视,认真道:“很好听,这个版本是我听过最好没有之一。”
简舒一听就笑了,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逐渐意识到事情发展不对劲的路沈连忙跑到简舒,小声在他耳边道:“舒子你怎么回事?江砚鹤是你情敌啊,他夸你,你就这么高兴??”
然而醉酒的简舒根本思考不了他话里的意思:“你在我耳边嗡嗡嗡的说什么?”
我欣赏你
然而醉酒的简舒根本思考不了他话里的意思:“你在我耳边嗡嗡嗡的说什么?”
简舒一把拍开他,转头看向江砚鹤:“你很有眼光,我欣赏你。”
简舒拿起麦克风又准备唱歌:“这次我给你唱个我的拿手绝活。”
他正欲唱歌时发现没有伴奏,他皱眉拍了拍麦克风,发现还是没有声音。
“怎么回事?麦克风怎么坏掉了?”
路沈:“……”他能确定了,舒子喝醉了,平日里舒子没有这么傻气的一面。
江砚鹤不知何时走到他身后,他扶住简舒的椅子靠近他:“麦克风没有坏,要按显示屏才能点伴奏。”
离得太近,江砚鹤能很轻易地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青柠气味裹着啤酒的味道,不刺鼻,反倒让他闻得上瘾。
喝醉的简舒反射弧格外的慢,他跟着江砚鹤的动作看到了显示屏,然而上面花花绿绿的文字看得他头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李弱水穿书了,系统要她攻略那个温柔贴心笑如春风的男配路之遥。她做好了准备正要开始演戏时,猝不及防被这位温柔男配用剑指着。李弱水?他慢慢凑近,唇角带笑语气兴奋你是如何知晓我名字的?看着他袍角的血,她觉得有必要再评估一下温柔的定义。攻略的第一天,李弱水在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二天,发现他其实是个疯批,继续思考怎么活下去。攻略的第三天,发现他是个身体敏感的疯批,好像活下去也不难。攻略不知道多少天,她被抓了,原以为还要靠自己,却看到他踏过血色伫立身前,兴奋到颤抖的手抚上她的侧脸。他们都死了,再没有人能伤你了。路之遥的母亲一生以爱为食,如疯似癫,原以为自己与她不同,后来才发现他错了。爱一旦沾染上,便再也无法忍受过去的无味。他止不住自己的贪念,只好俯身祈求。我爱你,你可以再多爱我一点吗?阅读指南1男主眼盲,非好人且病得不轻,愉悦型疯批。2本文金手指就是女主自己,系统作用不大。3小黑屋预警。4在哪里看文请在哪里催更评论或鼓励,看盗文勿来,故事不为你们而写。...
打开房门,阳光射进房内,放佛射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嗯嗯嗯啊深重而低闷的喘息声充满了整个房屋,声音来源是在厨房。厨房里一个美熟的妇人前倾着她丰满的身躯,一只手撑在灶台,一只手拿着锅铲熟练而又随便翻弄了锅里的食物,她的下半身,臀部高高抬起,家居围裙被圈起到腰部,蕾丝内裤被拉下到膝部...
周子语从没想过自己居然会穿越,还穿越到遍地毁三观的希腊神话里,成为哈迪斯这个酱油冥王穿越大神对他的恶意还能更多一点吗?然而大神却告诉他能。一穿越就被渣爹吞进肚子里不用验了,这果然是亲爹。救他出来的英雄居然是他弟弟?还是个二货?!不,连画风都这么不一样,我们不可能是一家的(笑哭)被救出来之后,自然的要推翻...
殷莳的婚姻人人称羡婆母是亲姑姑丈夫是新科及第的探花郎娘家富庶,夫家清贵。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探花郎还有个红颜知己的小妾。岂不知,当初准备订亲时,探花郎沈缇淡然地对她说表姐,我已有心爱之人,我们的婚事,我自去与母亲说,莫耽误表姐。殷莳大喜,拿出一百分的诚意,谆谆诱导表弟,你若娶了旁人不怕正室磋磨你那红颜知己吗?你娶了我,我们不做夫妻,只做姐弟合作者搭伙过日子的伙伴,不正好!沈缇思量过后,与这位表姐击掌为誓互相帮助,互不干涉,互相遮掩。想得都挺好,谁知道后来探花郎负手而立,挡住了殷莳的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是我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妻子。你要往哪里去?ahref...
1池牧遥穿书后曾被迫和大反派奚淮一起关小黑屋,奚淮被锁链禁锢着,灵力被封印。他的处境极为尴尬,需要他修炼到筑基期打开洞穴的禁制,二人方可获救。可他是合欢宗男修啊啊啊啊啊啊!难不成拿大反派来修炼吗?看过这本书的读者都知道,拿奚淮修炼的那个炮灰死得格外凄惨。跑!破开禁制后他立即跑得无影无踪!奚淮得救后突然着了魔,发了疯的在三界寻找一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相貌,只知道那人是合欢宗的男弟子。想来,找到那个拿他修炼了整整三年的小子,必定会杀之为快。2池牧遥入了修真界最没有前途的御宠派,还是三系杂灵根。众人都说,他空有美貌,却没有实力,不配被称之为三界第一美人。3仙界大会上,魔修们不请自来。那个一身魔焰的青年立于人前,传闻中他暴戾恣睢,跌宕不羁,现如今已经成了名门正派的噩梦。此行,必有阴谋。众人防备之时,却见奚淮突然靠近池牧遥,微眯着双眸看着他你的修为并没有什么精进,可是没有我协助的缘故?池牧遥装傻道友何出此言?4修真界的疯子奚淮突然安静了,热衷于在洞府里折磨池牧遥。夜里池牧遥只能苦苦哀求不能再修炼了,我的修为快超过宗主了5本以为在被追杀,没成想竟成了魔尊的白月光?独占欲极强偏执魔尊攻×前合欢宗唯一男弟子美人受『老婆老婆你在哪里呀』×『跑呀跑呀我跑呀』又名小魔尊找媳妇没错,我就是那个和反派关过小黑屋的炮灰本该是炮灰却意外成为了魔尊的白月光不正经仙侠年下注1受软,攻恋爱脑攻受皆有缺点。2是纯爱,受是合欢宗唯一男弟子。门派服装粉色。门派武器团扇。3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成仙,私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