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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有所依靠,就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懒惰的情绪。
杨杰在这个时候还想着要锻炼自己,虽然天分不怎么样,可最起码有一颗想要努力拼搏的心。
“好,下一次就让你去试试!”
林夜转身走进丛林里。
也是因为这一块有三个人的活动,所以才没有小动物。
林夜轻手轻脚地走进丛林里,很快就看到了野鸡野兔,树上还有鸟儿飞过。
这些动物一个个都是很警觉的,察觉到一点动静就会跑走。
林夜不觉得杨杰有这个能耐抓到。
林夜随手掏出自己的匕,朝一个方向扔去。
上辈子经常使用的暗器,这辈子换了军用匕,也能很快地削掉一只野鸡的脑袋。
抓到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林夜就开始往回走。
天气还不算很凉快,这一顿想要吃的,那就抓着一顿就行了,要是放在手上太久了,容易惹来苍蝇,也容易产生腐败的味道。
因为没有水,林夜干净利落的把野鸡和野兔全部剥了皮,又把内脏全部挖出来埋进土里,确保不会产生任何血腥味。
这才架在火堆上烤。
不一会儿,香气就开始弥漫开来。
三个人分吃一只野鸡,一只兔子,把肚子算是填的饱饱的。
接下来就要寻找水源了。
林夜仔细的观察着植物的长势,以及地上泥土的湿度。
有些事情是这辈子学的,有些事情是上辈子的经验。
丛林生存的生活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简单。
不过经历了整整一周之后,林夜和这两个人虽然都活得好好的,甚至还能躲在安全的水域洗个澡,但还是肉眼可见的瘦了憔悴了。
三人没有换洗衣服,就算真的梳洗了,也只能穿原来的衣服,不可避免的身上多了难闻的味道。
即使林夜利用了薄荷等物掩盖自己的气味,可也改变不了衣服已经一周没洗了的事实。
这天三人照旧警惕地在丛林中穿行,突然间林夜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
如果说杨杰以前还只是佩服林夜的身手,那么现在他是心服口服。
这姑娘不但身手了,可以说三个人之所以能够生存下去还多亏了林夜。
要不然或许他们是可以活下去,但是绝对不会活得这么滋润。
起码他们没有饿过肚子。
也运气好的没有碰到过其他的野兽。
因此现在看到林夜一张严肃的脸,警惕地听着动静,杨杰也紧张了起来。
“快,找棵大树爬上去!”
林夜脸色十分的冷沉,是小型食肉动物穿行过丛林的声音。
从出的声音看,应该是一个小型的群体。
综合其体型和群体的数目,林夜很快就猜出来这绝对是在丛林里活跃的狼群。
如果说入到的是一头猛虎,林夜也不会这么头疼。
毕竟那玩意儿独来独往。
可是狼群不一样,不但有着严密的分工,有着指挥的狼王。
最重要的是一个狼群的数量绝对不会少。
数量太少了的狼群在这丛林中都活不下去。
他们这里可只有三个人,而且黄巧英这个女人还没多大的战斗力,杨杰也最多是普通猎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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